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明光市淮河大道和紫阳山路交叉口处高端电子信息产业园B区15号厂房第2层出租项目交易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7/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mgcq202407-01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吴旭0550-825905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明光市淮河大道和紫阳山路交叉口处高端电子信息产业园B区15号厂房第2层出租项目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czmgcq202407-010

 

明光同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于202472510时至2024726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472510时至2024726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竞租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附件(竞买人-产权竞价系统操作手册)。

一、竞价标的物:

1号标的物:明光市淮河大道和紫阳山路交叉口处高端电子信息产业园B15号厂房第2层三年租赁权。起拍价:40.4280万元/3年。

二、 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电子竞价无保留价,一人出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2、明光同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出租房产,承租方应按竞买公告约定的用途合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不得生产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以及危险化工品;买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改变合同约定的房屋用途则买受人无条件搬出;招租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竞拍前不再组织勘查现场,对标的物有竞拍意向的承租户可自行前往勘察现场。

4、租赁期限:标的物租赁期限均为3年,起拍价为3年租金总和,租金每年缴一次;标的物租金三年不递增。电子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须在10日内(含电子竞价会当日)将第一年电子竞价成交价款(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一次性支付到委托人帐户,若买受人不能在10日内支付资金并签订合同,视为弃标,我司有权重新组织竞拍并没收保证金;标的下一年度租金在租期开始计算前30日内交纳和收取(即:先付后租),具体承租起止日期付款日期、租金金额在《明光市国有房屋短期租赁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承租人)必须合法经营,其他约定事项,以《明光市国有房屋短期租赁合同》(以下称租赁合同)条款为准,未尽事宜在后续租赁合同中约定。

 

三、租金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1号标的物:明光市淮河大道和紫阳山路交叉口处高端电子信息产业园B15号厂房第2层三年租赁权。起拍价:40.4280万元/3年,建筑面积约1403.75平方米。竞买保证金:贰仟元整(2000元),加价幅度:1500元或整倍数。

四、本次竞价项目由明光市明城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

 

五、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a)保证金须在 20247 2510时 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租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 (如以单位名义投标,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b)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竞得人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申请退回。

本标的物租赁合同需在20248517时00分前与招租人签订,电子竞价成交价款(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在20248517时00分前缴入明光同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户名:明光同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账号:184239199623,开户行:中行明光支行 。转账时备注:明光同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房屋租金。),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未交租金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我司有权重新组织竞标。

竞租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租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1号标的物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 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044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明光市淮河大道和紫阳山路交叉口处高端电子信息产业园B区15号厂房第2层出租项目”(可简写)保证金。

如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竞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竞买人仅代表本人参与竞价,竞拍成功后以成交人姓名签订合同,不得以其他人代签,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竞租人应具备条件: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

2、竞租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交易公告和标的物介绍,中标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招租方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租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竞价须知、交易公告中的各项条款。

七、咨询、看样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72510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出租人联系。

八、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限时竞价,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价高者中标,竞价结束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明光同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及明光市明城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租人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竞价成功后竞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竞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竞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人有权组织重新竞价,如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3)合格竞价方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及代理公司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5)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人承担。

6)突发情况:由于网络延迟或者其他等客观原因,项目须暂停或者终止时,代理公司及交易中心有权暂停或终止竞价,待问题解决后重新启动竞价或者重新挂网,本次竞价过程中,由交易中心负责解决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价中断等问题,当出现此情况时若给各合格竞价方造成经济损失,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明光同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及明光市明城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各合格竞价方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特此说明!

7)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售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2)竞价申请提交竞价人后,未实际履行交易程序的;(3)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4)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8)本竞价须知由出租人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放弃竞得资格的成交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收缴。

十、招标代理费

本次竞价代理费2000元,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支付给明光市明城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招租单位:明光同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旭   电话:0550-8259052

代理公司:明光市明城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伟  电话:0550-8259959

202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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