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阳街道公交站台广告位承租权招租项目(2024年-2026年)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czlycq202401-007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于2024年1月 18日10时至2024年1月19 日10 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对滁州市琅琊区滁阳街道办事处滁阳街道公交站台广告位承租权招租项目(2024年-2026年)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4年1月 18日10时至2024年1月19 日10 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申请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竞价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附件(滁州市公共资源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
一、竞租标的物:滁阳街道公交站台广告位承租权招租项目(2024年-2026年),位于滁阳街道辖区内道路;本次招租共1个标的物:
标的物为: 滁阳街道公交站台广告位承租权招租项目(2024年-2026年),商业广告或公益性广告,出租年限3年;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滁州市琅琊区滁阳街道办事处拟出租滁阳街道公交站台广告位承租权,用途:商业广告或公益性广告;承租方应按招租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在承包期限内,竞得人负责对公交站台及其配套设施的养护、维修、保洁及广告牌的日常维护工作,如因日常养护、维修、保洁、维护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由竞得人承担全部责任。竞得人对管理期间的安全负责,且费用自理,由招租人进行验收,否则视为违约;公交站台位于宝山路旧站台4座,新站台3座14.5米、世纪大道旧站台2座、欧阳修大道旧站台4座、金山路旧站台8座,新站台2座14.5米、滁河路站台4座10米、广场东路站台4座10米、广场西路站台2座10米、银山路站台6座10米、襄河路站台2座10米、钟山支路站台2座10米,共43座;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否则视为违约,招租人有权取消其资格。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招租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竞得人在租赁期间的广告发布中必须承诺保留33%的公益版面,配合上级部门检查的要求,在检查期间更换上级要求的广告版面。
2、租赁期限:3年,先付款后使用,租金每年缴一次,三年租期内租金不变,租金金额为成交价,第一年租金在规定的时间缴入滁州市琅琊区滁阳街道办事处指定帐户,后期租金在租期开始计算前30日内交纳和收取(即:先付后租),具体付款日期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为年中标价的10%,签订合同前缴纳完毕。请各潜在竞租人在竞价前给予考虑广告位承租权期限,一旦签订合同,必须按合同要求内容执行。
3、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三、租金价格、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标的物为:滁阳街道公交站台广告位承租权招租项目(2024年-2026年),出租年限3年;起始价:49900.00元/年,保证金:壹仟元整(¥1000.00元),加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
四、本次招租项目由安徽洋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
五、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a) 竞价保证金须在2024年1月 18日10时前交纳完毕;竞价保证金须从竞价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投标,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竞价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竞价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标的物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340;
a)交纳竞价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滁阳街道公交站台广告位承租权招租项目(2024年-2026年)”保证金,竞价保证金汇款信息需与项目标段号对应。
b) 本标的物竞价款在成交确认通知书发放后7日内缴入滁州市琅琊区滁阳街道办事处指定账户(竞得后由处置单位提供),转账时备注:滁阳街道公交站台广告位承租权招租项目(2024年-2026年)租金。
c) 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注意:①如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租金,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若存在不予退还竞价人竞价保证金的情形,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③放弃竞得资格的竞价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价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④被滁州市县区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竞买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竞标,否则其成交结果无效、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⑤竞价人仅代表本人参与竞价,竞拍成功后以成交人姓名(或公司)签订合同,不得以其他人代签,否则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竞租人应具备条件:
1、竞租人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合一证件);
2、竞租人具有媒体服务类二级及以上广告企业证书。
3、单位、企业均可报名,自然人不能报名。
4、竞租人必须是滁州市独立核算总公司的。独立核算总公司须提供相关证明:①独立核算总公司已在滁州市缴纳过税收的,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依法在滁州市缴纳当期税款的完税凭证(仅限于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提供税务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税收凭证证明材料);刚成立的独立核算总公司未在滁州市缴纳过税收的,须提供滁州市税务部门出具的在滁州市为独立核算总公司且在滁州市缴纳税收的证明;②提供在滁州市公司营业执照;③提供在滁州市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个人及个体工商户投标。
(备注:(1)投标人竞价时必须以投标企业身份参与进行竞价,投标企业即本次的竞租人。其它个人身份参与竞价无效,请投标人及时以投标企业身份注册。
(2)以上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在2024年1月16日下午下班之前交到招租方,由招租方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均可参与。如不符合要求,报名及竞价结果无效,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交易公告和标的物介绍,中标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中标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滁州市琅琊区滁阳街道办事处提出。凡参加本项目投标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竞价文件中的各项条款。
7、中标人须在中标公示结束后在3个工作日内缴纳软件服务费并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公司拿中标通知书,拿到中标通知书的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招租人签定《招租合同》,并同时缴清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
七、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 17 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安徽洋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或招租方联系。
八、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当标的物的竞拍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滁州市琅琊区滁阳街道办事处以及安徽洋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价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竞价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5.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或邮寄给竞得人,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主动将首年租金、物业费、履约保证金缴纳至滁州市琅琊区滁阳街道办事处 指定账户(户名: 滁州市琅琊区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滁州城建支行,账号: 1313020509024940302 ),同时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租人有权对外重新公开招标。
6.竞得人只能把承租物做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转租第三方,否则,产权人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7.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产权人通知为准。
8.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
十、联系方式:
招租单位:汪昊鹏 13605509696
代理公司:苏工 15056748126
招租单位:滁州市琅琊区滁阳街道办事处
代理公司:安徽洋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