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于2024年10月28日 发布了2024-JQ01-W1213某港物联网应用建设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4-10-28,更正为:2024-11-07。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11-04,更正为:2024-11-14。
原公告的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11-18 08:00:00,更正为:2024-11-27 08:00:0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1-18 09:00:00,更正为:2024-11-27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1-18 09:00:00,更正为:2024-11-27 09:00:0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88号一楼开标厅,更正为:上海市虹口区邯郸路43号中观产业园十楼开标厅。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88号一楼开标厅,更正为:上海市虹口区邯郸路43号中观产业园十楼开标厅。
原公告采购包1(某港物联网应用建设)的踏勘时间:2024-11-07 09:00:00,更正为:2024-11-19 09:00:00。
原公告采购包1(某港物联网应用建设)的要求(说明):( 一) 采购单位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 除采购单位事后形成书面记录、 并 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 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 其他内容仅供投标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 采购单位不对投标供应商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要参加踏勘的供应商, 须在 2024 年 11月5日17: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 现场踏勘申请表》 ( 见招标公告附件)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踏勘人员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制成1个PDF文件, 发送至cgwj@shcgz.cn( 邮件主题为“2024-JQ01-W1213+踏勘申请”) 。 采购机构根据现场踏勘工作有关要求, 向踏勘申请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发出踏勘通知。 踏勘时, 参加现场踏勘人员须携带个人身份证明( 参加现场踏勘人员应与申请表上人员一致) , 按照指定时间与地点参加现场踏勘。,更正为:( 一) 采购单位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 除采购单位事后形成书面记录、 并 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 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 其他内容仅供投标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 采购单位不对投标供应商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要参加踏勘的供应商, 须在 2024 年 11月15日17: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 现场踏勘申请表》 ( 见招标公告附件)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踏勘人员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制成1个PDF文件, 发送至cgwj@shcgz.cn( 邮件主题为“2024-JQ01-W1213+踏勘申请”) 。 采购机构根据现场踏勘工作有关要求, 向踏勘申请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发出踏勘通知。 踏勘时, 参加现场踏勘人员须携带个人身份证明( 参加现场踏勘人员应与申请表上人员一致) , 按照指定时间与地点参加现场踏勘。。
1.序号51一体化安全防护设备参数第10条“产品需具备《军用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证书时间应在有效期内),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修改为“应通过军队信息安全测评认证,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或军队型号装备证明”。
2.序号73-78密码产品设备增加“提供定型鉴定意见或测试报告等证明材料”。
3.包1序号19超声流量计和包1序号21排空阀,现将设备接口和协议中顿号及逗号改为“或”。
4.对于开标一览表中序号73-78密码产品设备,产品型号不能具体标注的,现修改为“/”或“详见交货”等。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2024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