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 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采购激光角膜手术仪项目 (项目编号:TJJYZB2023-ZH0019)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451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10/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jjyzb2023-zh0019
预算金额451万元
招标公司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聚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22-2385219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7
公告正文
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 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采购激光角膜手术仪项目 (项目编号:TJJYZB2023-ZH0019)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3日 发布来源: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
项目概况
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采购激光角膜手术仪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8号立达公寓F座7门4楼7041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JYZB2023-ZH0019
项目名称: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采购激光角膜手术仪项目
预算金额:451.0万元
最高限价:451.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451 | 451 | 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 本招标项目为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采购激光角膜手术仪项目 ,具体数量及参数、简要规格描述等详见项目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到货(具体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包: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评标办法。
(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09:30至10:30止,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登记信息,对查询结果中涉及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招标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针对此项目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01月0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01月0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招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招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开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 号)、《医
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 号)的规定,
若供应商是参与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不是参与投标产品的制造
商,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
件。(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
(8)供应商所响应产品属于医疗器械,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的规定,按其分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6日到 2023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8号立达公寓F座7门4楼7041
方式:(1)现场获取; (2)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 (3)现场获取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的售价:本标书售价500元(现金),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未购买招标文件者不得参加投标。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8号立达公寓F座7门4楼704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第1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
地址:天津新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号
联系方式: 022-864287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聚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8号立达公寓F座7门4楼7041
联系方式: 022-23852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解老师
电 话:+8615692232568
天津市聚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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