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1批)
金额
83.64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3/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度(第1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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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和电子卷宗随案生成辅助事务服务 |
采购内容:实现绵阳中院本级和平武县法院纳入无纸化办案试点的民商事一审、二审以及执行共约1万件案件完成材料收转、立案阶段材料扫描、审理阶段补充材料扫描、纸质卷宗管理、电子卷一键归档、纸质卷加工以及无纸化办案等工作
主要功能或目标:结合法院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现状,解构人民法院无纸化办案的业务流程及应用场景,重塑工作机制,建立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机制、纸质卷宗集中保管机制、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机制,充分依托“平台+智能+服务”建设,将无纸化辅助办案覆盖从立案、审理、裁判、结案、归档、执行等办理全流程,推行“电子档案为主,纸质档案为辅”,构建全流程无纸化办案新模式,电子卷宗随办案进程同步生成并网上流转,办案人员在网上签收、网上阅览、网上审批、网上签发、网上办理,纸质卷宗统一保管,不再流转给法官直至归档,办案全过程网上留痕,确保法官专注审判核心事务,同时引入社会化外包服务,以科技创新为抓手,助力审判执行工作减负,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和办案人的获得感。
具体目标:
(1)立案效率:诉讼请求、当事人等信息智能回填,立案效率提升50%
(2)电子卷宗同步扫描率:基本达到100%
(3)执行案件电子卷宗扫描率:≥90%
(4)材料标识准确性:对标最高法院电子卷宗规范要求,基本达到100%
(5)有效缩短审限:卷宗平均流转时间减少7-15 天
(6)中间卷宗扫描入库时效:不大于 1 天
(7)15 天内有效排期:75%以上,同案重复排期率控制 10%以下
(8)原审案件电子卷宗质量及信息录入准确完整情况:无不合格情况,实现考核不扣分
(9)电子送达率:同比提升 5%-10%,控制在 70%以上
(10)文书生成:自动生成各阶段所需文书并自动签章,需要当事人签名确认的实现无纸化验签
(11)电子卷宗一键转档:基本达到100%
(12)网络查控期限内发起率:≥80%
(13)裁判文书编写:平均写作时间缩短30%-40%
(14)阅卷体验:改变传统纸质卷宗卷随人走,无法共享利用,查阅不便的阅卷方式为电子阅卷,实现全文检索、批注笔记、证据比对、双屏阅读、复制利用,并可以依据案件电子卷宗智能推送法条及类案
(15)实现上诉无纸化:缩短上诉案件移送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
(16)无纸化开庭:实现了庭审活动的无纸化,有效提升了庭审示证、质证效率,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转型升级,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需满足的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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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640000 | 2024年04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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