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第三方代理机构遴选
二、项目编号:2025-JHDHJGGY-F1001 三、项目概况: (一)委托代理服务范围:非涉密或者已经过脱密处理的、100万元以下的物资服务采购项目,具体以采购单位书面委托的项目内容为准,服务单位地点包含宁波、舟山、合肥、北京。 (二)服务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 (三)报名要求;本项目共1包。 (四)采购数量:遴选3-7家代理机构,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供应商数量少于3家时,项目废标,3家至7家时,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供应商均入围(不进行评分),7家以上时,排名前7家入围。 (五)委托代理机构基本要求: 建立完善的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能够固定1个以上专门部门负责代理委托单位采购业务,每次开展代理服务时选派人员应熟悉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其中至少有1名人员从事采购工作连续时间不少于1年(须提供书面承诺)。 必须在宁波或舟山片区具有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代理军队采购业务所需的开评标场所。其中,开评标场所要具备完善的远程监控设备(音视频录制)、信号屏蔽阻绝以及档案管理配套设施设备(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相关场所及设施设备照片)。 建立军事安全保密制度,配备符合保密要求的专用设备用于代理部队采购业务。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特定资质: 满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①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投标人提供企业内部相关监督管理制度);②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提供相关人员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及人员政府采购业绩证明);③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必须的办公场所(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相关场所及设施设备照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1月22日
至
2025年01月27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浙江省 宁波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满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①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投标人提供企业内部相关监督管理制度);②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提供相关人员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及人员政府采购业绩证明);③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必须的办公场所(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相关场所及设施设备照片)。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2月18日 08:3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8日 09:00
(三)投标地点:
浙江省 宁波市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2月18日 09:00
(二)开标地点:
浙江省 宁波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申领时无需提供); 4.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特定资质材料: 满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①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投标人提供企业内部相关监督管理制度);②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提供相关人员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及人员政府采购业绩证明);③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必须的办公场所(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相关场所及设施设备照片)。 (二)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dhwzcgb_hl@163.com。(提示:邮箱前缀均为字母) 特别提示: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互联网:www.plap.mil.cn)登记备案,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未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法人或授权代表投标现场提前登录账号,工作人员现场核验),投标现场携带供应商成功注册截图备查。备案材料可作为资格性审查和评审的依据。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花女士
联系电话:13216628005
地 址:浙江省 宁波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0574-87558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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