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市李家沱排水有限公司出水口消泡剂定点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金额
20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5/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3
公告正文
重庆市李家沱排水有限公司出水口消泡剂定点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李家沱排水有限公司出水口消泡剂定点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李家沱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地址:李家沱污水处理厂
2.2 采购内容:
货物
规格
使用单位
使用单位
送货地点
采购量
(吨)
备注
消泡剂
25kg/桶;成分:有机硅抑泡剂;含量:不少于24%
重庆市李家沱排水有限公司

李家沱污水处理厂

巴南李家沱街道西流沱
20

合计
20


2.4 投资估算:20万元
注:本次招标数量为暂定量,具体数量以甲方书面确认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
2.5根据甲方书面通知的时间,在24小时内(若投标人承诺时间短于24小时,则以投标人承诺的时间为准)运到甲方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下车、搬运入库、现场清理等工作。
2.6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本次招标数量为暂定量,根据实际情况与甲方的要求进行供货,以甲方书面确认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招标文件与合同条款的规定。
2.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8供货期:一年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书必须满足第五章技术条款要求,此项为强制性条件。标书中设备的具体名称、参数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技术文本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参考《各类招标资格条件设置汇总表》设定)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 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的营业执照,可以是招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或者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生产企业投标人注册资金≥1000万元,代理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50万元(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
3.2 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授权委托书、承诺书);
3.3 必须提供相关销售额为5万元的招标类似业绩1个,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提供本企业的供货业绩;投标人为代理商或者经销商的,提供本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供货业绩)(提供销售合同,如合同未包含数量,则须补充提供购买方盖法人章的销量证明)
3.4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5生产企业投标人此次所提供的材料必须是自己工厂所制造的产品,不得外购他人产品(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法人章)。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生产企业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的,生产企业需提供资料可以是生产企业盖鲜章的复印件)。所有投标文件正本均须逐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4年5月10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5月13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地点: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街道西流沱四村160号附1号。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1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李家沱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街道西流沱四村160号附1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1772519645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