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市村公寓楼新建项目
金额
222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22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星星1596160603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2
公告正文

江市村公寓楼新建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3-05-11 08:41:27 来源: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江阴市利港街道江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江市村公寓楼新建项目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市村公寓楼新建项目已由江苏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江阴临港备〔2023〕3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阴市利港街道江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市村公寓楼新建项目(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阴市利港街道镇澄路与江市路交汇口。

2.1.2建设规模在江阴市利港街道镇澄路与江市路交汇口,利用土地2307平方米,新建职工公寓楼,负一层约345平方米,一层1040平方米,二至七层每层8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共6725平方米,共有156套公寓

2.1.3合同估算价:约2225万元。

2.1.4工期要求: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525,竣工日期: 20241  19

2.1.5其他:     /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不能将本人不同的执业资格证书、职业合格证书等注册在两个以上单位;c不能在非注册单位任职,时间持续3个月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2021 5  1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022 5   1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2023   2 1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 5 11  10  30 分至2023 5  22  13  30 分;

4.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的会员登录(7.0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jiangyin.gov.cn/ggzy/)

4.3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2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通过会员系统内网上支付方式支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5  22  13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其他要求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所有投标人登录江阴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网址http://221.228.70.71/TPBidder/memberLogin)办理好企业库信息申报和更新。

3)所有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在其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许可业务范围内承接业务。

 

招标人:江阴市利港街道江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江阴市利港街道江市路 100  

人:方寅

联系电话:0510-86601064 

 

招标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阴市东方广场18号东2501-2506

人:徐星星/郭莹                                              

  联系电话:15961606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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