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福保街道城市第六立面提升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黄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3
公告正文
一、项目背景
根据《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福田区试点片区城市第六立面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圳市城市第六立面提升专项行动试点片区提升操作指引》,为落实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城市第六立面提升工作,根据区领导工作部署:将石厦、新洲、莲花一二三村片区城市第六立面提升纳入到福田区城市第六立面试点工程协同项目,我街道需开展石厦片区第六立面建设工作,主要包括城市第六立面景观风貌的提升和空间资源利用的提升两方面。提升对象以量大面广、问题最多、见效明显的建筑屋顶为主;同时对现状问题严重、提升潜力大或提升需求高的建筑立面、建筑周边场地、街道、空中连廊和开放空间等城市第六立面其他空间要素,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同步提升。需聘请设计单位开展该项工作。   
 二、项目需求
1.项目预算:本项目设计费暂定60万元,最终以发改批复为准。设计费计取费依据:计价格[2002]10号。
2.项目服务期:根据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田区政府投资全过程管理办法》(福府规〔2023〕1号)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完成项目方案图、初步设计、施工图、施工变更图及竣工图等,设计时间按招标人要求时间。
3.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须具备深圳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深圳市区民政局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具备工程设计相应资质;(3)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8年1月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4)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的声明和不存在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情形的声明,投标人需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所提供的声明函,格式自拟);(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响应须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提供)。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提供)。
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提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响应要求
1、响应时限: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2023年4月23日。响应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2.响应文件要求及递交方式。本项目为网下采购项目。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必须备齐(但不限于)以下资料招标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6)报价单;(7)其他招标所需文件。除涉及企业资质文件以外,其余响应文件均应密封处理,文件封面请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本项目接受邮寄或上门递交,递交地址及联系方式: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办事处503A城市建设和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黄工,联系方式:0755-82828805。
4.响应文件处理。响应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召开项目评审会议,经评审后将中选供应商名单公告公示。未中选者将不再单独另行通知。
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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