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我局拟开展《福州市地下水环境质量国控点位周边调查服务项目》政府采购,为合理确定预算控制价,现进行预算公开询价,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
福州市地下水环境质量国控点位周边调查服务项目
  二、调查对象
   全市12个地下水环境质量国控点位,其中鼓楼区2个、台江区2个、晋安区3个、仓山区1个、马尾区1个、闽侯县1个、永泰县1个、闽清县1个。
    三、工作内容
(一)现场调查及资料收集。调查收集各个考核点位区域环境、水文地质、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等资料,开展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识别考核点位周边环境信息。  
(二)周边调查技术方案编制。在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的基础上,结合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等手段,依照《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周边调查技术方案编制要点》等文件,充分利用国控点位周边现有监测井、周边地表水等现有监测采样条件,布设地下水、地表水监测点。逐个点位编制《地下水环境质量国控考核点位周边调查技术方案》(以下简称“调查技术方案”)。  
(三)监测井建设及样品采集检测分析。根据以上“调查技术方案”确定的采样点位,参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等技术文件,建设地下水环境监测井,规范开展样品采集、保存、流转、检测、质控等工作。
测试指标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常规指标中的29项(pH、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硫化物、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和甲苯);根据各污染源的实际情况适当补充特征指标;为便于水化学分析审核,在基本指标的基础上,增加钾、钙、镁、重碳酸根、碳酸根等项目。
(四)周边调查技术报告编制。根据“调查技术方案”和样品采集检测结果,逐个点位编制《地下水环境质量国控点位周边调查报告》。 
(五)达标或保持方案编制。为加快地下水考核点位水质持续改善,最终实现达标要求,根据《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水质达标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等技术规范,结合周边调查成果,逐个点位编制《地下水环境质量国控点位水质达标或者保持方案》。  
(六)监测井维护管理。结合调查成果,制定地下水环境质量国控点位监测井维护管理方案,定期洗井,每季度监测,确保“十四五”期间,地下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考核目标。
(七)技术保障。指定专人负责《地下水环境质量国控点位监测井维护管理方案》的实施,做好监测数据的整合分析,及时向采购单位反馈水质变化情况。针对水质恶化的点位或者V类水质点位,要协助采购单位进行现场调研分析,并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十四五”期间,全市12个国控点位不出现V类水(以生态环境部监测结论为准)。
四、资料提交
1.报价文件。按照现行有关收费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勤俭务实,报价应包含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报价应当提供明细及相应的计算依据和计算过程,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本次询价仅作为决策参考,不作为最终招标依据。
2.比价文件。提供同类项目招标采购情况,包含项目名称、采购内容、中标价,以及相应的佐证材料(如招标文件、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等)。
3.评审因素。根据有关采购规定,结合本项目开展所需要的条件,按照技术服务项30分,商务项20分提供评审因素,每项评审因素不超过3分。各意向单位提交的评审因素仅作为参考,并视情况采用。
五、其他要求  
所有资料请加盖公章,于5月22日17:00前送至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
张女士:13720824059;王先生(技术咨询):87316561。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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