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ec-z23f-054
预算金额797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贺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袁先生1314451312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6
公告正文

国道 G232 牙四公路碾子山(黑蒙界)至昂昂溪段改扩建工程项目防洪影响评价 技术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EC-Z23F-054)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国道 G232 牙四公路碾子山(黑蒙界)至昂昂溪段改扩建工程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技术 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黑龙江 省公路建设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起于起点位于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六段屯村北黑蒙省界处,与 G232 牙四 公路内蒙古段(现状一级公路)相接,终点位于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大兴屯村北与现状 G232 顺接。项目按设计速度 100 公里/小时的一级公路标准进行建设,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路 基宽度 26 米。本项目推荐方案全长 117.986 公里,全线土石方 746.76 万立方米,路基排水 防护圬工 14.345 万立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209.8188 万立方米,特大桥 4 座 17919 米、大 桥 1 座 128 米、中桥 8 座 563 米,小桥 13 座 247 米;互通式立交 1 座,分离式立交 2 座 1056 米(含互通区主线);收费站 3 处、服务区 3 处,养护工区 1 处;全线总永久占地 617.617 公顷(总占地)。全线绿化,并设置较完善的安全设施。投资估算 79.72 亿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FH-1 标段; (002)FH-2 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FH-1 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 资格要求: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 防洪或水运工程(含港口河海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等相关咨询业务能力。
3.1.2 业绩要求:
近五年来(2018 年 4 月 1 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至少独立 完成过 1 项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工作。
3.1.3 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采购申请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格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0 年 4 月 1 日至今)有 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1.4 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注:水利相关专业包括水利工程、水利工程管理、水文工程地质、水利水电、水利水电工程 地质、水利水电工程测量、水利水电工程电气、水利水电工程机械、水利水电工程金属结构、水文、水资源和水电管理等专业。
3.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询比,否则,相关响 应文件均无效。
3.3 本项目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002FH-2 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 资格要求: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 防洪或水运工程(含港口河海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等相关咨询业务能力。
3.1.2 业绩要求:
近五年来(2018 年 4 月 1 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至少独立 完成过 1 项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工作。
3.1.3 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采购申请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格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0 年 4 月 1 日至今)有 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1.4 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注:水利相关专业包括水利工程、水利工程管理、水文工程地质、水利水电、水利水电工程 地质、水利水电工程测量、水利水电工程电气、水利水电工程机械、水利水电工程金属结构、水文、水资源和水电管理等专业。
3.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询比,否则,相关响 应文件均无效。
3.3 本项目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4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4 月 22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4.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 年 4 月 20 日至 2023 年 4 月 22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 4.2 供应商须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 件、以及供应商联系表一份(包括申请标段、联系人、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等资料 逐页加盖公章后到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13 号)购买询比 采购文件。4.3 询比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0 元/(标段·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4 月 26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13 号)二楼会议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4 月 26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13 号)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国道 G232 牙四公路碾子山(黑蒙界)至昂昂溪段改扩建工程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技术服 务询比采购公告
国道 G232 牙四公路碾子山(黑蒙界)至昂昂溪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是国 道牙克石至四平公路(简称“牙四公路”,编号 G232)的组成部分,牙四公路是《国家公路 网规划》中重要的组成部分,黑龙江境内约 380 公里,是黑龙江省重要的出省通道,也是齐 齐哈尔市西部地区的主要干线公路。国道 G232 公路碾子山至昂昂溪段已建成通车多年,设 计标准为设计速度 8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12 米、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的二级公路,并于 2021 年完成路面大修整治。根据《黑龙江省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四五”规划》,作为 黑龙江省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现拟开展升级工程。目前本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已 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国道 G232 牙四公路碾子山(黑蒙界)至昂昂溪段改扩建工程项目防洪 影响评价技术服务
1.2 采购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
1.3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于起点位于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六段屯村北黑蒙省界处,与 G232 牙四公路内蒙古 段(现状一级公路)相接,终点位于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大兴屯村北与现状 G232 顺接。项 目按设计速度 100 公里/小时的一级公路标准进行建设,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 26 米。本项目推荐方案全长 117.986 公里,全线土石方 746.76 万立方米,路基排水防护圬工 14.345 万立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209.8188 万立方米,特大桥 4 座 17919 米、大桥 1 座 128 米、中桥 8 座 563 米,小桥 13 座 247 米;互通式立交 1 座,分离式立交 2 座 1056 米(含互 通区主线);收费站 3 处、服务区 3 处,养护工区 1 处;全线总永久占地 617.617 公顷(总 占地)。全线绿化,并设置较完善的安全设施。投资估算 79.72 亿元。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共分为 2 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序号 中心桩号 桥梁名称 桥梁长度 桥梁方案
FH-1 标段
1 K2+609.9 特大桥 3228 2×80+102×30
2 K8+982.4 中桥 67 3×20
3 K13+739.4 大桥 107 5×20
4 K101+275 特大桥 10398 24×30+(90+160+90)+311×30
FH-2 标段
1 K15+873.0 中桥 45.0 3×13
2 K17+100.0 中桥 67.0 3×20
3 K21+850.000 特大桥 1928.0 64×30
4 K26+260.000 特大桥 1898.0 3×30+(55+100+55)+43×30+(55+100+55)+3×30 5 K47+960.0 中桥 67.0 3×20
6 K59+978.0 中桥 67.0 3×20
7 K65+036.0 中桥 45.0 3×13
8 K88+528.5 中桥 45.0 3×13
9 K89+594.290 中桥 98.0 3×30
10 K90+510.0 大桥 128.0 4×30
各标段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1.1 搜集水文测站的水文资料,以根据相关规程规范推求设计洪水成果。
2.1.2 搜集各年代的历史河势图,以进行河道演变分析。
2.1.3 现场采集河道推移质沙样,开展颗粒级配分析。
2.1.4 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完成项目防洪影响评价,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并通过行 政主管部门审批。
2.2 服务期限:自本项目签定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对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2.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质量要求:严格按 2017 年 12 月 22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 49 号《河道管理范围
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2017 修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水利部办公厅文件办建管<2004>109 号标准执行。
2.5 安全目标:服务过程中无安全事故。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 资格要求: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 防洪或水运工程(含港口河海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等相关咨询业务能力。
3.1.2 业绩要求:
近五年来(2018 年 4 月 1 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至少独立 完成过 1 项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工作。
3.1.3 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采购申请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格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0 年 4 月 1 日至今)有 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1.4 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注:水利相关专业包括水利工程、水利工程管理、水文工程地质、水利水电、水利水电工程 地质、水利水电工程测量、水利水电工程电气、水利水电工程机械、水利水电工程金属结构、水文、水资源和水电管理等专业。
3.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询比,否则,相关响 应文件均无效。
3.3 本项目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 年 4 月 20 日至 2023 年 4 月 22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
4.2 供应商须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 件、以及供应商联系表一份(包括申请标段、联系人、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等资料 逐页加盖公章后到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13 号)购买询比 采购文件。
4.3 询比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0 元/(标段·套),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6 日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黑龙江 省公路建设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13 号)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 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 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 布。
8 其他说明
8.1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供应商自行前往踏勘。
8.2 本次询比采购评审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形式。
9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
电话:0451-55553989
采购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13 号
联系人:贺先生
电 话:0451-55553958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 170 号凯旋城 3 号楼 0501 邮 编:100101
联 系 人:袁先生、王先生
项目专用电话:13144513126
传 真:010-59273266
电子邮箱:bjztc5@126.com
网 址:www.bjztc.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13 号
联 系 人:贺先生
电 话:0451-55553958
电子邮件:bjztc5@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 170 号凯旋城 3 号楼 0501 联 系 人: 杨先生、袁先生
电 话: 13144513126
电子邮件: bjztc5@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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