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第一期)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4/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谢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曾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09
公告正文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委托,对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第一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资金来源:本项目的投资费用全部由中标人单位负责。

二、项目名称: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第一期)

三、项目概况:

3.1招标项目内容: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一家的投资方为招标人提供光伏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详见《用户需求书》。

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3.2最高限价:投标人关于本项目光伏发电的销售单价不得高于白云机场市场采购电价(含税)的85%,白云机场市场采购电价以每月白云机场向招标人提供的应交电费清单为准。如投标人关于本项目的投标折扣率超过最高限价:85%,将视为无效报价,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3项目地点:广州白云机场国际货站内

3.4运营期:项目运营期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20年。

  •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单位)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已投产的2MWp及以上的光伏电站项目业绩至少1个(此项光伏业绩仅限于国内项目)。(注:投标人须提供能呈现合同标的及规模、服务期限、盖章页等内容的合同关键页证明文件满足业绩要求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投产是指已投产且运营期(服务期)内项目)。

4.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单位)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有效期内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许可。

4.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不得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投标人需在招标公告发布后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页面并加盖公章(未提交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投标人需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按要求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2020年1月1日至今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须就此项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若与招标人及其关联公司存在诉讼或仲裁纠纷,不存在拒不履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情形(须就此项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2020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事故及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须就此项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9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须就此项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1家投资建设单位、1家运营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自行约定,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需由双方法人代表签署、双方盖单位公章。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在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08室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现场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金额: 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提供以下资料:《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可在http://www.gzggzy.cn下载(首页 > 服务指南 > 资料下载 > 建设工程>投标登记申请表,登记前填报、盖章)。

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须在投标登记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否则无法登记为本项目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的投标登记将被拒绝。

5.2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成功后,投标人必须在录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https://www.ebidding.com/gaa.html)点击首页“注册”进行合作商注册。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5月9日9时4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9开标室

 6.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4年5 月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9开标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

6.4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文件截止递交之日前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https://www.ebidding.com/gaa.html) 粤采易平台(https://www.gdycy.com/)及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http:// www.gdbidding.com/)。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文本为准。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八、异议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6124569

地址:广东省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北工作区国际1号货站215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北工作区国际1号货站215室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020-86124569

 

招标代理: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08室

联系人:曾工、刘工

电    话:020-87258495-511、301

电子邮件:gdyz05@163.com

 

招标监督机构: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北工作区国际1号货站

电    话:020-86124813

 

 

 

  附件一:

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 、     (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为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   、   (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      为联合体成员单位。

2.联合体牵头人按照联合体各方共同达成的意见合法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受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并牵头办理合同结算工作。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该授权书与本联合体协议书均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职责分工(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利益、责任的分配和承担的详细工作内容):

联合体牵头人工作内容:                                               

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内容:                                           

5.中标后,联合体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及随后签订的合同将对联合体各成员有共同和各自的法律约束。联合体各方在各工作范围内承担全部项目管理责任。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单位和牵头人各执    份,投标文件    份。

 

牵头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成员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成员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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