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娄底职院民族团结进步园文化墙及道路工程项目询价采购邀请公告
金额
28.62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0/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娄底职院民族团结进步园文化墙及道路工程项目
询价采购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 10月27日,公示时间:5个日历日。
现再次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娄底职院民族团结进步园文化墙及道路工程
2.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修建面积326.82㎡、厚度13mm的EPDM塑胶环形步道(含混凝土基础工程),原市茶叶公司家属楼相邻处(CD段)原有围墙拆除后并重建,原有围墙新增混凝土压顶、瓦面和粉刷抹面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3.采购预算:控制价上限为286272.79元(娄职预审J[2023]025号),包含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含税费,采用简易计税法)。
4.施工工期:工期30个日历日,中标结果公布后的第3天开工。
5.质量保修期:2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以上基本资格条件中的(1.2)(1.3)(1.4)(1.5)证明文件可以以承诺方式递交,如果是承诺方式,请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质承诺函》。
2.特定资格条件:
2.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建筑劳务分包或运动场地施工等资质,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2.己经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
3.提供以下相关资格证明资料(全部加盖供应商公章):
3.1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和证书的扫描件;
3.2 提供己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截图;
3.3 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质承诺函》(附件4)。
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4.1 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4.2 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者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4.3 投标文件中所有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正式员工)的签字必须为亲笔签名,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印章及电子签名无效)。
4.4 《报价函》和《主要材料投标清单》没有单独密封的。
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及要求
1.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一正一副)的截至(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日(周三)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送至娄底职院综合校区综合楼712室。
3.投标文件必须胶装成册,按顺序编制,有目录、页码,书面整洁无涂改;《报价函》单独密封。
4.逾期送达或者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5.投标代表是法人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是委托代理人(供应商正式职工)的,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6.招投标时,供应商在资格审查合格和所使用主要材料产品的技术参数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价低者中标。
7.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方自行前往建设地点踏勘的,其安全责任自负。
四、履约保证金
按照成交价的5%计取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由中标人汇至采购人指定公用账号或向采购人提供银行保函或商业保函。
五、报价方式及计价办法
1.报价方式:供应商在娄职预审J[2023]025号审定的《工程量清单》中综合单价基础上实行“综合单价统一下浮费率(百分率)”报价,其中暂列金额、暂估价不能下浮优惠,工程量不能调整。
2.暂列金额、暂估价、设计变更等以实际签证为准进行结算。
3.工程结算:以中标人下浮后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实际工程量和相关签证进行结算。
4.按娄底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2023年6月《娄底工程造价》
及市场材料价格询价计价。
5.按湘计价[2020]56号规定的简易计税法,只计取工程直接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税金。
6.人工工资综合单价计取按湘建价(2020)56号文件规定执行,如遇政策变化不予调整。
7.《主要材料清单》必须满足原有《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要求,并注明其具体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产品合格证书。
8.中标人结算报价必须全面真实,对报审金额超过10%以上部分,审计费按核减额的10%由中标人承担,由采购人财务处根据审计定额书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9.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审计后支付工程款总额的97%,扣留的3%质保金待质保期(2年)满后如无工程质量问题一个月内付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邀请公告在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18507385789
监督人:江先生 13873819118
八、附件
1.《工程量清单》
2.《施工图》
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质承诺函》
4.《报价函》
5.《主要材料投标清单》
娄底职院基建采购工作小组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1:民族团结进步园文化墙及道路工程控制价:招标用》.rar
《附件2:娄底职院民族团结进步园文化墙道路工程施工图》.pdf
《附件3:供应商资质承诺函》.
docx《附件4: 报价函》.docx
《附件5:主要材料品牌一览表》.docx
询价采购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 10月27日,公示时间:5个日历日。
现再次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娄底职院民族团结进步园文化墙及道路工程
2.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修建面积326.82㎡、厚度13mm的EPDM塑胶环形步道(含混凝土基础工程),原市茶叶公司家属楼相邻处(CD段)原有围墙拆除后并重建,原有围墙新增混凝土压顶、瓦面和粉刷抹面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3.采购预算:控制价上限为286272.79元(娄职预审J[2023]025号),包含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含税费,采用简易计税法)。
4.施工工期:工期30个日历日,中标结果公布后的第3天开工。
5.质量保修期:2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以上基本资格条件中的(1.2)(1.3)(1.4)(1.5)证明文件可以以承诺方式递交,如果是承诺方式,请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质承诺函》。
2.特定资格条件:
2.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建筑劳务分包或运动场地施工等资质,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2.己经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
3.提供以下相关资格证明资料(全部加盖供应商公章):
3.1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和证书的扫描件;
3.2 提供己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截图;
3.3 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质承诺函》(附件4)。
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4.1 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4.2 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者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4.3 投标文件中所有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正式员工)的签字必须为亲笔签名,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印章及电子签名无效)。
4.4 《报价函》和《主要材料投标清单》没有单独密封的。
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及要求
1.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一正一副)的截至(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日(周三)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送至娄底职院综合校区综合楼712室。
3.投标文件必须胶装成册,按顺序编制,有目录、页码,书面整洁无涂改;《报价函》单独密封。
4.逾期送达或者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5.投标代表是法人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是委托代理人(供应商正式职工)的,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6.招投标时,供应商在资格审查合格和所使用主要材料产品的技术参数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价低者中标。
7.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方自行前往建设地点踏勘的,其安全责任自负。
四、履约保证金
按照成交价的5%计取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由中标人汇至采购人指定公用账号或向采购人提供银行保函或商业保函。
五、报价方式及计价办法
1.报价方式:供应商在娄职预审J[2023]025号审定的《工程量清单》中综合单价基础上实行“综合单价统一下浮费率(百分率)”报价,其中暂列金额、暂估价不能下浮优惠,工程量不能调整。
2.暂列金额、暂估价、设计变更等以实际签证为准进行结算。
3.工程结算:以中标人下浮后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实际工程量和相关签证进行结算。
4.按娄底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2023年6月《娄底工程造价》
及市场材料价格询价计价。
5.按湘计价[2020]56号规定的简易计税法,只计取工程直接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税金。
6.人工工资综合单价计取按湘建价(2020)56号文件规定执行,如遇政策变化不予调整。
7.《主要材料清单》必须满足原有《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要求,并注明其具体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产品合格证书。
8.中标人结算报价必须全面真实,对报审金额超过10%以上部分,审计费按核减额的10%由中标人承担,由采购人财务处根据审计定额书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9.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审计后支付工程款总额的97%,扣留的3%质保金待质保期(2年)满后如无工程质量问题一个月内付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邀请公告在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18507385789
监督人:江先生 13873819118
八、附件
1.《工程量清单》
2.《施工图》
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质承诺函》
4.《报价函》
5.《主要材料投标清单》
娄底职院基建采购工作小组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1:民族团结进步园文化墙及道路工程控制价:招标用》.rar
《附件2:娄底职院民族团结进步园文化墙道路工程施工图》.pdf
《附件3:供应商资质承诺函》.
docx《附件4: 报价函》.docx
《附件5:主要材料品牌一览表》.docx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