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白亮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5
公告正文



节能科技宁夏新能源公司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代理及涉税服务询比采购(二次公告)询比公告
中节能宁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节能科技宁夏新能源公司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代理及涉税服务询比采购(二次公告)
二、标段(包)编号:20240403030176101001001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宁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无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自筹
(二)项目概况:中节能宁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07年,是中国节能环保集团下属中节能工业节能有限公司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主要致力于煤矿瓦斯综合利用、废弃矿井瓦斯综合治理及技术研发推广、超低热值煤基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业园区能效诊断、评估及综合解决方案、可燃工业废气回收利用、数字化节能(超算及大数据中心热管理、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研发推广、工业节能技术研发推广等业务,注册资本金1.35亿元。
七、服务内容:对中节能宁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4家分支机构纳税年度包括个人所得税在内的10类税费项目进行合规核查,出具检查底稿;对年度企业所得税计算之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填报计算复核;对各项扣除额和资产损失扣除和亏损弥补等涉税额的填报计算复核;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完成2023年度、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等事项的代理,出具纳税申报鉴证报告等资料;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宁夏银川市
十、服务地点要求:90天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师事务所资格证等证书,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且成立时间不少于10年;符合《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暂行办法》和《合伙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暂行办法》确认批准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中介组织所必需的资格条件;能提供服务承诺,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且承担相应责任的;(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至少具有3个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文件,时间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截止时间前7个工作日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截屏)。(5)其它要求: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5月07日 到 2024年05月14日23时59分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5日 14时00分
十六、响应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免收。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4009280095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十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节能宁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节能宁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亮
电话:18161514281
邮箱:bailiang@nxcecep.com


附件: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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