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涡阳县财政局关于涡阳县中医院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建设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5/0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zgy2024cg20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涡阳县中医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星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BZGY2024CG206 
二、项目名称:涡阳县中医院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建设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日期:2024-12-13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西领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西侧、樟树塘路南侧(天际光电产业园37栋四楼-75)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2024年12月26日向被投诉人涡阳县中医院和安徽星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2024年12月30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投诉人于2025年1月2日向本机关正式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是: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项目代理过程中背弃公平公正的中立立场,对成交单位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歪曲事实,对未能响应文件要求的情况视而不见,恶意操控项目成交结果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事实依据:1.成交单位公示分项报价表同样没有标注产品生产品牌,评委认定我公司分项报价表未标注品牌构成废标,同样的评审标准下,我公司认为成交单位“安徽阔卓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存在同样问题。代理机构质疑回复内容说明:“安徽阔卓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分项报价表中填写了产品品牌及规格型号,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但是在公示的安徽阔卓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分项报价表中,仅有型号不含品牌。2.成交单位公示分项报价表中对应型号设备技术参数未能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我单位经市场调研后将设备具体负偏离情况整理并提交质疑,代理机构仍选择对响应情况默许,无视设备负偏离情况,属于重大失职行为。质疑回复内容:“安徽阔卓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规格响应表中注明“四诊仪”“经颅磁电疗仪”、“中医红外热成像检测仪”的参数均全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项目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涡阳县财政局
 2025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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