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莆田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涵江分中心2022年度冷补沥青询价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0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涵路购询[2022]001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小张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1/17
公告正文
莆田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涵江分中心2022年度冷补沥青询价采购

莆田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涵江分中心2022年度冷补沥青询价采购

  重要提示:为更好完成2022年度公路路面小修养护工作,提高路面病害处置能力,根据《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莆行政管[2020]61号)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平进行冷补沥青材料询价采购,为保证本次询价采购的公平、公正,如发现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的要求,请向本询价采购小组提出质疑;若本询价采购小组没有按时答复或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可依法向采购管理监督部门投诉。

  莆田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审监室:0594-6918083

  请响应人及时、直接从莆田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utian.gov.cn/zwgk/czzj/bmcggsgg/下载招标文件。

  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本档第二部分所述项目及服务的政府采购,欢迎合格的供货商参与响应。

  一、项目编号:涵路购询[2022]001

  二、项目名称:莆田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涵江分中心2022年度冷补沥青询价采购

  三、采购单位:莆田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涵江分中心

  四、交货日期:按需送货,交货数量每批次5吨起送,采购方电话通知后,3日内送达

  五、交货地点:莆田市内业主指定地点;

  六、响应人资格要求:

  1.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在规定时间内年检合格以及具备生产采购项目或具有采购项目经营资质的企业法人。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资质要求。

  七、时间安排:

  询价采购档发布时间:202217

  本次采购不设现场答疑,对询价采购档有异议的,请在20221171000时前以来函、来电、传真方式与我单位联系。地点:莆田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涵江分中心(涵江区江口镇锦江西路849号);

  响应档递交截止时间:20221171020分,逾期送达不予接受;

  评审时间和地点:20221171030分;地点:莆田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涵江分中心(涵江区江口镇锦江西路849号)。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档的组成部分之一。

  2.投标人应规定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本次采购的投标保证金为贰仟元整(2000.00元);保证金应以转账、电汇形式于开标之日1020分前存至莆田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涵江分中心账户。请在汇款凭单上注明采购文件的编号。(投标人需将保证金送存凭证的原件复印件在开标现场提交与采购单位)未中标供货商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满后退还

  户名:莆田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涵江分中心

  开户银行:145010100100144846

  账号:兴业银行莆田分行

  3.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将按招标文件规定予以无息退还。

  6.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方签订采购合同(协议)时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7.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7-1.投标人开标后且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虚假承诺;

  7-2.提供不真实的或伪造相关投标数据;

  7-3.不接受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对其投标价格有误之处的修正;

  7-4.相互串通投标;妨碍其它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恶意干扰招投标活动,不听劝阻的;

  7-5.如果中标方未能做到:按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日期签订合同(协议);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签订合同;或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7-6.中标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

  九、投标费用

  1、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准备与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用户不承担任何费用。

  2、本次招标采购不向中标方收取任何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由采购方承担。

  十、响应档组成: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盖公章并签与原件相符字样);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须盖公章并签与原件相符字样);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盖公章并签与原件相符字样);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须签与原件相符字样);

  5.报价单

  6.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有规格、技术参数偏离的必须提供本表, 如无偏离可不

  提供。无提供偏离表的投标文件视为所提供产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在供货过程中发现产品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供货商必须承担所有责任

  7.为保护投标人的利益,响应档要编制封面、目录、页码,装订成册,并按要求加盖公章、骑缝章和签字

  十一、响应档递交方式:

  1.以派专人送达或邮寄(挂号、快递)方式,将响应档密封后送达。

  十二、回应档递送地点:莆田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涵江分中心

  十三、回应档的审查:

  1.响应人资格性、符合性在评标前由业主、询价小组审查;如有必要,响应人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2.询价采购小组成员对响应档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是否恰当地签署进行检查。

  3.询价采购小组会将确定每一响应是否对询价采购档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发生重大偏离的将有可能被拒绝。

  4.本次招标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投标。

  5.响应人应详细说明其响应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配置或组件、功能,在《报价单》上应详细列出货物的所有参数指标,不详细编写可能影响询价小组的评审。

  十四、回应报价和结算方式:

  1.响应报价为一年期一次性价格,不受市场行情变化影响,结算方式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货物制造、运输、采购保管、按每季度结算一次、产品检验检测、税收、厂家同期相关的无偿(有价)的促销、售后服务等费用

  2.结算方式分为每季度结算一次。

  十五、评标办法

  采用最低价评标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货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询价采购档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候选供货商的评标方法。(报价叁家以上,本次公开询价有效)

  十六、最高限价

  本次询价采购设置最高限价,最高不超过930/吨,超过限价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十七、公示及中标通知:

  1.询价小组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在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

  2.公示期满后,询价小组将书面通知中标人。

  3.公示期为3天。

  十八、本次采购为国内采购,请响应人提供国内人民币交货价,不涉及进口有关手续。

  十九、付款方式与条件:

  由双方合同约定付款方式。

  二十、莆田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涵江分中心

  地址:莆田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涵江分中心(涵江区江口镇锦江西路849号) 邮编:351115

  联系人:小张 联系电话:13959556767

  传真:0594-3291212

  涵路购询[2022]001号询价采购小组

附件下载: 附件下载:
  • 莆田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涵江分中心2022年度冷补沥青询价采购公告.docx莆田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涵江分中心2022年度冷补沥青询价采购公告.docx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