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名称:兴业县龙安镇第一初级中学学生食堂工程
二、 项目编号:XYCG2013455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建设规模:框架结构一栋二层,底层占地面积529.3㎡,总建筑面积1126.5。
五、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10月16日至2013年10月22日止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2日北京时间15时30分
七、中标公告时间:2013年11月14日至2013年11月22日(共七个工作日)
八、中标结果:
中标人 |
中标人地址 |
中标价(万元) |
兴业县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兴业县石南镇山川垌 |
壹佰肆拾伍万玖仟零捌拾伍元肆角整 (¥1459085.40) |
九、评标专家小组成员:
专家评委名单 |
苏先强 唐杰泉 李钊洪 李壮 杨克坚 |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业县龙安镇第一初级中学
联 系 地址:兴业县龙安镇
联 系 人:陈权 电话:13977564585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通讯地址:玉林市玉东新区东盛华府7栋1单元703号
联系人: 李庆钦 电话: 0775-2305880 传真:0775-2305880
十一、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质疑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林市玉东新区东盛华府7栋1单元703号)
联系电话:0775-2305880 传真:0775-2305880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 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 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 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 质疑人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6)质疑书或投诉书必须署名。质疑或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或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