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自行采购项目 大鹏新区2024年建筑市场与行业检查辅助服务项目于 2024年 4 月 8 日完成采购工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关于大鹏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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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宽采购渠道,本项目已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发布采购公告,本项目共收到 4 家供应商的报价,经采购小组资格审核,我单位拟确定以下单位为项目候选供应商,候选供应商及其报价情况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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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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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1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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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 |
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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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深圳市恒天吉科技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1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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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深圳市元弘建筑装饰创意和产业技术研究院 |
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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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我局办公会审议,鉴于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投标文件满足要求且得分排名第一,拟选取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作为本项目服务单位,中标价格为19.3万元。确定以下采购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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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确定的供应商名称 |
成交 |
服务内容 |
1 |
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 |
19.3 |
(一)根据我局相关核查方案,配合开展资质动态核查、建筑市场发承包违法行为整治,根据工作需要对大鹏新区在建的房屋市政建筑工程发承包行为进行全覆盖检查。(二)根据我局工作需要,开展标后评估并形成标后评估报告。(三)协助我局完成项目招标公告、澄清补遗、公告变更等项目的秒批初核工作。(四)协助我局开展招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五)至少开展1次建筑市场违法发承包业务培训,提高建筑市场发承包管理水平。(六)对项目服务期内工作形成工作报告。(七)甲方交办的其他建筑市场与行业检查事务。(八)指定1名专人在大鹏新区范围内负责与甲方实时对接该项目相关工作。 |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以上结果进行公告3个工作日。有关单位和有关个人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提出意见。我单位投诉电话:28333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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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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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