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联民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案
审计评估业务遴选邀请函
2021年9月15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鲁06破申2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烟台联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民集团)破产重整,并指定烟台联民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拟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联民集团进行资产审计及评估,对符合要求的非烟台地区机构进行询价,特邀请相关机构参与报名,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联民集团基本情况
联民集团成立于1981年9月01日,注册地址为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文化路1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600165005651Q。注册资本3,728.09 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向志。股东为烟台市供销资本投资公司投资3,578万元,持股比例95.97%,山东供销综合服务平台有限公司投资150.09万元,持股4.03%。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电气设备修理;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病人陪护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集贸市场管理服务;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安防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五金产品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新鲜蔬菜零售;新鲜水果零售;鲜肉零售;农副产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母婴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开发;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档案整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具体工作内容
对联民集团依法进行审计和资产评估,并出具审计、评估报告。
三、中介机构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财政部或山东省财政厅颁发的相应资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非烟台地区中介机构;
2、自2018年1月1日起,具有承办破产企业破产审计、评估业务业绩(以委托合同为准);
3、专业能力强,人员充足,尊重委托人安排,能够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评估工作;
4、在参加本次审计、评估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5、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中介机构应提供的有关资料
1、营业执照及拟指派参与本项目工作人员的资质证明;
2、中介机构简介;
3、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承办破产企业审计、评估业务委托合同及完成进度;
4、项目报价及报价依据。
五、报价时间及方式
若有意向承接本次破产重整审计、评估业务,应在规定时间内,按上述要求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材料。
时间:2021年10月18日下午17时之前;
方式:现场或邮寄提交报价材料(报价材料由报价人密封);
邮寄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山海南路117号民建大厦10楼东区;
管理人联系方式: 邱会计 15628862568、孟会计 15628865857。
六、特别说明
1、中介机构不得采用脱离实际的低价报价进行不正当竞争;
2、具有从事同类企业破产审计、评估业务实践经验的中介机构优先考虑;
3、项目费用将在联民集团投资人投资后或者破产财产变现后予以支付;
4、入选的中介机构将与管理人签订“审计、评估委托合同书”,就委托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约定。
5、若需详细了解联民集团经营状况等信息,可来电咨询。
6、本次审计、评估需在2021年12月8日前完成,并向管理人提交审计、评估报告。
烟台联民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