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厂街道大件分拣中心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5/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4052100347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南京绿环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茉莉六合(南京)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1381303896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31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XZP2024052100347
项目名称: 大厂街道大件分拣中心外包服务
建设单位:南京绿环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大厂街道大件分拣中心外包服务(招标项目编号:MLLHZC-2024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南京绿环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开标时间及地点
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MLLHZC-2024001项目名称:大厂街道大件分拣中心外包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9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29万元,高于此价格按无效报价处理。采购需求:大厂街道大件分拣中心外包服务,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条(2)-(6)”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采购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条(2)-(6)”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与标准。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延安路2号1幢501室(茉莉六合(南京)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方式:线上获取,①所需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文件购买的汇款凭证。②采购文件费用交纳方式:支付宝汇款。支付宝账号:13813038969。汇款备注单位简称+联系人+联系方式。③材料以PDF的形式发至邮箱307437607@qq.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因未留联系方式导致投标单位未能及时获取采购文件的,我司概不负责。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延安路2号1幢501室(茉莉六合(南京)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五、开启时间:2024年5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延安路2号1幢501室(茉莉六合(南京)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勘察现场及答疑: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查,供应商可自行勘察现场或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2、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京绿环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江北新区大厂街道新华东路296号
联系人:
李经理
电话:
025-57792298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
茉莉六合(南京)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延安路2号1幢501室
联系人:
陈工
电话:
13813038969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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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大厂街道大件分拣中心外包服务
建设单位:南京绿环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大厂街道大件分拣中心外包服务(招标项目编号:MLLHZC-2024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南京绿环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大厂街道大件分拣中心外包服务 |
范围 | 大厂街道大件分拣中心外包服务;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05-31 14:30 |
开标地点 | 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延安路2号1幢501室 |
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MLLHZC-2024001项目名称:大厂街道大件分拣中心外包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9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29万元,高于此价格按无效报价处理。采购需求:大厂街道大件分拣中心外包服务,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条(2)-(6)”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采购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条(2)-(6)”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与标准。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延安路2号1幢501室(茉莉六合(南京)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方式:线上获取,①所需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文件购买的汇款凭证。②采购文件费用交纳方式:支付宝汇款。支付宝账号:13813038969。汇款备注单位简称+联系人+联系方式。③材料以PDF的形式发至邮箱307437607@qq.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因未留联系方式导致投标单位未能及时获取采购文件的,我司概不负责。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延安路2号1幢501室(茉莉六合(南京)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五、开启时间:2024年5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延安路2号1幢501室(茉莉六合(南京)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勘察现场及答疑: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查,供应商可自行勘察现场或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2、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京绿环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江北新区大厂街道新华东路296号
联系人:
李经理
电话:
025-57792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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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莉六合(南京)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延安路2号1幢501室
联系人:
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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