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警卫部队洛阳市警卫处办公信息发布系统软硬件采购项目
金额
15.79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17/08/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警卫部队洛阳市警卫处办公信息发布系统软硬件采购项目 |
发布时间:2017-08-11 发布人:业务十二处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警卫部队洛阳市警卫处办公信息发布系统软硬件采购和安装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警卫部队洛阳市警卫处的委托,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警卫部队洛阳市警卫处办公信息发布系统软硬件采购和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警卫部队洛阳市警卫处办公信息发布系统软硬件采购和安装项目 招标编号:HNZB2017120547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7年8月7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6年8月11日 评标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评标室 谈判小组主任:孔杰 商 务 专 家:李爱华 技 术 专 家:孔杰 张恩重 监 督 人 员:刘尧 四、结果信息 中标人:河南鹰之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57900.00元人民币。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张女士沈先生 联系电话:0371-85510500 传真电话:0371-85510511 地 址:商务外环九如路中科大厦802室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质疑应包括的内容要求,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八月十一日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