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高危型人乳头状瘤病毒E6E7mRNA检测试剂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高危型人乳头
m-AST检测试剂
医疗器械
状瘤病毒E6E7mRNA检测试剂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2024-hyc-23
预算金额
-
招标公司
泰安市中心医院
招标联系人
周老师0538-6298322
招标代理机构
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董哓璐0531-88763191
标书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公告正文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高危型人乳头 状瘤病毒E6E7mRNA 检测试剂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2024-HYC-23)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高危型人乳头状瘤 病毒E6E7mRNA 检测试剂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高危型人乳头状瘤病毒E6E7mRNA 检测试剂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m-AST检测试 剂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m-AST检测试剂 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所报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①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按照《医疗 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 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 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 证;②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 的规定提供所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产品备案表; 4、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同一包号)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23日08时30分到2024年08月2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海翼云招采平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0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泰安市中心医院(龙潭路24号行政教科研中心)北楼三楼306会议室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泰安市中心医院(龙潭路24号行政教科研中心)北楼三楼 306会议室 七、其他 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 泰山医养中心)委托,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高 危型人乳头状瘤病毒E6E7mRNA检测试剂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择优选定成交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HYC-23 项目名称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高危型人乳头 状瘤病毒E6E7mRNA 检测试剂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耗材预算金额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所报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①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按照《医疗 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 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 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 证;②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
的规定提供所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产品备案表; 4、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同一包号)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2024年8月23日起至2024年8月29日08: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华润置地广场A5-6号楼27层。 3.磋商文件售价:0元。 4.获取方式: 第一步:请供应商登录海翼云招采平台(首次使用需注册)并进行信息填报网址连接: http://www.sdhyha.cn/qpoaweb/bid/baoming.aspx?id=83EOCD461FC13EBD, 供应商须保证 所填信息完整无误; 第二步:主页面点击“招标公告”,查找到本项目,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以下资料的原件 扫描件(PDF格式),潜在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前提交以上资料,逾期不提交视为不符合磋 商条件,资料不齐全的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1)营业执照副本; 管 (2)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如有)供应商为代 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如有); 卜 (3)所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产品备案表(如需);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第三步:供应商电话通知代理机构确认以上信息及资料,代理机构确认后,供应商登录海翼 云招采平台,主页面点击“招标文件”,输入项目名称查找到本项目,支付成功后(售价为0 元)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具体可下载时间以代理机构通知为准)。 注获取磋商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或合格,供应商资格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 为准。 5.供应商须同时登录云招采平台(https://www.zhwlsys.com/)对应的招标项目公告,输入 报名链接,点击快速报名;若无账号,点击注册,审批通过后方可报名。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10日9时00分 2.递交响应文件和报价地点泰安市中心医院(龙潭路24号行政教科研中心)北楼三楼306 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9月10日9时00分 地点:泰安市中心医院(龙潭路24号行政教科研中心)北楼三楼306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泰安市中心医院 (https://www.taishanyy.com/)网站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538-6298322 采购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华润置地广场A5-6号楼27层 联 系 人: 董哓璐、张洋洋 联系 电话:0531-88763191、15650061921、17853131062 九、监督机构 泰安市中心医院纪检监察科。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泰安市中心医院纪检监察科。 九、联系方式 地 联系人:周老师 招标人: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 址:泰安市龙潭路24号行政教科研中心 电 话:0538-62983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华润置地广场 A5-6 号楼27 层 联系人: 董晓璐、张洋洋 电 话: 0531-88763191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日负责人):么必弧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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