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0
公告正文
1、项目名称:包河区人民检察院阅览室建设项目
2、联络人:何津63503556
3、项目实施地点:包河区人民检察院
4、项目内容:项目位于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内,在六楼改造建设阅览室,建设总面积约400平方米。将原有地面舞台、顶面、墙面硬包拆除、增加间距100mm铝格栅吊顶,线性灯、消防喷淋改造、沙龙区域加装书柜、窗台石材台面增高、会客厅及沙龙区域窗帘加装、电路网线改造、吧台区域拆除及制作、沙龙区域添置家具、沙发、桌椅、添置多功能移动大屏、垃圾清运等。
5、预算金额35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6、付款方式:根据合同约定付款。
7、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质量规范标准,满足询价方的使用要求。
8、资质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证)。
9、报名递交材料时间: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2日截止。
10、询价审查地点包河区人民检察院,询价审查时间另定。
11、询价报送材料:授权委托书、公司法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报价单及设计方案(包括文字和图片)。
12、询价方式:对询价资料进行符合性评审,设计方案评审通过的最低价中标。
13、报送方式:材料需在公告时间内交至包河区检察院签字有效,报送材料附清单一式二份。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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