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标的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2024-2026年属地执法队食堂、保安、保洁服务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
24
285395.96
6849503.04
合同金额小写:6849503.04元
大写:陆佰捌拾肆万玖仟伍佰零叁元零肆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4-2026年属地执法队食堂、保安、保洁服务项目
2、座落位置:长沙县各镇(街道)
3、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
4、物业类型:政府办公楼/写字楼
二、服务范围
本项目为属地执法队食堂、保安、保洁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属地执法队的安全保卫、卫生保洁、食堂服务等内容。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综合管理服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劳动用工制度,与派驻服务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法按月支付劳动薪酬、社会保险及个税代扣代缴等。
(2)派驻服务人员正式上岗前,乙方负责对其实施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有各项规章制度培训,在岗基本职业技能与素质的培训等。
(3)加强派驻服务人员的职业风险教育及安全管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件),否则由乙方全权负责;因管理不善或派驻服务人员失误造成的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如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派驻服务人员造成自身或他人伤亡等意外、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索赔要求。
(4)项目管理团队的要求:需安排不少于4人的项目管理团队,为本项目提供全过程服务。其中至少包含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等。工作内容:①项目负责人主要负责甲方工作对接及拟派服务团队的管理工作 ②管理人员负责分管领域及拟派服务人员日常管理、日常考核、合同管理等工作。
(5)如派驻服务人员出现违规、违法行为以及岗位人员工作态度恶劣、服务意识极差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和辞退。
2、保洁服务
各属地执法队区域内:
(1)平面保洁(公共通道、石材护理、楼梯扶手、墙面、天花板和附属设施;公共卫生间、窗户等公共区域的清洁保洁工作);
(2)外、内墙保洁(指定专业人员对建筑物外玻璃幕墙定期清理保洁、内墙部分保洁、保证墙面整洁无涂鸦等);
(3)室外公共区域保洁(室外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工作,定期对绿化带杂草进行清除,负责院内树木简单修剪,负责定期消杀、灭害、防疫等工作);
(4)会议服务(会议前后按甲方要求做好会议场所保洁相关工作);
(5) 垃圾收纳(指导生活垃圾按要求分类投放,及时分类收集和清理生活垃圾,垃圾桶内不出现堆积,垃圾日产日清)。
(6)乙方自备卫生保洁用品用具(如扫把、拖把、清洁剂、垃圾袋等)
服务标准:
(1)所有公共卫生间地面、便池,清洗干净、无污垢,无积淀物,无刺鼻的异味。
(2)所有过道、走廊要保证地板光洁,无明显污渍、积水等。做到“三净三无”即公共通道净、楼道梯级净和公共设施净;无垃圾污物、无纸屑瓜果皮核和无污水顽渍。
(3)绿化带、花木上无明显蜘蛛网及下无白色垃圾,清除杂草(清理苗木间杂草)。
(4)公共设施不得有积尘、保持无杂物、无蜘蛛网;包括消防箱、用电箱、宣传栏、应急灯、清洁干净。
(5)保洁要“四净四无”:地面净,棚、墙、窗净,楼梯净、公共设施净;无碎纸屑,无蝇,无异味,服务设施无损坏。
3、保安服务
(1)门卫值班(保障人员及车辆进出,收发报刊杂志、快递物品,处理监控异常情况)。
(2)车辆管理(对区域内车辆出入登记及停放进行管理)。
(3)保密工作(做好各项保密工作)。
(4)安全巡查(白天和晚上对公共区域和公用设施进行安全巡查,做好巡查记录)。
(5)消防管理(记录与反馈消防管理情况)。
(6)应急处理(对区域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和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理)。
(7)保安人员持证上岗,值班需穿戴保安制服(乙方自备),自备生活用品及值勤所需的装备、器材、常用办公耗材等。
4、食堂服务要求:
(1)负责日常餐食制作,包括但不限于员工餐、会议用餐及特殊活动餐饮安排。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证就餐人员的饮食卫生。
(2)负责食堂设施、设备及工具的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食堂、餐厅及相关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
(4)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保证准时开餐,如工作需要,应延长开餐时间。非开餐时间餐厅和操作间都应及时关闭,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轮流值班。
5、食堂其他要求:
(1)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统一着装(帽子、服装),保持衣冠整洁,仪表端庄,言语文明,讲究卫生。
(2)经常沟通交流,努力提高伙食质量,做到营养搭配,做到荤素菜、主副食搭配,应增加花色品种,做到色、香、味俱佳,虚心听取干部职工意见,自觉接受监督。
(3)做好储藏室物品管理,食堂仓库要专库专用。原料分类存放,摆放整齐,食品生熟分开保管,并有四防(防蝇、防尘、防鼠、防潮)措施,防止食品污染。
(4)注意安全,提高防火、防盗意识。食堂操作间及库房重地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每次下班前例行检査水、电、气开关,阀门是否关好,门窗是否关、锁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严禁采用霉坏、变质的食品原料。米、菜、肉等要清洗干浄,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6)食堂、餐厅及周边区域的卫生要每餐清扫,餐厅内要做到干净整洁、通风良好。厨房、操作间保持清洁、整齐、无杂物,下水畅通, 垃圾及时清理。严禁使用不洁餐具,餐具冲洗第一步冲洗残渣,第二步用洗洁精清洗,第三步用流水冲洗 2 次以上。
四、人员配备与员工管理
1、人员配备:乙方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科学合理配置岗位人员,本项目服务人员人数配备不得低于64人。
服务人员最低配备情况表
下属执法队名称
食堂厨师
食堂人员
保安人数
保洁人数
管理人数
办公面积
(㎡)
总面积
泉塘执法队
0
2
2300
3000
直属队(唐田、黄花)
唐田1200
黄花350
唐田10500
黄花1500
3
黄花执法队
400
5200
4
榔梨执法队
1500
6700
5
江背执法队
1200
4000
6
安沙执法队
650
7
福临执法队
450
700
8
路口执法队
900
1450
9
金井执法队
1350
10
春华执法队
500
11
北山执法队
545
1226
12
开慧执法队
850
550
13
青山铺执法队
4500
14
果园执法队
590
2000
15
高桥执法队
313
535
16
长龙执法队
1000
2500
17
湘龙执法队
3080
4192
18
黄兴执法队
2600
4330
19
星沙执法队
小 计
(1)严把录用关
所有录用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原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材料在档案管理中备查;严格遵循劳动部门的用工规定以及卫计部门有关要求;对政治素质、仪容仪表、礼仪风范和业务技能、身体健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合格后方可录用。同时,要求男的年龄在60岁以下,女的年龄在55岁以下。
(2)严把考核关
严格工作标志(一人一编号),按岗位工作目标对所有员工进行跟踪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敬业精神、服务态度、业务技能、协调能力等方面,检验其是否持续胜任岗位的要求,对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进行淘汰。
(3)人员要求
乙方可根据各项服务实际情况对各岗位人员进行适当调整,但不得低于投标文件承诺的总人员标准,不得减少对人员有硬性要求的特殊岗位人数,非甲方要求一年内不得更换本项目负责人。乙方配置的服务人员必须符合本项目特点,人员安排符合服务实际需要。同等条件下,必须优先录用现有工作人员。
五.质量标准和保证
1、质量标准
(1)乙方所提供服务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并接受甲方、甲方各属地执法队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并配合甲方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招标文件所列工作之前的其他物业管理工作和甲方临时性安排的工作。
(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已制订《2024-2026年属地执法队食堂、保安、保洁服务项目考核评分细则》(附件1)。甲方根据细则规定对乙方服务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相应处理。
2、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并接受甲方、甲方各属地执法队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配合甲方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
(2)乙方接受甲方根据细则规定进行的服务考核,如有服务质量问题,将按甲方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提供食堂、保安、保洁服务
严格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文《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进行验收。
各属地执法队每月对食堂、保安、保洁相关物业服务进行日常考核,对照考核评分细则按月汇总评分结果。局单位成立物业管理监督小组(以下简称监管小组),监管小组对相关物业服务工作及其服务质量不定期检查、抽查。采取扣分制对其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分,监管小组检查、抽查的考核评分结果以及属地执法队日常考核评分结果作为对相关物业服务工作质量的评价和管理服务费支付的重要依据,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考核,考核评分细则是合同的组成部分。考核按照《2024-2026年属地执法队食堂、保安、保洁服务项目考核评分细则》(附件1)规定执行。考核结果将作为当月管理服务费支付的重要依据。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①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②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使用人执行;
③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④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实施监督检查,每月进行全面的考核评定,评分标准按照《2024-2026年属地执法队食堂、保安、保洁服务项目考核评分细则》(附件1)规定执行。合同履行期限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根据实际需要对细则进行修订。
⑤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专业物业服务相关的所有的物业及其附属设施、物业管理的原始资料和技术档案(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⑥甲方应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⑦积极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⑧甲方有权抽查物业管理经费的使用情况。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①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县的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对院区物业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量的物业管理;
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
③乙方不得将整体或部分管理责任及利益对外转让或发包,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有权将部分专业的物业服务对外分包;
④对管理范围内的物业和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⑤建立健全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
⑥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制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⑦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并接受甲方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
⑧乙方员工工资标准不得低于长沙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乙方应按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每个工作人员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并为保安工作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等手续,上述费用已含在本合同价格中。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甲方对上述人身、财产损失承担了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损失赔偿、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等费用)。
⑨有权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⑩乙方每半年向甲方提交财务开支情况报告。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报送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年度费用概算、决算报告报告等。
?接受物业服务主管部门和甲方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
?在委托管理的区域内发生人身、财产损害的,按照物业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发生重大违规或相关责任事故,视为乙方不具备保障能力,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在委托管理的范围内,楼宇内的设施,每年被盗率不得超过1‰件,超过此比率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的员工应做到证件齐全(身份证、居住证、各类从业资格证等),并将复印件送甲方备案,管理应符合长沙县人民政府及甲方要求,乙方员工食宿由乙方负责安排。
?乙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4合同期内,乙方累计三次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期间造成甲方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4 份,甲方执2 份,乙方执2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