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永泰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平衡表编制试点工作服务类采购项目
金额
4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03/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25]ba[cs]2022001
预算金额45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郭丽捷13968900024
公告正文
交易项目编号:[350125]BA[CS]2022001

    2
    更正公告

    4
    合同公告
    永泰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平衡表编制试点工作服务类采购项目 2022-03-30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乙方:福建正德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25]BA[CS]2022001的永泰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平衡表编制试点工作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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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020399 其他数据处理服务 其他数据处理服务 永泰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平衡表编制试点工作 按照《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平衡表编制指南》要求,填报2019年度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平衡表中各类账户,编制2019年度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平衡表 1(项) 满足采购人技术和服务要求,验收合格 45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按上级部门规定的期限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55号;

4.3交付条件: 满足采购人技术和服务要求,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乙方提交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第二批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291 号)和《关于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平衡表编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2368 号)精神,永泰县被确定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以下简称“清查”)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平衡表编制(以下简称“平衡表”)试点地区。为加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摸清永泰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探索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统计制度,切实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者职责,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平衡表编制试点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26 号)的文件安排,永泰县拟开展2020年度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和2019年度平衡表编制试点工作。编制成果并通过验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成果要通过上级部门验收合格。若验收不合格,采购单位有权利要求成交人重新修改直至验收合格为止。验收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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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50 成果经省自然资源厅同意接受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项的50%
2 50 项目成果通过上级部门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款项的50%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成。。

10、违约责任

(1)因成交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成交人违约,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成交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3)因成交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成交人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合同标的全部或其中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 利权、商 标权或工业设 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成交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成交人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 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①甲方负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 ②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给予充分的配合与协助,甲方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编制工作需要,负责乙方与相关单位之间的协调。 ③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采购项目编制所需的各种资料。 ④甲方不得向乙方作虚假、误导性陈述,不得干涉乙方的工作。 14.2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①乙方应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程要求进行采购项目编制工作; ②乙方应根据需要指派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执行本次编制任务; ③乙方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文件的要求,对成果资料进行有效管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④乙方应按照本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时保质完成合同内容; ⑤甲方和其他相关当事人如果拒绝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开展业务所需资料的,导致编制工作无法进行的,乙方有权拒绝履行合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乙方: 福建正德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住所: 樟城镇县府路155号 住所: 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29号榕城商贸中心23层
单位负责人: 黄习坚 单位负责人: 陈晓光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郭丽捷
联系方法: 17750428073
联系方法: 13968900024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城东支行
账号: 账号: 1402095109600009105

签订地点: 甲方办公点

签订日期:2022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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