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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廉江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基地、科技示范主体及农技指导员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各镇乡村产业发展中心,局属相关单位,各生产经营主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组织引导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履行好促转化、推技术、做示范等公益性职能,引导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规范发展,创新技术推广服务方式方法,集成组装先进技术模式,由点及线到面推广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提供综合技术解决方案,为我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提供坚强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根据《湛江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湛财农〔2024〕52号)《廉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廉江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廉农农通〔2024〕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拟遴选农业科技示范基地5个(其中1个大豆科技示范展示基地、1个玉米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农业科技示范主体13个;农技指导员100名。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1、基地拥有自主产权或合同期在10年以上。
2、种植业的基地必须达100亩以上,且后续发展能力强,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养殖业的基地: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档案完整,两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和质量安全事件发生。生猪≥500头(出栏);奶牛≥100头(存栏);肉牛≥100头(出栏);蛋鸡≥10000羽(存栏);肉鸡≥50000羽(出栏)。
3、基地要有较高的科技含量,有明确的县级以上的农业科研院校、推广机构作为技术依托单位,且每年开展不少于1个(项)省级主导品种或主推技术示范推广。
4、基地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条件。每年开展观摩、培训活动2次以上100人次以上。
5、规范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运行管理,建立健全试验示范档案和培训档案,认真做好试验示范总结,接受年度考核验收。
(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1、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乐于试验示范新技术,帮助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
2、农业科技试验示范主体,必须是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近年来无违法生产经营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
3、种植业:土地流转面积50亩以上,租赁(流转)期要在5年以上(含),且已连续经营满两年。示范地块交通便利、土地肥沃,灌溉基础设施良好,有适应生产需要的配套农机设备,近几年经济效益较好。畜牧业:生猪养殖年出栏500头及以上;肉牛养殖年出栏100头及以上;肉鸡养殖年出栏50000只及以上;蛋鸡养殖年存栏10000只及以上;肉羊养殖年存栏500只以上。
4、热心公益农技推广,能够严格落实农业部门遴选发布的主导品种和主导技术,积极配合农业技术指导员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等示范推广工作,且自愿辐射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致富。
5、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参加过新型职业(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学员。
(三)农技指导员
1.遴选范围:全市各农业技术推广单位在编在岗农业技术人员。
(1)2024年达到退休年龄的原则上不申报;
(2)被长期抽调、借调参加其他专项工作而影响项目实施任务的,原则上不申报。
2、工作任务:
(1)根据科技示范主体的具体情况,按时、按要求制定相应的到户技术指导工作方案。
(2)及时帮助解决主导产业示范推广中的实际难题和其它农业生产技术问题,每月入户开展技术指导不少于2次。
(3)确保科技示范主体主推技术的入户率达到100%以上。
(4)按时、按要求调查和填写相关调查报表、产量测产和报送典型信息,利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广东农技推广微信小程序等现代信息手段开展农技推广服务,人均每月报送有效信息不少于4条。
二、有关要求
遴选廉江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主体、农技指导员采取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的程序确定。有申报意向的相关单位、主体、农技人员请于11月1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廉江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科技教育股,逾期不予受理。(联 系 人:林东, 联系电话:6689715)
附件:1、示范基地申报表
2、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
3、技术指导员申请表
相关附件下载:关于遴选廉江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基地、科技示范主体及农技指导员的公告 .doc
廉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4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组织引导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履行好促转化、推技术、做示范等公益性职能,引导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规范发展,创新技术推广服务方式方法,集成组装先进技术模式,由点及线到面推广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提供综合技术解决方案,为我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提供坚强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根据《湛江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湛财农〔2024〕52号)《廉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廉江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廉农农通〔2024〕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拟遴选农业科技示范基地5个(其中1个大豆科技示范展示基地、1个玉米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农业科技示范主体13个;农技指导员100名。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1、基地拥有自主产权或合同期在10年以上。
2、种植业的基地必须达100亩以上,且后续发展能力强,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养殖业的基地: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档案完整,两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和质量安全事件发生。生猪≥500头(出栏);奶牛≥100头(存栏);肉牛≥100头(出栏);蛋鸡≥10000羽(存栏);肉鸡≥50000羽(出栏)。
3、基地要有较高的科技含量,有明确的县级以上的农业科研院校、推广机构作为技术依托单位,且每年开展不少于1个(项)省级主导品种或主推技术示范推广。
4、基地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条件。每年开展观摩、培训活动2次以上100人次以上。
5、规范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运行管理,建立健全试验示范档案和培训档案,认真做好试验示范总结,接受年度考核验收。
(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1、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乐于试验示范新技术,帮助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
2、农业科技试验示范主体,必须是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近年来无违法生产经营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
3、种植业:土地流转面积50亩以上,租赁(流转)期要在5年以上(含),且已连续经营满两年。示范地块交通便利、土地肥沃,灌溉基础设施良好,有适应生产需要的配套农机设备,近几年经济效益较好。畜牧业:生猪养殖年出栏500头及以上;肉牛养殖年出栏100头及以上;肉鸡养殖年出栏50000只及以上;蛋鸡养殖年存栏10000只及以上;肉羊养殖年存栏500只以上。
4、热心公益农技推广,能够严格落实农业部门遴选发布的主导品种和主导技术,积极配合农业技术指导员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等示范推广工作,且自愿辐射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致富。
5、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参加过新型职业(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学员。
(三)农技指导员
1.遴选范围:全市各农业技术推广单位在编在岗农业技术人员。
(1)2024年达到退休年龄的原则上不申报;
(2)被长期抽调、借调参加其他专项工作而影响项目实施任务的,原则上不申报。
2、工作任务:
(1)根据科技示范主体的具体情况,按时、按要求制定相应的到户技术指导工作方案。
(2)及时帮助解决主导产业示范推广中的实际难题和其它农业生产技术问题,每月入户开展技术指导不少于2次。
(3)确保科技示范主体主推技术的入户率达到100%以上。
(4)按时、按要求调查和填写相关调查报表、产量测产和报送典型信息,利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广东农技推广微信小程序等现代信息手段开展农技推广服务,人均每月报送有效信息不少于4条。
二、有关要求
遴选廉江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主体、农技指导员采取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的程序确定。有申报意向的相关单位、主体、农技人员请于11月1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廉江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科技教育股,逾期不予受理。(联 系 人:林东, 联系电话:6689715)
附件:1、示范基地申报表
2、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
3、技术指导员申请表
相关附件下载:关于遴选廉江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基地、科技示范主体及农技指导员的公告 .doc
廉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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