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南京号百鼓楼天翼广场LED屏体自动灭火系统设备增补及原设备维保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22.5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0/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2.52万元
招标公司江苏号百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健华13675171701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1
公告正文
询价公告信息 | |||||||||||||||||||||||||||||||||||||||||||||||||||||||||
询价公告名称: | 2023年南京号百鼓楼天翼广场LED屏体自动灭火系统设备增补及原设备维保项目询价公告 | 创建时间: | 2023-10-26 10:15:53 | 报价剩余时间 | 3天22小时26分 | ||||||||||||||||||||||||||||||||||||||||||||||||||||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2023-10-27 09:00:00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 2023-10-30 09:00:00 | 询价方式: | 公开询价 | ||||||||||||||||||||||||||||||||||||||||||||||||||||
终止: | 否 | ||||||||||||||||||||||||||||||||||||||||||||||||||||||||
询价内容说明: | 本询价项目为2023年南京号百鼓楼天翼广场LED屏体自动灭火系统设备增补及原设备维保项目(项目编号:【ZBZBD0000875】),采购人为【江苏号百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3年南京号百鼓楼天翼广场LED屏体自动灭火系统设备增补及原设备维保项目; 1.2采购内容:主要拟采购南京号百鼓楼天翼广场LED屏体自动灭火系统设备增补及原设备维保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3项目预算:本项目预估金额约22.52万元(含税),以上为预估规模,具体以实际为准; 1.4服务期:自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新增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调试并通过第三方验收,提供新增设备及原有设备2年维保服务; 1.5服务要求:满足国家及中国电信南京分公司相应服务标准; 1.6服务地点:南京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7技术规范要求:在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基础上,未尽事宜按照中国电信南京分公司及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颁布的新标准、规范执行; 1.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采购人相关要求; 1.9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10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22.52万元(含税),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本项目要求应答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询价人和询价代理机构。应答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必须提供应答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企业,还必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的应答人最新查询结果的截屏打印件; 2.1.2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出之日,至少具备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万元(含)的类似项目业绩; 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1.3应答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注: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处于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新甲级资质与原一级资质等同;新乙级资质与原贰级、三级资质等同; 2.1.4本次询价接受代理商应答。代理商应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应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应答或再委托其它应答人应答;(2)代理商应答的须提供制造商唯一授权函扫描件加盖应答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1.5应答人须承诺自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新增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调试并通过第三方验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2.1.6应答人须承诺提供新增设备及原有设备2年维保服务,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2.1.7应答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税务机关颁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文件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书; 2.1.8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应答,满足即可; 2.1.9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价项目应答。 注:应答申请人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已成交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暂停其参与南京电信的相关采购活动。 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价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价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价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应答人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应答人在近2年内参与南京电信同类项目中,不得存在中标/中选/成交结果公示后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中选/成交资格、或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情况。 (18)法律法规、询价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询价文件获取 3.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27日9时00分至2023年10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获取地点:南京市楠溪江东街58号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3询价文件获取方式:应答人请务必在申请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委托经办人将以下四项资料发送到联系人邮箱maxuanli_xm.cicdi@chinaccs.cn。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确认邮件收取成功,联系人确认四项资料全部收到无误(缺一不可),将询价文件发送到应答人《新添客商表》中所填写的邮箱中。 (1)购买询价文件的介绍信或者授权函复印件(盖单位公章、介绍信或授权函格式自拟); (2)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询价文件购买费汇款页面截屏或汇款单复印件; (4)新添客商表word版(表格中的文字均处于可拷贝状态,不用打印扫描及盖章)。
询价文件每套售价叁佰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标书费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不接受现金),必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与应答人单位名称一致。 请务必在申请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将《新添客商表》word版(表格中的文字均处于可拷贝状态,不用打印扫描及盖章)及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至上述邮箱。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应答文件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4.2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日下午14时00分; 递交地点: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609开标室(南京市中山南路371号); 4.3唱价时间和地点:同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4.4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4.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4.4.3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须在购买询价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完成供应商注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江苏号百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询价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楠溪江东街58号 联 系 人:吴健华、马绚丽、王高明、夏宜宁、颜军、房树森 电 话:13675171701(报名)、17372263262 电子邮件:maxuanli_xm.cicdi@chinaccs.cn(报名) 账户名称: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 账 号:12590209571010300005 汇款备注:吴健华 +(项目名称的简称)+ 标书费 异议接收邮箱:【wujianhua_xm.cicdi@chinaccs.cn】 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6日 询价代理监督电话:18912981112 |
询价物资信息
物料名称 | 物料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名称 | 采购数量 | 备注 |
固定气体灭火系统-七氟丙烷-启动瓶组架 | 40L | 套 | 13 | |
维修服务-消防设备维护-自维(管理用) | - | 项 | 1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