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设备院国铭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能效提升节能减碳改造富余高炉煤气超高温超高压发电项目土建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4/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北京中冶设备研究设计总院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铭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能效提升节能减碳改造—富余高炉煤气超高温超高压发电项目 已由国铭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铭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北京中冶设备研究设计总院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国铭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能效提升节能减碳改造—富余高炉煤气超高温超高压发电项目
项目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国铭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内。
2.2 建设内容:本项目根据国铭铸管现有的煤气量及电力需求,建设内容:热力系统、煤气系统、烟风系统、脱硫脱硝及除尘、加药取样系统、除盐水系统改造、循环冷却水利旧改造,系统范围内上下水系统、电气系统(包含并网接入)、仪表及控制系统、通讯系统、消防系统、暖通系统等成套设计供货,及上述范围内建筑安装工程、调试。
工程承包范围:本标段范围为设计图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工程,具体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部分,承包范围以施工图及设计变更为准:
(1) 项目场地地基处理,地坪及以下杂填土和障碍物、钢筋拆除和外运处置,打桩(若有),基坑支护及降水、排水。
(2)工程现场围挡,土方的挖、填、运和二次及多次开挖、倒运,外运固废处理及消纳。
(3)主厂房、锅炉基础(煤气锅炉)、化水车间的建筑与结构、环保系统的建筑与结构。
(4)其他部分土建施工工程:风机基础、泵基础、泵坑、事故油池、排水降温池、定排、煤气排水器、脱硫设备、管道支、吊架基础、埋件、地沟、排水沟、电缆沟、沟盖板、防雷接地、照明、直埋管道土方的挖沟与埋管、给排水,主厂房屋面及防水等工程和所有设备的一次、二次灌浆及所有配合安装工作。
(5)冬季施工措施费、雨季施工排水,现场清理打扫工作、零星工作、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6)负责办理入厂施工的相关手续,负责材料送检、以及报验、电力质检等相关费用包含在总报价内。
(7)主厂房、化水车间、磨机房等厂房室内外装修,包括且不限于墙面抹灰、粉刷、铺设地砖、伸缩缝等施工项。
(8)室外烟囱涂装等工作。
(9)安装设备需要得吊装孔的墙面恢复。
该工程承包方应对该工程的质量、工期、投资全面负责,并对该工程完整性、可靠性全面负责,对报价的准确性、全面性负责。以及施工方案的完善可靠性,安全设施、环卫设施的完善可靠性等全面负责。既该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承包方对工程的施工方案、施工网络计划图、施工材料、工期、质量、过程资料和竣工资料交付、安全、环卫等全面负责。承包方在开工前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网络计划图(施工网络计划应符合双方约定的工期)。
其他部分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2.3预计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5月5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9月20日。
主要工程节点:
因工期紧张要求中标单位从接到招标单位开工通知3天内保证施工队伍到达现场,开始施工;
2024年4月30日前施工队伍进厂,安全培训、入厂手续办理完成,2024年5月5日入厂施工;
2023年 6月5日前锅炉基础交安,保证满足煤气锅炉安装条件;
2024 年6月 30 日前完成汽轮发电机基础浇筑;
2024 年8月 15 日前土建建筑整体封顶;
2024 年9 月18 日前土建工程基本完毕,保证具备室内汽机及辅机、烟塔、化水厂房等具备安装条件。
2.4 建设要求:
投标人根据本合同承包的工作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要求以及本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
2.5报价说明:投标人依据招标方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参考图纸,自行现场勘踏,充分了解招标内容及施工难度,根据企业定额和经验自主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确实的供货和服务能力,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必须进行现场踏勘,并与招标人进行技术交流,形成最终书面证明文件(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现场踏勘承诺书);
3.3投标人应于正式报名前成为中国五矿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的供应商用户,尚未成为供应商用户的,注册方法如下:
自行登录中国五矿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s://ec.minmetals.com.cn/并按照注册指南中的指导步骤完成注册。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获取中国五矿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账号后,登录中国五矿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网站报名并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者不得参与投标。
4.2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人须在报名时,从投标人银行账户,将标书费1200元(人民币大写:壹仟贰佰元整)汇入到北京中冶设备研究设计总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详见9.财务信息),形式为电汇,售后不退。请投标人在提交报名申请时附上标书费汇款凭证并将汇款凭证发至邮箱PMD_MCCE@163.com,邮件标题需注明公司名称+标书费+招标编号。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登录中国五矿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s://ec.minmetals.com.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2024年4月26日上午9时30分前递交投标保证金,形式为电汇或银行保函;采用电汇形式的,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将投标保证金30万元(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汇入到北京中冶设备研究设计总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请投标人将汇款凭证发至邮箱PMD_MCCE@163.com,邮件标题需注明公司名称+投标保证金+招标编号;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有效期须至少满足投标有效期,提交纸质银行保函的,投标保证金确认时间以收到纸质文件时间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4月2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6.2本次为网上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PDF版扫描件(签字盖章)电子版通过“五矿离线投标工具”制作加密投标文件,并将加密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数据包)分别上传至中国五矿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s://ec.minmetals.com.cn/。)相应附件位置。
请投标人登录中国五矿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后在首页右下角“操作手册”模块下载“五矿离线投标工具”和离线投标工具操作手册。(注:请投标人务必下载最新版“五矿离线投标工具”,20230803版本工具可能出现文件无法加密的情况。)
投标文件应加盖骑缝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名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若招标人需要中标单位补充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人必须补充。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五矿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五矿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中冶设备研究设计总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商务)电话:010-64458351
马工(技术)电话:13614161961
地 址:北京朝阳区安外胜古庄2号 9.招标人财务信息
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分开汇至以下账号(需注明标书费或保证金以及招标编号):
单位名称:北京中冶设备研究设计总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三里屯支行
帐 号:9133 0154 5000 00068
税 号:9111 0000 4008 35103T
地 址:北京朝阳区安外胜古庄2号
电 话:010-64458527
招标人:北京中冶设备研究设计总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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