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3060700198
预算金额20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会计0515-8820070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6
公告正文
湖北红安科教园商业街及园区外立面改造升级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P2023060700198)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湖北红安科教园商业街及园区外立面改造升级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000万元,招标人为讯驰康元(上海)新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合同估算价约2亿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湖北红安科教园商业街及园区外立面改造升级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湖北红安科教园商业街及园区外立面改造升级工程总承包: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
计、施工能力。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和施工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注: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近五年以来承担的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1亿元及以上的类似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或设计)业绩(投标时须提供中标通知
书、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4)投标人人员要求:
①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或取得[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②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或取得[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③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5)财务要求:无亏损;
(6)投标人信誉要求:
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⑦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自行承诺)。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都必须满足信誉要求)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④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
⑤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
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6-0700:00到2023-06-1318:00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6-1609:00
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6-1609:00
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红安科教园商业街及园区外立面改造升级(项目名称)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讯驰康元(上海)新技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讯驰康元(上海)新技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位于红安县红安大道。
(2)建设规模:合同估算价约2亿元。
2.2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商业街外立面拆改、仿古装修、商业街门头施工及
装修、博物馆新建及装修、园区整体外立面改造等,具体界面划分,按发包人书面要求)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移交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
设计要求:设计单位须配合招标人及图纸审查单位完成图审,设计技术交底、施工中设计技术服务,配合以及协助招标人进行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前的相关服务等工作,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
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红安县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
施工要求: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建设的工程施工(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等)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及竣工图绘制。
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设计部分:方案设计(及其多方案比较)、扩初设计、勘察加密设计(如果有)、施工图设计及发包人书面委托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设计工作。
承包人提供各种设计模型,提交效果图,质量标准除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要求外,还应得到发包人的书面要求及认可;
②采购部分:施工范围所涉及到的设备材料(特种设备、发包方提供的除外)的采购(含运输、装
卸、保管以及设备的实验、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
③施工部分: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已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④设计施工实施过程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专业承包各阶段的配合甲方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
证、备案等相关手续办理时的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档案管
理、竣工备案、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直至满足发包方要求并交付发包人接收使用。
(3)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所有勘察成果、方案设计(含规划方案及一切方案设计,下同)、方案深化
设计、优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等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湖北
省、黄冈市、红安县及行业规定等有关要求,确保设计成果达到业主方要求和工程需要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和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
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确保审查通过,取得有关部门初设批复和图审合格证。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质量标准达国家合格标准。
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4)计划工期:547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要求90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年6月20日。
(5)合同估算价:约2亿元。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为一个标段。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
计、施工能力。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和施工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注: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近五年以来承担的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1亿元及以上的类似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或设计)业绩(投标时须提供中标通知
书、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4)投标人人员要求:
①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或取得[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②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或取得[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③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5)财务要求:无亏损;
(6)投标人信誉要求:
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⑦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自行承诺)。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都必须满足信誉要求)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④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
⑤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
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3年6月13日18:00时前携带投标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
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到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紫薇国际广场C座7楼;
联系人:周会计;
联系电话:0515-88200706、18705110288(微信同号)]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4.2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相关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及答疑所涵盖内容。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讯驰康元(上海)新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和路60号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1891740880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
联系人:尤先生、张先生
电话:0515-88200316、13515130964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讯驰康元(上海)新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和路60号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1891740880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都街道人民南路紫薇广场C区综合楼70005-70009室
联系人:尤先生、张先生
电话:0515-88200316、135151
电子邮件:80640402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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