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江津区白沙食品产业园项目(一期)—配套市政交通设施(G3地块市政道路)已由 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人民政府以 白沙府发[2022]106号(项目代码:2206-500116-04-01-23797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白沙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白沙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江津区白沙工业园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项目包含横一路、纵一路和滨江路连接段,全长约1.2㎞,路幅宽度12-16m,其中横一路起于滨江路G3段,终点止于刘棉路凤凰段,全长约500m,标准路幅宽度12米,双向2车道;纵一路起于长江大桥白沙一侧,终点止于横一路,全长约500m,标准路幅宽度16米,双向2车道;滨江路连接段起于滨江路精达段,终点止于滨江路G3段,下穿白沙长江大桥,全长约200m,标准路幅宽度12米,双向2车道,采用沥青砼路面,主要工程内容包含道路主体工程及附属管网工程(雨水、污水)、人行道、道路两侧绿化、照明工程等。
2.3 R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192.73万元
R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801.34万元
2.4 招标范围:江津区白沙食品产业园项目(一期)—配套市政交通设施(G3地块市政道路)含道路主体工程及附属管网工程(雨水、污水)、人行道、道路两侧绿化、照明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相关图纸。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截止日前√3□5□8□年,指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有独立承担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招标人: | 重庆白沙建设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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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江津区白沙工业园增光大道6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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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财富中心国际公寓B4栋一单元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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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龚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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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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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3618209975 | 联系电话: | 13527334142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江津区白沙食品产业园项目(一期)—配套市政交通设施(G3地块市政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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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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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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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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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津兴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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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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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8853100008941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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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津兴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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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重庆江津支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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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70553521VA00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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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津兴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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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行江津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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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102029000881675-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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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津兴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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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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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01012001002261400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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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津兴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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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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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401010400187120000005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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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pdf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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