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2-330522-04-01-647143
预算金额26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工1836727099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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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和平镇乡村振兴项目——和平文体中心EPC总承包

发布时间:2023-03-21 01:5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长兴县和平镇乡村振兴项目——和平文体中心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兴县和平镇乡村振兴项目——和平文体中心   已由 长发改投资〔202324 号(项目代码:2302-330522-04-01-64714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财政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 和美工程管理服务(长兴)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总承包 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量总概算约为2600万元,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9424.2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9291.0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33.23平方米(消防泵房、生活泵房及楼梯),地下构筑物面积为413.94平方米(消防水池) ,建设地点:长兴县和平镇

2.2本次招标范围:

次招标长兴县和平镇乡村振兴项目——和平文体中心EPC总承包 ,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深化、扩初、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建安工程施工、管理、验收及保修服务以及在施工图设计中应考虑但实际未考虑、且直接影响使用功能的细部工程施工和管理、验收、移交及保修服务。

设计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给排水、抗震支架、强弱电、智能化、亮化、暖通、装修、室外综合管线(包括室外给水管网、通信)、室外附属配套(含景观绿化及铺装、围墙、路灯、充电桩、室外道路及广场、停车场雨污水等)、市政道路等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内容的施工图设计、配合各类专项设计及深化设计等后续设计服务。

  1. 施工及采购范围: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内容、包括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相关准备工作及手续办理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的基坑围护(包括基坑监测)、桩基、土建、水电安装、暖通、装修、消防、市政配套、亮化、景观绿化、人防含人防区标识牌、智能化、标识标牌、外立面工程、供水、供电、通信、设备安装相关设备购置等内容及所有与之相关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图、节点图等施工必须的图纸且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施工)

  2. 总承包管理服务及其他包括供水、供电、通信等未列入施工范围专业工程的配合管理服务;专项设计配合(供水、供电、通信等)、施工图纸审查、水保监测验收报告编制、卫生防疫、消防手续;规划公示、施工许可证办理、土地复核(含宗地测量及分摊等)、组织验收(含各专项验收)、工规证办理、场地测绘(各阶段)、点位放样、坐标、高程控制点、水准点、竣工实测等;桩基检测、基坑监测(含周边道路、建筑物的沉降、位移和裂缝监测等)、节能检测、空气检测、水质检测、消防检测、管线检测、防雷检测、低压检测等所有按规范、标准要求必须进行的为完成本项目而发生的各类检测费用以及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专家费等,含以上所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服务费。

    本次招标控制价  2600  万元。

    2.3计划工期:  26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20 日历天,施工工期 240日历天。   

    2.4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

    2.5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者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 

    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3.其他: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贰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3.6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7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在公示期内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

    )其他:

    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3.1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1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3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2020   1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2020  1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左上角“长兴新系统”(http://ggzy.zjcx.gov.cn:7001/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下载招标资料(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电子版施工图等)。

    注:首次参加投标活动者,所有交易主体(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必须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新系统地址:http://ggzyjy.huzhou.gov.cn/)“统一主体库登录”完成注册和ca锁绑定,并及时完善基本信息。另外,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不支持IE浏览器。

    技术咨询电话:0572-603103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42190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上传地址: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左上角“长兴新系统”(http://ggzy.zjcx.gov.cn:7001/TPBidder/memberLogin);

5.2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予以拒绝。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和美工程管理服务(长兴)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和平镇                 

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中央大道2777号格兰国际广场A座2001室                       

联系人:吴工、严工                            

电话: 18367270999、15067279196

  

 

和美工程管理服务(长兴)有限公司    

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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