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物资类】中国电建市政公司水环境公司107国道宝安段市政化改造工程(先行实施段)工程砂石料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6/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岩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询比价函
因[POWERCHINA-0113008-230113]中国电建市政集团水环境公司107国道宝安段市政化改造工程(先行实施段)工程需要,水环境公司拟采用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3年06月19日(星期一) 下午17:00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级配碎石
详见报价单

7000
 
2
级配砂石
详见报价单

900
 
3
石粉渣
详见报价单

8500
 
4
砾石
详见报价单

700
 
5
细砂
详见报价单

1300
 
6
中粗砂
详见报价单

9500
 
合计
 
27900
 

二、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报价人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车卸车、售后服务、税金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不再增补任何费用。如果实际供货数量与暂估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报价人应予充分理解并接受,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交货期:入围通知书发出至工程项目施工结束。
3.交货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107国道沿线施工现场。
4.质量标准要求及验收:
4.1报价人保证销售的产品各项性能参数必须满足以下技术标准要求:
4.1.1级配碎石:根据《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的要求:碎石粒径最大不应超过37.5mm,液限小于28%,塑性指数小于6,级配碎石配合比应符合本规范第23页中表4.5.9中G-B-2级配的要求。
表4.5.9未筛分碎石、砾石的推荐级配范围(%)
筛孔尺寸(mm)
G-B-1
G-B-2
筛孔尺寸(mm)
G-B-1
G-B-2
53
100
-
4.75
10~30
17~45
37.5
85~100
100
2.36
8~25
11~35
31.5
69~88
83~100
0.6
6~18
6~21
19.0
40~65
54~84
0.075
0~10
0~10
9.5
19~43
29~59
 
 
 

 
4.1.2级配砂石:根据《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的要求:砾石粒径最大不应超过37.5mm,液限小于28%,塑性指数小于6,级配碎石配合比应符合本规范第23页中表4.5.10的级配要求表
4.5.10 天然砾石、砾石土的推荐级配范围(%)
筛孔尺寸(mm)
53
37.5
9.5
4.75
0.6
0.075
通过质量百分率(%)
100
80~100
40~100
25~85
8~45
0~15

4.1.3石粉渣:粒径小于 2mm 的部分不应超过总重的 45%,筛分碎石所得的粒径为 2~10mm;含泥量不宜大于 5%;不得含有植物残体,垃圾等杂物;石渣最大粒径不宜大于50mm。
4.1.4砂子:满足《建设用砂》GB/T14684-2022 标准。细度模数 1.6-3.7;含泥量≤5%,泥块含量≤2%,两个指标都是按质量计的百分比。
4.1.5砾石:所有的砾石均采用水洗砾石,砾石级配采用3-5cm,所有的砾石级配必须良好,不能采用鹅卵石代替砾石。
以上相关标准如有最新标准,以最新标准为依据。
4.2验收:
4.2.1在交货前,报价人应按合同要求对其产品的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全面详细的检验,其产品质量的最终检验定论以采购方委托的第三方试验室或国家有关部门检测的实验结果为依据。
4.2.2材料运抵交货地点后,采购方现场物资接收人员应认真核实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并按规定在监理见证下进行材料取样送检。若有材料不合格的情况,采购方不予接收,报价人应退换处理,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由供货方承担。                 4.2.3采购方抽样复测以采购方选择并报业主和监理单位核准的检测单位检测结果为准,报价人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采购方认可的质量检测单位的检测结果为准。
4.2.4采购方将不定期对报价人的生产厂进行现场检查(包括对原材料的抽检和生产过程的监控及抽检,并检查其内业资料是否与产品相对应),报价人对采购方的抽检要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进行推辞。
5.质保期:12个月(货到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报价人的资质要求:(未达到资质要求的,将作为否决报价处理。)
6.1报价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6.2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企业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6.3报价人为代理商的,企业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需取得生产厂家的唯一代理授权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6.2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6.4提供2020年至今砂石料供应业绩3份,并每份业绩提供一张的发票扫描件。
6.5报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6本次询比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代理商和所代理的生产厂家不得同时参与报价。
6.7报价截止前,报价人需将报价材料样品送到采购人项目部,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报价人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作否决处理。
7.报价担保
7.1形式:采用报价保证金方式;
7.2金额:人民币5万元整;
7.3在报价人报名成功后,集采平台将为报价人随机分配一个银行账户,报价人通过对公账户向该账户缴纳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缴纳完成,报价人不按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的,询比价小组将否决其报价。报价保证金退还时,直接退还至报价人的打款账户,且不计利息;
7.4采购人与入围供应商签订合同10个工作日内,向所有报价人退还报价保证金。
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报价文件;
(2)报价人在收到入围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8.评审确定原则
8.1当报价人税率不一致时,报价评审以经算数错误修正后的不含税总价作为评审依据。
8.2当报价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经算数错误修正后的价格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报价”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报价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8.3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推荐1-2名入围供应商。
9.支付方式:
材料款:先到货后付款,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21 日至本月 20 日,入围供应商于办理结算后于次月 10 日前持本期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材料结算单》到采购人处办理本期结算款 80%的付款手续;结算后第3 个月向入围供应商支付本期结算款的80%,次月再支付本期结算款的 17%;暂扣当期应付结算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 30 日内由采购人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入围供应商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发票违法或违反国家税务规定,入围供应商负完全责任,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支付方式包含银行转账、一年以内(含一年)期的银行承兑汇票、电建融信、建行E信通等非现金支付供应链金融产品,由采购方贴息,在合同执行期间采购方不提供现金,入围供应商应配合采购方提供符合支付方式要求的银行账户信息。
质保金:暂扣当期结算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在质量保证期(货到现场验收合格12个月))满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入围供应商。
10.履约担保
10.1履约担保的形式:保证金/银行保函
10.2履约担保的金额:5万元
10.3履约担保的有效期: 最后一批供应货物交货验收后30天。
10.4履约保证金返还:应在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到期后的30天内无息退还。
10.5在签订合同前,报价人应按询价文件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10.6报价人未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入围,其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报价保证金数额的,报价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1.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人员:王洋QQ号482688120;电话:4006274006或13571967545。
三、报价表
详见附件1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7国道宝安段市政化改造工程(先行实施段)工程总承包项目部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鸿丰华互联网创意园3楼中国电建
联 系 人:张岩
电    话:17863969326
项目联系人:王姜
电    话:18722466550
电子邮箱:1356792939@qq.com                 
                                     
 
                                                 2023年6月14日
 
附件1:砂石料采购项目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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