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稷山县闻苍线下王尹段养护大修工程的结果公告
金额
103.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6/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8242022bcs00054
预算金额107.92万元
招标公司稷山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联系人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恒晟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0359-8529302
中标公司山西恒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03.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08242022BCS00054
二、项目名称:稷山县闻苍线下王尹段养护大修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稷山县闻苍线下王尹段养护大修工程 |
稷山县闻苍线下王尹段养护大修工程 |
报价:1039050(元) |
山西恒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运城市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陶朱公街16号 |
91140899MA0K6XP586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稷山县闻苍线下王尹段养护大修工程 |
稷山县闻苍线下王尹段养护大修工程 |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内容 |
60 日历天 |
姚青利 |
晋214202157825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东良,荆永奎,郝志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考国家有关收费标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稷山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稷山县大佛路36号
联系方式:139034833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恒晟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铺安街金城商务大厦B座701室
联系方式:0359-85293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3935928629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doc磋商文件.doc
701.4K
政府采购
\n竞争性磋商文件
\n项目名称:稷山县闻苍线下王尹段养护大修工程
\n项目编号:1408242022BCS00054
\n山西恒晟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2022年5月
\n目 录
\n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1
\n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4
\n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办法………………………………………………………………………26
\n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30
\n第五部分 合同协议书…………………………………………………………………………37
\n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40
\n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n稷山县闻苍线下王尹段养护大修工程磋商公告
\n项目概况
\n稷山县闻苍线下王尹段养护大修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6月1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n一、项目基本情况
\n1.项目编号:1408242022BCS00054;
\n2.项目名称:稷山县闻苍线下王尹段养护大修工程;
\n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n4.预算金额:1079229元;财政评审价:1046540元;
\n5.招标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具体规定为准;
\n6.工期:60日历天;
\n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n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n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n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n(1)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n(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n(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n三、获取磋商文件
\n时间:2022年5月31日00时00分00秒至2022年6月7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
\n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n方式: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进行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凭借CA数字证书在政采云平台交易系统登录入口登录,通过系统下载免费获取磋商文件,此为获取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n售价:免费获取
\n四、响应文件递交
\n截止时间:2022年6月1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n地点: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铺安街金城商务大厦B座701室
\n方式: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上传经过CA签章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n五、开启
\n时间:2022年6月1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n地点: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铺安街金城商务大厦B座701室
\n六、公告期限
\n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n七、其他补充事宜
\n本次公告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n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n1.采购人信息
\n名 称:稷山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n地 址:稷山县大佛路36号
\n联系方式:13903483383
\n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n名 称:山西恒晟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地 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铺安街金城商务大厦B座701室
\n联系方式:0359-8529302
\n3.项目联系方式
\n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n电 话:13935928629
\n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
\n一、磋商须知前附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项号\n | \n内 容\n | \n说 明 与 要 求\n |
\n1\n | \n采购人\n | \n名 称:稷山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n地 址:稷山县大佛路36号\n联 系 人:梁先生 \n联系电话:13903483383 \n |
\n2\n | \n采购代理机构\n | \n名 称:山西恒晟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n地 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铺安街金城商务大厦B座701室\n联 系 人:李女士\n联系电话:13935928629\n邮 箱:sxhsyyxgs@163.com\n |
\n3\n | \n项 目 名 称\n | \n稷山县闻苍线下王尹段养护大修工程\n |
\n4\n | \n项目实施地点\n | \n稷山县闻苍线下王尹段\n |
\n5\n | \n磋商范围\n | \n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工程\n |
\n6\n | \n质量标准\n | \n合格\n |
\n7\n | \n磋商范围及内容\n | \n详见本文件第四章\n |
\n8\n | \n工期\n | \n60日历天\n |
\n9\n | \n质量\n | \n合格\n |
\n10\n | \n资 金 来 源\n | \n财政资金\n |
\n11\n | \n采购方式\n | \n竞争性磋商\n |
\n12\n | \n财政评审价(1046540元)\n | \n本项目财政评审价即为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n |
\n13\n | \n资格审查方式\n | \n资格后审\n |
\n14\n | \n投标有效期\n | \n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n |
\n15\n | \n投标人资格要求\n | \n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n(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n(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n(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n(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n(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n(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n2.项目特殊要求\n(1)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n(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n(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n(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n |
\n16\n | \n投标保证金\n | \n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形式递交。\n2.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n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零玖佰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1408242022BCS00054)。\n4.缴纳账户信息: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山西恒晟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统一账户。\n开户单位:山西恒晟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n开 户 行:山西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n账 号:652521010300000032705\n行 号:402181000617 \n5.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在投标文件中需附基本账户证明资料。\n6.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n |
\n17\n | \n图纸\n | \n投标人在获取磋商文件后,项目经理持以下证件加盖公章的一套复印件在现场领取。领取截止时间:2022年6月7日18时00分。\n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加盖公章复印件在现场领取。\n图纸费:500元\n领取地点:山西恒晟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n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935928629\n |
\n18\n | \n踏勘现场\n | \n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n |
\n19\n | \n招标答疑会\n | \n不统一召开\n |
\n20\n | \n响应文件份数及递交方式\n | \n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电子版响应文件【 壹 份(不加密BFBS格式)、word格式响应文件 壹 份(U盘介质)】;\n注: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上传经过CA签章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递交或未正常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n现场递交: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首先应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同时在开标现场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一份不加密BFBS格式和word格式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并确保现场递交的响应文件与网上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投标无效,现场响应文件亦不再接收。\n投标人要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签章和加密,并在开标时携带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解密操作。无法解密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n |
\n21\n | \n递交响应文件地点\n及截止时间\n | \n递交地点: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铺安街金城商务大厦B座701室 \n截止时间:2022年6月1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n |
\n22\n | \n磋商时间和地点\n | \n磋商时间:2022年6月1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n磋商地点: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铺安街金城商务大厦B座701室 \n |
\n23\n | \n磋商小组的组建\n | \n磋商小组构成: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其中技术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n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n |
\n24\n | \n报价次数\n | \n报价次数:二次报价。\n最终磋商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即为最终磋商报价。\n |
\n25\n | \n评标方法及标准\n | \n综合评分法\n |
\n26\n | \n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成交人\n | \n是,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直接确定成交人。\n |
\n27\n | \n成交人公示媒介\n | \n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n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n |
\n28\n | \n招标代理服务费\n | \n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此项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壹万元;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n |
\n29\n | \n磋商时须\n携带的有效证件\n | \n法人身份证明、如不是法人须持有经办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21年第四季度或2022年第一季度投标人人员工资明细表及记账凭证(被授权人必须在明细表中);2021年第四季度或2022年第一季度投标人的纳税凭证或零报税证明;2021年第四季度或2022年第一季度投标人所缴纳的社保凭证及明细表(被授权人必须在明细表中)(其中必须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2020年度或2021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基本银行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资料;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诚信投标承诺书。\n上述所有证件以及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它原件材料等有效证件的均须提供原件,供磋商小组评审,否则视为无效投标。\n |
\n30\n | \n履约保证金\n | \n签约合同价的10%\n |
\n31\n | \n电子招标投标\n | \n是,按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规定执行\n |
\n32\n | \n查询信用的方式\n | \n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n |
\n33\n | \n优惠政策\n | \n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3%;\n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享受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n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n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n |
二、磋商须知正文
\n1. 适用范围
\n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
\n2. 定义
\n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n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n2.3 “投标人”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投标人是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交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资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n2.4 “磋商小组”是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
\n2.5 “服务”是指本磋商文件所述投标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n3. 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n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境内投标人均可参加磋商。
\n3.2 投标人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
\n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n(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n(2)与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n(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n(4)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弄虚作假。
\n3.4投标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登记注册,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n3.5投标人代表必须为投标人公司在职正式职工,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n3. 6投标人应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竞争性磋商的项目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n4. 现场踏勘
\n采购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向采购人申请,获得同意后自行组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n5. 磋商费用
\n5.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n6. 授权委托
\n6.1投标人代表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n二、磋商文件
\n7. 磋商文件的内容
\n7.1磋商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
\n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n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
\n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分办法;
\n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n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
\n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n7.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n8.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n8.1投标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按磋商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机构。
\n8.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人;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n8.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及网上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n8.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论出于任何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5日内发出,需要为此调整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
\n8.5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他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他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n8.6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磋商谈判截止和开始时间,将变更时间以网上变更公告形式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投标人。
\n8.7 磋商小组在磋商中根据与投标人磋商情况可能对响应文件做出实质性变动,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其它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确认。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投标人。
\n三、响应文件
\n9.响应文件编制的原则
\n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文字回答。
\n9.2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做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n9.3响应文件须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n10. 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n10.1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和资料、图纸等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n10.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n10.3本磋商文件所表达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n10.4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n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n10.5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响应文件,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
\n11.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n11.1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响应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内容较多时可以分册)。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电子版壹份【 壹 份(不加密BFBS格式)、word格式响应文件 壹 份(U盘介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上传经过CA签章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确保现场递交的响应文件与网上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在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投标无效,现场递交的响应文件不再接受。)
\n商务部分是指投标人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需求。
\n技术部分是指证明投标人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服务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n本次磋商,投标人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内容和需要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第六部分)
\n11.2 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n(1) 商务部分(包含但不限定于下列内容)
\n1)★磋商响应声明(格式见第六章);
\n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六章);
\n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
\n4)★磋商保证金(格式见第六章);
\n5)★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
\n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六章);
\n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
\n★后附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21年第四季度或2022年第一季度投标人人员工资明细表及记账凭证(被授权人必须在明细表中);2021年第四季度或2022年第一季度投标人的纳税凭证或零报税证明;2021年第四季度或2022年第一季度投标人所缴纳的社保凭证及明细表(被授权人必须在明细表中)(其中必须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2020年度或2021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基本银行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资料;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n8)投标人近三年完成同类型项目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
\n9)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
\n10)项目经理简历表(格式见第六章);
\n11)其他;
\n12)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
\n13)★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
\n14)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n(2)技术部分(包含但不限定于下列内容)
\n15)施工方案;
\n16)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n11.3在磋商过程中,投标人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终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n11.4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录装订(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装订)。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装订须采用胶定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n响应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n11.5磋商保证金
\n11.5.1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磋商开始之日前,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n11.5.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n11.5.3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n11.5.4发生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n(1)投标人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n(2)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n(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n(4)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投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n(5)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n(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n11.6 磋商报价
\n(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在工期内,投标人按合同所提供的工程所需的费用。各投标人可参照国家有关收费标准规定,并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报价。
\n(2)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特别要求的各项购买服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税费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失误,所导致的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
\n(3)投标人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
\n(4)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财政评审价,财政评审价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n(5)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n12.响应文件填写说明
\n12.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n12.2投标人照搬照抄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投标。
\n12.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 “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相应的响应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n12.4投标人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n12.5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因响应文件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n12.6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n13. 响应文件有效期
\n13.1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n13.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可于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征得磋商投标人同意延长竞争性磋商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磋商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竞争性磋商,同意这一要求的磋商投标人,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竞争性磋商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n14.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n14.1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
\n14.2投标人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n14.3投标人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每一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以及其他磋商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n14.4投标人应按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
\n(1)投标人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n(2)响应文件必须用A4纸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
\n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的,投标人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磋商文件格式填写),提供原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n14.5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n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n15.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n15.1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n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版分别包装,注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加贴封条。同时在封口处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套上须注明下列内容
\n稷山县闻苍线下王尹段养护大修工程
\n 响 应 文 件
\n项目编号:
\n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n投标单位地址:
\n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n备注:在2022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启封
\n15.2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上传经过CA签章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递交或未正常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n15.3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将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n16.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n16.1投标人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上传经过CA签章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纸质版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上传或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n16.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须在投标人签到表中签到。
\n17.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n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该通知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n五、磋商程序、内容
\n18.组建磋商小组
\n18.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磋商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三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n18.2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
\n19. 磋商及其有关事项
\n19.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进行磋商,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n19.2参加磋商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在磋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n19.3磋商前由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监督人查验所有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并签字后由工作人员拆封,按递交响应文件的随机顺序进行报价。
\n19.4报价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报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n19.5采购代理机构将做报价记录,并在报价后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代表在书面记录上签字确认。
\n19.6在磋商时,磋商投标人必须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携带相关资料。
\n 20.响应文件审查
\n20.1 资格性审查:采购人对投标人资格证明和证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
\n20.2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n20.3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
\n20.4审核时,磋商小组要审核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
\n(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磋商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
\n(2)重大偏离(主要技术、商务要求)系指投标施工方案、计划工期等方面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相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nA、“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加★部分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
\nB、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nC、投标施工方案、工期等不满足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nD、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
\nE、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nF、投标报价超出财政评审价及最高限价的;
\nG、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nH、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nI、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n(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n(4)响应文件的细微偏离(一般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的情况,并且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n20.5审核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n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如果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n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
\n调整后的数据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若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n20.6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n20.7磋商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可取消其磋商资格。
\n(1)未按磋商文件或磋商小组规定时间派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
\n(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
\n(3)相互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磋商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nA、不同磋商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nB、不同磋商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nC、不同磋商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nD、不同磋商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nE、不同磋商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nF、不同磋商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的账户转出的;
\n(4)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
\n21.响应文件的澄清
\n21.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磋商小组共同签字。
\n21.2投标人必须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内容和时间以书面形式做出答复,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则补正,磋商小组可拒绝该投标。
\n21.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n21.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n22.详细评审
\n磋商小组会只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n23.确定成交人
\n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直接确定成交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n24.磋商过程保密
\n24.1磋商是竞争性磋商的重要环节,磋商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n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响应文件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磋商投标人或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
\n24.2 磋商投标人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n25.关于投标人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n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是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审查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n26.采购项目废标
\n2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n(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n(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n(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n(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n 26.2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n26.3重新评审
\n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n六、签订合同
\n27. 成交通知
\n27.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n成交投标人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投标人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投标人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n27.2 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投标人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n27.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n 28. 签订合同
\n28.1采购人与成交投标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n28.2成交人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n28.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内容,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n28.4成交人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除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外(另有约定的除外),其他情形将被视为严重违约。
\n28.5违反28.1、28.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n七、保密和披露
\n29. 保密
\n投标人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n30. 披露
\n30.1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n30.2 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报价投标人/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n八、询问、质疑与投诉
\n29. 投标人有权就磋商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n29.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n29.2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n29.3投标人对磋商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n29.4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n29.5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质疑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n29.6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n(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n(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n(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n(4)事实依据;
\n(5)必要的法律依据;
\n(6)提出质疑的日期。
\n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n29.7 质疑材料按照一式二份提供,质疑应严格按照运城市政府采购网提供的“质疑函”格式。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受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
\n29.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n(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n(2)质疑未按格式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n(3)质疑函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n(4)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n(5)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n29.9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n29.10 投标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n29.11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n30、投诉
\n30.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n(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n(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n(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n(4)事实依据;
\n(5)法律依据;
\n(6)提起投诉的日期。
\n投诉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投诉书由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n30.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n(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n(2)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n(3)在投诉有效期内提起投诉;
\n(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n(5)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n九、违规处罚
\n3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n(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及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
\n(2)在评审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n(3)成交投标人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的;
\n(4)成交投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
\n(5) 成交投标人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n(6)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n(7)投标人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n(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事项的。
\n十、政策性因素
\n 32. 依据政府采购政策因素的相关规定,如果投标单位所提供的工程满足下述要求并经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
\n32.1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评审要求。
\n(1)依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3%~5%的扣除。
\n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报价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微型和小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认定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
\n(2)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即在本项目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的情况下,对其价格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n(3)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即在本项目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的情况下,对其价格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n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方法
\n一、评审程序:
\n1、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进行确认。
\n2、磋商小组推选组长,讨论、通过磋商工作流程和磋商要点。
\n3、资格性审查。磋商开始后,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是否已提供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投标人是否具备参与磋商的资格。
\n4、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n5、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技术评审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不再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当场告知投标人:
\n1)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n2)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n3)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
\n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n5)投标报价超出财政评审价及最高限价的;
\n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n7)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n6、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确定与各投标人磋商的具体内容。
\n7、围绕磋商要点,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逐家磋商一次为一个轮次,磋商轮次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各投标人磋商顺序按随机顺序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及采购人对所有投标人的阐述进行比较,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不少于三家投标人,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
\n8、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该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投标人应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响应,未做出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n10、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将最终报价单于同一时间密封提交磋商小组。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终报价单的磋商投标人,视同退出磋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将不再进行最终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投标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直接确定成交人。
\n二、评标原则
\n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重点考虑报价,施工方案、人员配置、业绩等内容。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直接确定成交人。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有效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得分、技术指标都相同的,优选选择“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n评标细则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评分内容\n | \n评分标准\n | \n分值\n |
\n报价得分\n(30分)\n | \n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n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30%*100\n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3%;\n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享受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n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n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n注: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扣除比例,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n | \n30分\n |
\n商务部分\n(10分)\n | \n1.投标人同类型项目业绩\n投标人业绩(0-8分):以提供的同类型项目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及相关证明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2019年至今)签署的同类型项目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得2分,最高满分为8分。(投标文件中须装订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n | \n8分\n |
\n商务部分\n(10分)\n | \n2.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三年(2019年至今)每完成同类型项目(以提供的同类型中标通知书和项目合同为准)1个得1分,最高得2分。(响应文件中须装订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n | \n2分\n |
\n技术部分\n(60分)\n | \n1.施工方案全面完整、针对性强、切实可行 ,最高得15分;\n | \n15分\n |
\n技术部分\n(60分)\n | \n2.项目班子机构健全、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具备相关岗位证书,劳动力计划安排合理,最高得5分;\n | \n5分\n |
\n技术部分\n(60分)\n | \n3.材料供应安排合理,最高得5分;\n | \n5分\n |
\n技术部分\n(60分)\n | \n4.机械设备配置满足本工程施工要求,最高得5分;\n | \n5分\n |
\n技术部分\n(60分)\n | \n5.关键部位施工方法明确、切实可行,最高得5分;\n | \n5分\n |
\n技术部分\n(60分)\n | \n6.质量安全管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保证措施切实可行,最高得5分;\n | \n5分\n |
\n技术部分\n(60分)\n | \n7.工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计划合理、保证措施切实可行,最高得5分;\n | \n5分\n |
\n技术部分\n(60分)\n | \n8.具有可行的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期、降低造价的合理化建议,最高得5分;\n | \n5分\n |
\n技术部分\n(60分)\n | \n9.在施工中采用具有切实可行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最高得5分;\n | \n5分\n |
\n技术部分\n(60分)\n | \n10.施工现场采用环保、消防、降噪声、文明等施工技术措施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最高得5分。\n | \n5分\n |
四、汇总
\n汇总投标报价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即为投标人的总得分。评标委员会按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直接确定成交人。
\n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n 一、项目概况
\n稷山县闻苍线下王尹段养护大修工程,内容包括:修复路基路面、涵洞破损路段,完善安全设施、路面病害处理等。
\n具体内容
\n1.详见工程量清单(后附);
\n2.图纸(另附)。
\n三、售后服务要求
\n按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投标报价汇总表\n | ||||
\n合同段:稷山县闻苍线下王尹段养护大修工程\n | \n | \n标表1\n | ||
\n | \n | \n | \n | \n |
\n序号\n | \n章次\n | \n科目名称\n | \n金额(元)\n | |
\n1\n | \n100\n | \n 总则\n | \n | |
\n2\n | \n200\n | \n 路基\n | \n | |
\n3\n | \n300\n | \n 路面\n | \n | |
\n4\n | \n600\n | \n 交通安全设施\n | \n | |
\n5\n | \n第100章至第700章合计\n | \n | ||
\n6\n | \n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n | \n | ||
\n7\n | \n投标报价\n | \n | ||
\n | \n | \n | ||
\n清单 第 1 页\n | \n共 1 页\n |
\n工程量清单表\n | |||||
\n合同段:稷山县闻苍线下王尹段养护大修工程\n | \n | \n标表2\n | |||
\n | \n | \n | \n | \n | \n |
\n清单 第100章 总则\n | |||||
\n子目号\n | \n子目名称\n | \n单位\n | \n数量\n | \n单价\n | \n合价\n |
\n101\n | \n通则\n | \n | \n | \n | \n |
\n101-1\n | \n保险费\n | \n | \n | \n | \n |
\n-a\n | \n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n | \n总额\n | \n1\n | \n | \n |
\n-b\n | \n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第三者责任险\n | \n总额\n | \n1\n | \n | \n |
\n102\n | \n工程管理\n | \n | \n | \n | \n |
\n102-1\n | \n竣工文件\n | \n总额\n | \n1\n | \n | \n |
\n102-2\n | \n施工环保费\n | \n总额\n | \n1\n | \n | \n |
\n102-3\n | \n安全生产费\n | \n总额\n | \n1\n | \n | \n |
\n104\n | \n承包人驻地建设及施工标准化(含拌合站安拆)\n | \n | \n | \n | \n |
\n104-1\n | \n承包人驻地建设及施工标准化\n | \n总额\n | \n1\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清单 第100章 合计 人民币 元\n | |||||
\n清单 第 1 页\n | \n共 4 页\n |
\n工程量清单表\n | |||||
\n合同段:稷山县闻苍线下王尹段养护大修工程\n | \n | \n标表2\n | |||
\n | \n | \n | \n | \n | \n |
\n清单 第200章 路基\n | |||||
\n子目号\n | \n子目名称\n | \n单位\n | \n数量\n | \n单价\n | \n合价\n |
\n202\n | \n场地清理\n | \n | \n | \n | \n |
\n202-2\n | \n挖除旧路面\n | \n | \n | \n | \n |
\n-a\n | \n整体挖除\n | \nm2\n | \n470\n | \n | \n |
\n-a-1\n | \n挖除水泥混凝土路面\n | \nm3\n | \n23.5\n | \n | \n |
\n-b\n | \n分层挖除\n | \n | \n | \n | \n |
\n-b-1\n | \n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n | \n | \n | \n | \n |
\n-b-1-1\n | \n挖除\n | \nm3\n | \n0.9\n | \n | \n |
\n-b-2\n | \n沥青混凝土路面面层\n | \n | \n | \n | \n |
\n-b-2-2\n | \n铣刨\n | \nm3\n | \n283.5\n | \n | \n |
\n202-3\n | \n拆除结构物\n | \n | \n | \n | \n |
\n-e\n | \n拆除安全设施\n | \n | \n | \n | \n |
\n-e-3\n | \n波形护栏\n | \nm\n | \n52\n | \n | \n |
\n207\n | \n坡面排水\n | \n | \n | \n | \n |
\n207-1\n | \n边沟\n | \n | \n | \n | \n |
\n-e\n | \n预制安装混凝土盖板\n | \nm3\n | \n0.336\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清单 第200章 合计 人民币 元\n | |||||
\n清单 第 2 页\n | \n共 4 页\n |
\n工程量清单表\n | |||||
\n合同段:稷山县闻苍线下王尹段养护大修工程\n | \n | \n标表2\n | |||
\n | \n | \n | \n | \n | \n |
\n清单 第300章 路面\n | |||||
\n子目号\n | \n子目名称\n | \n单位\n | \n数量\n | \n单价\n | \n合价\n |
\n304\n | \n水泥稳定土底基层、基层\n | \n | \n | \n | \n |
\n304-3\n | \n水泥稳定土基层\n | \n | \n | \n | \n |
\n-a\n | \n水泥稳定碎石\n | \n | \n | \n | \n |
\n-a-1\n | \n厚180mm\n | \nm2\n | \n5900\n | \n | \n |
\n-a-2\n | \n厚30mm\n | \nm2\n | \n5900\n | \n | \n |
\n308\n | \n透层和黏层\n | \n | \n | \n | \n |
\n308-1\n | \n透层\n | \n | \n | \n | \n |
\n-b\n | \n乳化沥青\n | \nm2\n | \n5900\n | \n | \n |
\n309\n | \n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n | \n | \n | \n | \n |
\n309-2\n | \n中粒式沥青混凝土\n | \n | \n | \n | \n |
\n-a\n | \n厚60mm\n | \nm2\n | \n5900\n | \n | \n |
\n312\n | \n水泥混凝土面板\n | \n | \n | \n | \n |
\n312-1\n | \n水泥混凝土面板\n | \n | \n | \n | \n |
\n-a\n | \n厚180mm\n | \nm2\n | \n5\n | \n | \n |
\n313\n | \n路肩培土、中央分隔带回填、土路肩加固及路缘石\n | \n | \n | \n | \n |
\n313-5\n | \n路缘石\n | \n | \n | \n | \n |
\n-b\n | \n现浇混凝土\n | \n | \n | \n | \n |
\n-b-1\n | \nC25混凝土\n | \nm3\n | \n144\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清单 第300章 合计 人民币 元\n | |||||
\n清单 第 3 页\n | \n共 4 页\n |
\n工程量清单表\n | |||||
\n合同段:稷山县闻苍线下王尹段养护大修工程\n | \n | \n标表2\n | |||
\n | \n | \n | \n | \n | \n |
\n清单 第600章 交通安全设施\n | |||||
\n子目号\n | \n子目名称\n | \n单位\n | \n数量\n | \n单价\n | \n合价\n |
\n602\n | \n护栏\n | \n | \n | \n | \n |
\n602-3\n | \n波形梁钢护栏\n | \n | \n | \n | \n |
\n-a\n | \n路侧波形梁钢护栏\n | \n | \n | \n | \n |
\n-a-1\n | \n波形钢板护栏\n | \nm\n | \n28\n | \n | \n |
\n-c\n | \n波形梁钢护栏端头\n | \n | \n | \n | \n |
\n-c-1\n | \nAT1-2\n | \n个/米\n | \n1\n | \n | \n |
\n-c-2\n | \nAT-2\n | \n个/米\n | \n1\n | \n | \n |
\n605\n | \n道路交通标线\n | \n | \n | \n | \n |
\n605-1\n | \n热熔型涂料路面标线\n | \n | \n | \n | \n |
\n-a\n | \n普通型\n | \nm2\n | \n216\n | \n | \n |
\n605-5\n | \n轮廓标\n | \n | \n | \n | \n |
\n-a\n | \n柱式轮廓标\n | \n个\n | \n8\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清单 第600章 合计 人民币 元\n | |||||
\n清单 第 4 页\n | \n共 4 页\n |
第五部分 合同协议书
\n合同协议书
\n项目编号:
\n采购人(全称): (甲方)
\n投标人(全称): (乙方)
\n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n1.项目管理信息
\n(1)采购组织形式:
\n(2)采购方式:
\n(3)标的名称:
\n2.合同标的及金额
\n\n\n\n\n\n合同金额小写: \n大写: \n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n4.付款:
\n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n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n□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n6.组成合同的文件
\n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n(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n(2)本合同书
\n(3)成交通知书
\n(4)响应文件
\n(5)磋商文件
\n(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n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n合同订立地点:
\n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n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n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n电 话: 电 话:
\n传 真: 传 真:
\n 开 户 银 行:
\n 帐 号:
\n注:此合同仅供参考
\n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n一、投标人提交响应文件须知
\n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编制及提交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编制及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有可能被按无效处理,并须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应后果。
\n二、响应文件格式及编排顺序
\n封面格式
\n正/副本正/副本
\n稷山县闻苍线下王尹段养护大修工程
\n项目编号:
\n响 应 文 件
\n投标人: (盖单位章)
\n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n 年 月 日
\n一、磋商响应声明
\n致 (采购代理机构):
\n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的磋商公告(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单位 (投标单位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 份,电子文件一份。
\n(1)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
\n(2)工程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n(3)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文件
\n(4)投标保证金
\n(5)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n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 日历天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n二、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并已经具备《政府采购法》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我方承诺:
\n(1)近三年均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没有偷税、漏税行为;
\n(2)近三年均依法缴纳了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欠缴、漏缴行为;
\n三、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n四、我方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
\n五、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n六、我方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否则,我方同意接受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作出的处罚。
\n七、如果在规定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我方响应文件在有效期内撤回,其保证金将被没收。
\n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n地址: 邮编:
\n电话: 邮箱:
\n投标人代表姓名:
\n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
\n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n 法定代表人 (签字):
\n 年 月 日
\n备注: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磋商响应声明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参加磋商的资格被拒绝。
\n2、投标单位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承诺与声明从单位成立始至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止 (后同)。
\n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格式)
\n单位名称:
\n 单位性质:
\n 地 址:
\n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n 经营期限:
\n 姓名: 性别:
\n 年龄: 职务:
\n 系 的法定代表人。
\n 特此证明。
\n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n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n 日 期: 年 月 日
\n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n稷山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n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住址)的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n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n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n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n法定代表人(签字):
\n投标人代表(签字):
\n四、投标保证金
\n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n五、报价一览表
\n项目编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项目名称\n | \n稷山县闻苍线下王尹段养护大修工程\n |
\n投标单位名称\n | \n |
\n工期\n | \n |
\n质量\n | \n |
\n投标总价(已包含价格折扣):\n 小写: \n 大写: \n | |
\n投标保证金:\n金额: \n缴纳形式: □支票 □汇票 □本票 □其他\n | |
\n备注:\n | |
\n |
注:(1)价格应按照第二部分“磋商须知”第11.6条的要求报价;
\n (2)投标报价,是完成拟投标项目的总体报价,涵盖了与实施项目工作有关的全部费用。
\n(3)后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n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n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n日 期: 年 月 日
\n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n致 (采购代理机构):
\n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n(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n(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n特此声明!
\n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n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n日 期: 年 月 日
\n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投标人名称\n | \n | ||||||||||
\n注册地址\n | \n | \n邮政编码\n | \n | ||||||||
\n联系方式\n | \n联系人\n | \n | \n电 话\n | \n | |||||||
\n联系方式\n | \n传 真\n | \n | \n网 址\n | \n | |||||||
\n组织结构\n | \n | ||||||||||
\n法定代表人\n | \n姓名\n | \n | \n技术职称\n | \n | \n电话\n | \n | |||||
\n技术负责人\n | \n姓名\n | \n | \n技术职称\n | \n | \n电话\n | \n | |||||
\n成立时间\n | \n | \n员工总人数:\n | |||||||||
\n企业资质等级\n | \n | \n其中\n | \n项目经理\n | \n | |||||||
\n营业执照号\n | \n | \n其中\n | \n高级职称人员\n | \n | |||||||
\n注册资金\n | \n | \n其中\n | \n中级职称人员\n | \n | |||||||
\n开户银行\n | \n | \n其中\n | \n初级职称人员\n | \n | |||||||
\n账号\n | \n | \n其中\n | \n技 工\n | \n | |||||||
\n经营范围\n | \n | ||||||||||
\n备注\n | \n |
八、投标人近三年完成的部分同类型业绩情况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项目名称\n | \n |
\n项目所在地\n | \n |
\n发包人名称\n | \n |
\n发包人地址\n | \n |
\n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n | \n |
\n合同价格\n | \n |
\n开工日期\n | \n |
\n竣工日期\n | \n |
\n承担的工作\n | \n |
\n工程质量\n | \n |
\n项目经理\n | \n |
\n技术负责人\n | \n |
\n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n | \n |
\n项目描述\n | \n |
\n备注\n | \n |
备注:1、同类型工程是指和本项目内容相类似的工程。
\n2、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和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及相关证明页复印件作为证明。
\n3、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n九、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职务\n | \n姓名\n | \n职称\n | \n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n | \n已承担在建工程情况\n | |||||
\n职务\n | \n姓名\n | \n职称\n | \n证书名称\n | \n级别\n | \n证号\n | \n专业\n | \n原服务单位\n | \n项目数\n | \n主要项目名称\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本表后附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等身份证、上岗证的复印件。\n |
十、项目经理简历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姓名\n | \n | \n性别\n | \n | \n年龄\n | \n | |||||||
\n职务\n | \n | \n职称\n | \n | \n学历\n | \n | |||||||
\n参加工作时间\n | \n | \n担任项目经理年限\n | \n | |||||||||
\n专业\n | \n | |||||||||||
\n在建和近三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n | ||||||||||||
\n建设单位\n | \n项目名称\n | \n建设规模\n | \n开、竣工\n日 期\n | \n在建或已 完\n | \n工程 质量\n | |||||||
\n | \n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n | \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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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 \n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n | \n |
注:1、同类型工程是指和本项目内容相类似的工程。(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n2、本表后附项目经理身份证、学历证、工程师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n3、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和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及相关证明页复印件作为证明。
\n十一、其 他
\n1、企业其他资信情况
\n(1) 投标人近一年有无不良行为记录情况说明
\n(2) 项目经理近一年有无不良行为记录情况说明
\n(3) 在施工程以及近年已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
\n(4)其他
\n十二、附 件
\n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n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n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n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n……
\n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n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企业名称(盖章):
\n日 期: 年 月 日
\n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n附件2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n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n附件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n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府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随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n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 单位名称(盖章):
\n日 期: 年 月 日
\n注:投标人不符合“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规定的,不属于“附2、监狱企业”的,
\n不符合“附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用提供附件1-3项的内容。
\n十三、诚信投标承诺书
\n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n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n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n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n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n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n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n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采购单位同意;
\n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响应文件承诺履约,如有违反,同意接受采购单位违约处罚;
\n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n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n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n开户银行: 基本账号:
\n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n 日 期:2022年 月 日
\n十四、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n十五、施工方案
\n(格式自拟)
\n注:施工方案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n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n附表二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n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n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n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n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设备名称\n | \n型号\n规格\n | \n数 量\n | \n国别\n产地\n | \n制造\n年份\n | \n额定功率\n(KW)\n | \n生产\n能力\n | \n用于施\n工部位\n | \n备注\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仪器设备\n名 称\n | \n型号\n规格\n | \n数 量\n | \n国别\n产地\n | \n制造\n年份\n | \n已使用台\n时 数\n | \n用 途\n | \n备注\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n单位:人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工种\n | \n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n |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n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n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
\n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n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n十六、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n最终报价表(格式)
\n项目编号: 金额单位:元
\n\n\n\n\n\n\n\n\n\n\n\n\n\n\n\n\n\n\n\n\n项目名称\n | \n稷山县闻苍线下王尹段养护大修工程\n |
\n工期\n | \n |
\n质量\n | \n |
\n投标总价(已包含价格折扣):\n 小写: \n 大写: \n | |
\n备注:\n |
投标人名称:
\n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n日期: 年 月 日
\n备注:1.投标人在投标总价外另有价格折扣的,应当直接在投标总价中给出;
\n最终报价表格由投标人自行准备,不在磋商文件中报价;由投标人在磋商现场提交;最终报价,是完成拟投标项目的总体报价,涵盖了与实施项目工作有关的全部费用;
\n后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投标报价汇总表\n | ||||
\n合同段:稷山县闻苍线下王尹段养护大修工程\n | \n | \n标表1\n | ||
\n | \n | \n | \n | \n |
\n序号\n | \n章次\n | \n科目名称\n | \n金额(元)\n | |
\n1\n | \n100\n | \n 总则\n | \n | |
\n2\n | \n200\n | \n 路基\n | \n | |
\n3\n | \n300\n | \n 路面\n | \n | |
\n4\n | \n600\n | \n 交通安全设施\n | \n | |
\n5\n | \n第100章至第700章合计\n | \n | ||
\n6\n | \n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n | \n | ||
\n7\n | \n投标报价\n | \n | ||
\n | \n | \n | ||
\n清单 第 1 页\n | \n共 1 页\n |
\n工程量清单表\n | |||||||
\n合同段:稷山县闻苍线下王尹段养护大修工程\n | \n | \n标表2\n | |||||
\n | \n | \n | \n | \n | \n | ||
\n清单 第100章 总则\n | |||||||
\n子目号\n | \n子目名称\n | \n单位\n | \n数量\n | \n单价\n | \n合价\n | ||
\n101\n | \n通则\n | \n | \n | \n | \n | ||
\n101-1\n | \n保险费\n | \n | \n | \n | \n | ||
\n-a\n | \n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n | \n总额\n | \n1\n | \n | \n | ||
\n-b\n | \n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第三者责任险\n | \n总额\n | \n1\n | \n | \n | ||
\n102\n | \n工程管理\n | \n | \n | \n | \n | ||
\n102-1\n | \n竣工文件\n | \n总额\n | \n1\n | \n | \n | ||
\n102-2\n | \n施工环保费\n | \n总额\n | \n1\n | \n | \n | ||
\n102-3\n | \n安全生产费\n | \n总额\n | \n1\n | \n | \n | ||
\n104\n | \n承包人驻地建设及施工标准化(含拌合站安拆)\n | \n | \n | \n | \n | ||
\n104-1\n | \n承包人驻地建设及施工标准化\n | \n总额\n | \n1\n | \n | \n | ||
\n | \n | \n | \n | \n | \n | ||
\n清单 第100章 合计 人民币 元\n | |||||||
\n清单 第 1 页\n | \n共 4 页\n |
\n工程量清单表\n | |||||||||||
\n合同段:稷山县闻苍线下王尹段养护大修工程\n | \n | \n标表2\n | |||||||||
\n | \n | \n | \n | \n | \n | ||||||
\n清单 第200章 路基\n | |||||||||||
\n子目号\n | \n子目名称\n | \n单位\n | \n数量\n | \n单价\n | \n合价\n | ||||||
\n202\n | \n场地清理\n | \n | \n | \n | \n | ||||||
\n202-2\n | \n挖除旧路面\n | \n | \n | \n | \n | ||||||
\n-a\n | \n整体挖除\n | \nm2\n | \n470\n | \n | \n | ||||||
\n-a-1\n | \n挖除水泥混凝土路面\n | \nm3\n | \n23.5\n | \n | \n | ||||||
\n-b\n | \n分层挖除\n | \n | \n | \n | \n | ||||||
\n-b-1\n | \n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n | \n | \n | \n | \n | ||||||
\n-b-1-1\n | \n挖除\n | \nm3\n | \n0.9\n | \n | \n | ||||||
\n-b-2\n | \n沥青混凝土路面面层\n | \n | \n | \n | \n | ||||||
\n-b-2-2\n | \n铣刨\n | \nm3\n | \n283.5\n | \n | \n | ||||||
\n202-3\n | \n拆除结构物\n | \n | \n | \n | \n | ||||||
\n-e\n | \n拆除安全设施\n | \n | \n | \n | \n | ||||||
\n-e-3\n | \n波形护栏\n | \nm\n | \n52\n | \n | \n | ||||||
\n207\n | \n坡面排水\n | \n | \n | \n | \n | ||||||
\n207-1\n | \n边沟\n | \n | \n | \n | \n | ||||||
\n-e\n | \n预制安装混凝土盖板\n | \nm3\n | \n0.336\n | \n | \n | ||||||
\n | \n | \n | \n | \n | \n | ||||||
\n清单 第200章 合计 人民币 元\n | |||||||||||
\n清单 第 2 页\n | \n共 4 页\n | ||||||||||
\n工程量清单表\n | \n | ||||||||||
\n合同段:稷山县闻苍线下王尹段养护大修工程\n | \n | \n标表2\n | \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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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清单 第300章 路面\n | |||||||||||
\n子目号\n | \n子目名称\n | \n单位\n | \n数量\n | \n单价\n | \n合价\n | ||||||
\n304\n | \n水泥稳定土底基层、基层\n | \n | \n | \n | \n | ||||||
\n304-3\n | \n水泥稳定土基层\n | \n | \n | \n | \n | ||||||
\n-a\n | \n水泥稳定碎石\n | \n | \n | \n | \n | ||||||
\n-a-1\n | \n厚180mm\n | \nm2\n | \n5900\n | \n | \n | ||||||
\n-a-2\n | \n厚30mm\n | \nm2\n | \n5900\n | \n | \n | ||||||
\n308\n | \n透层和黏层\n | \n | \n | \n | \n | ||||||
\n308-1\n | \n透层\n | \n | \n | \n | \n | ||||||
\n-b\n | \n乳化沥青\n | \nm2\n | \n5900\n | \n | \n | ||||||
\n309\n | \n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n | \n | \n | \n | \n | ||||||
\n309-2\n | \n中粒式沥青混凝土\n | \n | \n | \n | \n | ||||||
\n-a\n | \n厚60mm\n | \nm2\n | \n5900\n | \n | \n | ||||||
\n312\n | \n水泥混凝土面板\n | \n | \n | \n | \n | ||||||
\n312-1\n | \n水泥混凝土面板\n | \n | \n | \n | \n | ||||||
\n-a\n | \n厚180mm\n | \nm2\n | \n5\n | \n | \n | ||||||
\n313\n | \n路肩培土、中央分隔带回填、土路肩加固及路缘石\n | \n | \n | \n | \n | ||||||
\n313-5\n | \n路缘石\n | \n | \n | \n | \n | ||||||
\n-b\n | \n现浇混凝土\n | \n | \n | \n | \n | ||||||
\n-b-1\n | \nC25混凝土\n | \nm3\n | \n144\n | \n | \n | ||||||
\n | \n | \n | \n | \n | \n | ||||||
\n清单 第300章 合计 人民币 元\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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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工程量清单表\n | |||||
\n合同段:稷山县闻苍线下王尹段养护大修工程\n | \n | \n标表2\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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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清单 第600章 交通安全设施\n | |||||
\n子目号\n | \n子目名称\n | \n单位\n | \n数量\n | \n单价\n | \n合价\n |
\n602\n | \n护栏\n | \n | \n | \n | \n |
\n602-3\n | \n波形梁钢护栏\n | \n | \n | \n | \n |
\n-a\n | \n路侧波形梁钢护栏\n | \n | \n | \n | \n |
\n-a-1\n | \n波形钢板护栏\n | \nm\n | \n28\n | \n | \n |
\n-c\n | \n波形梁钢护栏端头\n | \n | \n | \n | \n |
\n-c-1\n | \nAT1-2\n | \n个/米\n | \n1\n | \n | \n |
\n-c-2\n | \nAT-2\n | \n个/米\n | \n1\n | \n | \n |
\n605\n | \n道路交通标线\n | \n | \n | \n | \n |
\n605-1\n | \n热熔型涂料路面标线\n | \n | \n | \n | \n |
\n-a\n | \n普通型\n | \nm2\n | \n216\n | \n | \n |
\n605-5\n | \n轮廓标\n | \n | \n | \n | \n |
\n-a\n | \n柱式轮廓标\n | \n个\n | \n8\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清单 第600章 合计 人民币 元\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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