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智慧园区系统集成(一期)-二阶段监理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监理服务范围
监理单位依据《GB/T19668.1-2014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1部分:总则》等相关监理工作标准,对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智慧园区系统集成(一期)项目-二阶段建设项目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在监理服务范围内,依据国家有关信息系统的法律法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以及工程建设相关文件,承担对全部系统建设清单中涉及的信息系统商品现货软件、定制开发软件、信息系统集成、信息系统硬件等的采购内容开展监理服务,对本项目建设各部分内容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保密进行全过程控制,对合同、信息、网络安全、商用密码应用安全进行全过程的管理,负责系统建设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使项目建设按合同完成。将整个建设项目的监理工作分为实施前准备、实施和验收三个阶段。各阶段分别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安全保密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网络安全密码安全建设管理、沟通协调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理。
2.服务目标
监理服务的总体目标:在保证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提高质量、控制进度、优化方案、降低造价,确保本项目按设计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以合理的费用在规定的时间内优质完成,并按照有关规范、标准检测达到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1)质量控制目标:使工程的最终产品满足合同的各项要求,质量达到合格;
(2)进度控制目标:项目总体实施进度符合部建设单位进度计划要求;
(3)保密安全控制目标:无重大因工重伤事故,无安全、泄密事件发生;
(4)投资控制目标:项目总投资符合预算要求。
3.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所监理项目完成验收工作日止。
4.履约地点:位于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
5.付款方式: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6.服务内容:监理单位承担全部工作的监理服务,在监理服务范围内,依据国家有关信息系统的法律、法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以及工程建设文件,对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风险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进行项目的合同管理、变更管理、配置管理、文档管理、人员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安全文明实施的监理,使项目建设按既定目标顺利进行。
7.服务人员及其它要求
(1)监理单位要指派总监理工程师1名,要求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
(2)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项目期间,监理单位总投入人员(不含总监理工程师)不少于5人,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不少于3人,且全部为监理单位在职人员。
8.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9.验收标准及方法: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10.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