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武胜县白鹤观体育公园建设施工项目保函纠纷案聘请第三方律师事务所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2/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武胜县文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拟对武胜县白鹤观体育公园建设施工项目保函纠纷案聘请第三方律师事务所,查找财产线索并收回案件款项的法律业务采用询价的方式确定供应商,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武胜县白鹤观体育公园建设施工项目保函纠纷案聘请第三方律师事务所。
二、采购最高限价:152640元
三、项目概况:武胜县文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诉深圳锦苑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采购人已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院:广安市武胜县人民法院,执行金额:508800元及利息。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本次询价采购的供应商要求为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供应商。
五、项目技术及商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全风险代理,收回深圳锦苑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欠付的武胜县文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债务508800元及相应利息,详见(2022)川1622民初2569号民事判决书。
(二)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全额收回,超过一年未完成或未全额收回的,双方服务合同自行终止。
(三)付款方式
全风险代理,在服务内容中款项全额到达委托人账号后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支付律师风险代理费,供应商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1500.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
2.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武胜县文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四川武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66720120000008418
纳税人识别号:91511622MA62B1KBXB
收取方式:银行转账。
交款截止时间:2023年12 月21 日17:00前(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3.退还时间:采购活动结束后,采购人10个工作日内退还。
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成交后放弃成交(法律法规规定免责的除外)、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3)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六、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12 月 22 日9:00 (北京时间),报价文件需密封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法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承诺函;
4.报价表。
(提交的资料均需盖鲜章,原件备查)。
注:报价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本次询价可接受邮寄的报价文件。
七、本次采购邀请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asggzy.cn/以公告的形式发布。
八、递交报价文件及开标地点:广安市武胜县沿口镇东环路233号。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胜县文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6—8186322
武胜县文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 12月6日
附件1
报价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报价(元) | 备注 |
1 | 武胜县白鹤观体育公园建设施工项目保函纠纷案聘请第三方律师事务 | 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全额收回,超过一年未完成或未全额收回的,双方服务合同自行终止。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小写: 元; 人民币大写: 。 | |||
说明: 1、完全满足并响应采购项目技术及商务要求。 2、本次询价最高限价152640元,超出最高报价为无效报价,包含本项目所需差旅费、食宿费、人工费、通讯费、保险费、各种税费、资料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 报价在采购人询价期间有效。 3、本次询价为密封报价,密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由询价小组统一开封确认,并按最低报价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4、被询价供应商应将有效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参加不提供),承诺函(原件)、报价表等一并密封。(以上报价资料均须盖鲜章)。 5、商务要求:合同服务期限一年。 |
报价商名称(加盖鲜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武胜县文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 (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的投标及合同签订、执行、完成,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委托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3
承诺函
(实质性要求)
武胜县文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询价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询价采购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询价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我公司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七、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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