招标
泉州电厂12月5200大卡进口煤采购01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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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0/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泉州电厂12月5200大卡进口煤采购01
资源编号23MTA849101 交易方式进口煤询价采购 当前状态报价中 发布时间2023-10-30 14:05:26
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进口煤 热值(KCal/kg)5200 硫份(%)1.8 产品别名 批次号 产品编码2002211 产品参数查看参数详情 交易数量 65,000.00 计量单位吨 最高限价*** 最低限价无 最小交易量58,500.00 最小变量单位100.00 最大交易量65000.00 最小变价幅度0.10 交割地泉州电厂码头 交割方式到岸舱底交货 运输方式海运 验收方式 到场第三方验收 结算方式 一票结算
交易信息
报价开始时间2023-10-30 14:05:25 报价结束时间2023-10-31 14:05:25 交货开始日期2023-11-28 12:36:13 交货结束日期2023-12-02 12:36:20 交易保证金类型按元/吨支付 交易保证金金额20.00 交易保证金支付时限固定时间 交易保证金支付截止时间2023-10-31 14:05:25 支付方式 线上支付 限制报价次数 不限 合同需方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经营分公司
是否询比价是 是否二次谈判是 流拍判断规则 无有效报价 成交判断规则 价格低、报价早 结算付款方式1.最终以中标价减¥2元/吨签约。 2.投标价格应折算为招标热值基准,签约合同热值同招标热值(投标价格默认为招标热值对应价格,其他热值煤炭投标价格均需折算为招标热值进行投标,并按招标热值、价格签订合同)。 3.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保留资源至我司报价截止时间后至少2个工作日。 4.参与投标即认可我公司统一合同模板,中标后按此签约。 5.对于前期在我司电商平台中标,但未在招标期限内正常履约、且未达成最终供货协议的供应商及其关联公司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考核条款 备注信息1.数量验收 由装运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重量证书为初步结算依据,在煤船抵达卸货码头时,由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或双方认同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煤炭数量进行二次验收,最终以装运港的重量证书和卸货港重量证书比对,取其低值作为结算依据。检测机构甲方负责委托,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在装运港因天气等原因无法进行数量验收的,则以卸货港数量验收结果为准。 2 质量验收 在运煤船舶到达卸货码头开卸后,由卸货港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或双方认同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以下称“卸货港检验机构”)依据国家标准对船舶装运煤炭进行机械自动采样、制样,每个采样单元制备2份样品。其中,一份样品交卸货港检测机构进行化验(由甲方委托并承担费用),出具煤炭化验报告(报告应包括《进口煤报价函》中各项质量指标),该煤炭化验报告作为质量结算的计价依据。其余样品作为备查样交由卸货港检验机构妥善保管至煤炭化验报告签发日起 60 天。如双方对该船煤炭质量检验结果存有异议,可在化验报告出具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视为对质量检验结果无异议,复检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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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信息
采购单位 神华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 谢晓波 手机号18612281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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