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浙江省档案馆)建设任务档案保护修复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金额
5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czx-23406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公司浙江省档案馆
招标联系人赵咪咪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广华1873872242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1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X-23406
项目名称: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浙江省档案馆)建设任务档案保护修复项目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00
采购需求: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修复,内容包括破损档案的修补、托裱加固、揭粘揭旧、双面书写破损档案的修复等,以及修复前处理与修复后的质检。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þ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31日至2023年09月07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邮件报名,报名邮箱1743342018@qq.com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缴纳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和睦支行
账 号:95220078801100000315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电子邮件报名,潜在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在线报名,将报名资料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1743342018@qq.com、并致电招标代理联系人进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留存)、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报名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1日14点00分整(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105号锦盛大楼8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1日14点00分整
开标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105号锦盛大楼8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省档案馆
地址:杭州市丰潭路409号
联系人:赵咪咪
联系电话:13867188682
采购人质疑受理联系人:潘琼婉
联系电话:135880633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105号锦盛大楼8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广华、赵佳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738722421
质疑联系人:孙杏花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032325
附件信息:
投标单位报名表.docx
12.1 KB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