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18年9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1)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8/09/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18年9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9月25日-2018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2690631、82690633

通讯地址:金坛区华城中路168号

联系人:常州市金坛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建塑料制品7200吨项目

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金胜东路235号

常州惠信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金胜东路235号(租用常州市惠信纸业有限公司2号车间),总投资5000万元,对原有项目进行技术改造,并新增塑料成型机等设备,新增年产塑料制品7200吨,项目建成后形成全厂年产600吨纸质包装印刷品、7200吨塑料制品的生产规模。

1.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排入工业园区雨水管网。本项目不得有工业废水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接管排放(依托常州市惠信纸业有限公司现有管网)。

2.废气:按照《报告表》要求配套建设各工段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并在实际生产中不断优化废气处理工艺。不断提升装备水平,强化生产管理,规范生产操作,落实清洁生产,采取有效措施以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本项目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限值标准及表9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按照《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19号)和《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相关要求,对原有项目废气污染治理措施进行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切实做到车间或设备的密闭,废气收集、处理效率均不低于90%的要求。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并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限值标准要求。

4.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废塑料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品(HW49)、废灯管(HW29)、废活性炭(HW49)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2

新建纸质包装印刷品生产项目

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龙湖路15号

常州市金坛区五洲印务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龙湖路15号(租用江苏喆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车间一层的部分区域),总投资500万元,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彩盒200万只、彩卡800万只、纸质包装50万个的生产规模。

1.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不得有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生活废水达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接管排放。

2.废气:按照《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19号)和《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相关要求,以及环评中确定的废气污染物治理工艺,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做到车间或设备的密闭,以及废气收集率、处理率均不低于90%的要求。采用先进生产设备、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的产生和排放。废气中VOCs排放参照执行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并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隔音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4.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规范开展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以及处置或综合利用,实现“零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次品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HW49)、含油墨废抹布手套(HW49)、废包装桶(HW49)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3

2018622984背光模组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龙湖路17号

江苏赛惠斯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龙湖路17号,总投资1200万元,对已建的背光模组生产线进行改造,新增热压生产线3条、激光切割机台4套,新增年产背光模组680万片,项目建成后形成全厂年产背光模组800万片的生产规模。

1.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不得有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生活废水达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接管排放(依托原有)。

2.废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治理要求,不断提升装备水平,强化生产管理,规范生产操作,落实清洁生产,采取有效措施以减少废气的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927-1996)中的二级排放标准(排气筒依托原有)。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并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噪声功能区限值要求。

4.固废: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按规范要求对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粉尘颗粒、热转印检验和产品终验产生的不合格品及废贴膜纸进行有效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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