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诚信建设年呼和浩特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综合服务结果公告
金额
404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50101-HM2022-GK-20240003
预算金额404万元
招标公司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0471-4607839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华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瑷0471-3348698
中标公司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40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50101-HM2022-GK-20240003
二、项目名称:诚信建设年呼和浩特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综合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诚信建设年呼和浩特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综合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 综合评分法 | 否 | 4,040,000.00元 | 89.7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诚信建设年呼和浩特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综合服务项目):
服务类(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信用服务 | 诚信建设年呼和浩特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综合服务项目 |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项目:诚信建设年呼和浩特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综合服务项目 | 1、采购项目背景 采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明确全区实施诚信建设工程,为确保诚信建设工程取得实效,响应国家、自治区新时期信用体系建设要求,根据呼和浩特市实际情况,健全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升重点领域和行业信用治理水平,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全面提升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水平,启动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积极推进首府“诚信建设工程”,打造“信用呼和浩特”城市名片。2、采购需求 采以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信用体系建设顶层设计要求,根据国家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要求,统筹推进创建任务,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在“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以及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构建全领域抓诚信建设的新格局,为呼和浩特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3、采购项目内容及成果 、根据项目采购需求,投标人提供以下成果。1.1、结合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建设工程的要求,详细提出呼和浩特市工作落实计划,梳理提出呼和浩特市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的工作现状、工作亮点、问题困难、改进措施。1.2、城市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结合呼和浩特市城市信用状况实际情况,对标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指标要求,基于呼和浩特市目前信用体系建设现状,重点针对薄弱环节开展专项行动,提出专业性的城市信用监测措施,实现全市信用监测排名突破和稳步提升。1.3、城市信用惠民便企实践应用。详细分析呼和浩特市各行业实际情况,结合行业特点,围绕主要特色行业建立分级分类监管体系,围绕惠民便企实际需求,大力拓展信用应用范围,打造典型应用场景。1.4、城市信用综合服务内容。需提出信用工作支持全市营商环境评价的具体内容、具体措施和工作成效;提出支持开展全市年度、季度政务诚信评价工作的具体内容;提出全市信用培训方案,明确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有计划有层次地逐项开展。1.5、城市信用专项服务内容。需提出围绕诚信工程任务、实际需要以及信用宣传工作的指导意见,大力开展呼和浩特市城市信用文化宣传报道,提升城市影响力,并对呼和浩特市信用典型应用实践进行提炼总结推广,形成累计不少于30篇信息稿件,并被中央主流媒体报道;提升呼和浩特信用品牌影响力,提出有针对性的思路、技术或产品,扩大社会影响力;提出加快培育呼和浩特市信用服务市场的可行性路径,逐步扩大呼和浩特市市场化支持力度,培育具有竞争力的信用服务机构,促进行业有序竞争。4、保密性原则 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切实加强对人员、技术等方面的组织管理;与所有相关人员签署具有法律意义的保密协议,确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所有信息,不会泄露给第三方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利用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所有信息。参与项目实施的所有工作人员均须与项目单位签署《保密承诺书》,对知悉的事项及信息予以保密,所有资料、技术文档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转借、复印,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 | 自中标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前 | 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采购人要求 | 4,040,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新刚、赵美丽、马塔娜、杜瑞平、魏铮(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规定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诚信建设年呼和浩特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综合服务项目): 6.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水岸小镇G2号楼
联系方式:0471-46078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华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银都大厦A座703室
联系方式:0471-33486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瑷
电话:0471-3348698
内蒙古华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7日
相关附件:
诚信建设年呼和浩特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综合服务报价明细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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