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首创大气智慧城市一体化项目(三期)招标公告
金额
1950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5/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首创大气智慧城市一体化项目(三期)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B-SD-ZH-PT-2023)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首创大气智慧城市一体化项目(三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自筹资金 1950 万元,招标人为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1 建设地点:山东诸城;2.2 招标内容:创建全民智慧医疗体系:优化整合现 有网络体系;进行数据中心建设、信息平台建设;建设人口健康信息标准体系和信息安全防 护体系;建设基于卫生数据中心和信息平台的应用系统;创建数字乡村建设体系:搭建数字 乡村感知平台、数字乡村大脑、多个乡村数字应用等;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技术规格书。2.3 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后 30 个工作日内交付全部建设内容,质保期 2 年。具体安排详 见招标文件要求。2.4 服务地点:山东诸城。2.5 最高限价:1950 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首创大气智慧城市一体化项目(三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首创大气智慧城市一体化项目(三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 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截止到 2023 年 5 月 1 日成立时间不低于 1 年。
3.2.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经审计的 2022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报告中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3.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供应商应提供具有上述信誉要求的承诺函。
3.5.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 采购。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5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5 月 12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4.1 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3. 投标人资格要求”;4.2 购买招标文件时 间:2023 年 5 月 8 日至 5 月 12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7:30(北京时 间)。在购买招标文件期间,因潜在投标人公司内部人员没有沟通协调好,重复购买招标文 件为同一个项目的,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人民币,采用电汇 形式交纳,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售后不退。4.4 发售地点: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4.5 购 买方式:(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单位提交如下报名材料:a)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及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项目名称、授权 期限);b)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c) 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加盖公 章);d) 开票信息、发票邮寄地址;注:以上材料扫描发送至采购人邮箱,原件于开标当日 递交,否则不予办理。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2)本次标书费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需将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邮寄地址)发送到招标人邮箱。(3)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直接领取 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未参加开标的潜在投标人,将由招标单位按发送到邮箱的邮寄地址,在 评标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寄出发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5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街道车公庄大街 21 号首创新大都 1 号楼 4 层,北京首 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5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街道车公庄大街 21 号首创新大都 1 号楼 4 层,北京首 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6. 投标保证金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5 万元,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意 以下事项:
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从基本账户转出)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 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ZB-SD-ZH-PT-2023 项目投标保证 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 3 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北京首创大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 部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街道车公庄大街 21 号首创新大都 1 号楼 4 层 联系人:胡雯玉
电 话:010-68732566,13051207629
邮 箱:huwenyu@aircapital.cn
标书款户:
账户名称: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6232593799007248340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月坛支行
保证金专用户:
账户名称: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6232593799007248407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月坛支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街道车公庄大街 21 号首创新大都 1 号楼 联 系 人:胡雯玉
电 话:13051207629
电子邮件:huwenyu@aircapital.cn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