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机关消防联动系统设备检测服务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7.9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2/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9万元
招标联系人任先生13643412678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标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锶琦13834209123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机关消防联动系统设备检测服务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标人:

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机关消防联动系统设备检测服务项目(二次)评标工作已结束,现将评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第一名:山西华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9000.00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第二名:山西安信消防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6000.00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第三名:山西鑫强工程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156000.00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联系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

三、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时间:自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01月03日止。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

附件:

异议函件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联系方式

人: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

址:山西省太原市建设北路185号

人:任先生

话:13643412678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标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西街万国城MOMA12号楼2单元3203室        

人:李锶琦、王君宁

话:1383420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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