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屏边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及成果汇编服务 招标公告
金额
21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3/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ec1e376-270a-4656-b4a5-8424d627e692
预算金额210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浦艺晴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02
公告正文

屏边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及成果汇编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屏边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及成果汇编服务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屏边县涉及的全县七个乡镇普查点,屏边县普查任务950个样点的外业调查与采样、样品暂存与流转、成果编制与汇总等工作。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农林工程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屏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3-12 11:44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联系方式:0873-3221429)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经办人: 王老师
办公电话: 0873-3221429
招标代理机构: 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 浦艺晴
办公电话: (0871)68338999 移动电话: 1375952969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500202400170001001
标段名称: 屏边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及成果汇编服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3-19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4-02 09:00
开标地点: 屏边县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21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完成屏边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及成果汇编服务的所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外业调查与采样(表层样点)935个(外加24个密码平行样、104个水稳性大团聚体),外业调查与采样(剖面样点)15个,成果编制与汇总(包含数据成果、数据库成果、图件成果、文字报告成果)1项。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屏边县涉及的全县七个乡镇普查点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类别需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持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类别:涉密测绘成果制作、加工)。
项目负责人资格: /
业绩要求: /
其他: 1.投标人须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1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或损益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可提供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企业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②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企业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查询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作为证据留存)] 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盖章).pdf2024-03-12 11:43:15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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