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7万元
招标联系人管斌025-5839068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平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朝明1537104928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12
公告正文

(江北新区)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水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2-12-22 11:15:31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编号: BJB220081-01FG
1. 招标条件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水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区管建[2022]18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5155.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5155.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平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设计
2.2 工程地点: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内长芦片区内河、玉带片区南河
2.3 工程类型: 中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撇洪河综合整治,包括河道主槽拓浚、堤防达标、堤防管理设施建设、水土保持、水生态治理等,涉及苗木绿化迁移等;新建7座回流泵站,分别位于长芦片区赵桥河东段1座、长丰河西岸3座、小营河东段1座、窑基河东段1座、玉带片区南河1座,2座截流闸、供配电及智能化自动控制系统等。工程涉及长芦片区撇洪河、长丰河、赵桥河、中心河、小营河、窑基河等六条河道及玉带片区南河,其中赵桥河长度为2600m,长丰河长度为5450m,中心河长度为3000m,小营河长度为2930m,窑基河长度为3240m,撇洪河长度为2100m,南河长度为5200m。本工程需对所涉及范围内的河道进行摸排、测绘复核,调查河道现状构造物等设施使用情况、现状地形、洪水位标高、河道断面、河道水质等内容。根据测绘成果进行合理化设计。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107.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3500.00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水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的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等相关直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所有专业的设计服务(包含与本设计相关的专项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等)。全过程设计跟踪包括:前期工作中各项报批手续办理、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设计服务期:5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1-12 09:30:00
4.3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无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10分)
6.1.1设计费最高限价为107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业绩(6分)
6.2.1企业业绩:企业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条河道长度大于(含)3公里的河道治理提升工程设计业绩或总投资大于(含)2100万河道治理提升工程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6分,最高得6分。(提供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时间、长度及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6.3设计方案(50分)
6.3.1设计构思评分标准(30分)
(1)总体设计思路: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2)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根据招标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进行设计。(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3)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标准符合要求,质量目标明确,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设计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的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4)回流泵站设计: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设计贴合项目需求回流泵站设计。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5)景观绿化设计: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设计贴合项目需求景观绿化设计。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其他工程设计:对招标范围及内容中涉及的其他工程设计。(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3.2项目解读评分标准(20分)
(1)进度计划: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等级分:优:7;良:6.5;中:6;差:5.5;无:0)
(2)后续服务: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等级分:优:7;良:6.5;中:6;差:5.5;无:0)
(3)合理化建议: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且合理化建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可行性。(等级分:优:6;良:5.5;中:5;差:4.5;无:0)
6.4项目组成员及其他(30分)
6.4.1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加 3 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加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5分。)
6.4.2绿化类专业人员1名:具有绿化类专业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4分;具有绿化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具有绿化类专业工程师职称得0.5分。(提供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无法体现绿化类专业则必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4.3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的加3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5分。)
6.4.4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4.5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4.6测绘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测绘师证书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4.7造价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加2 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加1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5其他因素(4分)
6.5.1企业奖项:企业自2017年10月1日以来获得过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涉水项目优秀工程设计奖得4分/个,获得过省级(含直辖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涉水项目优秀工程设计奖得2分/个,本项最多得4分。(提供获奖证书,限评2个获奖项目,获奖时间以证书时间为准,以最高的获奖项目计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备注:
1、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和设计各专业人员不得重复得分。
3、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4、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并记录。
5、本标段采用设计方案评分点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分别编辑。设计方案每项评分按梯次打分,设计方案为各评委独立评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保留 2 位小数)。
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2年12月22日11时15分到 2022年12月29日11时15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8.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职业证书;
8.5、投标人需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项目负责人属于企业退休人员、退伍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材料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资料需要投标人自行扫描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6、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7、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8、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8.9、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
8.10、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平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六合区方水路168号 地 址:南京市大桥北路37号金都汇广场4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管斌 联 系 人:黄朝明
电 话:025-58390687 电 话:15371049281
传 真: 传 真: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9070d740-6085-4aac-9793-2fde25519084&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8029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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