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nqgc202309-01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徐靖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夏骄0550-351951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公示信息

关于半导体外延材料产业园项目EPC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2

项目编号:cznqgc202309-01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半导体外延材料产业园项目EPC招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答疑澄清:

一、问:本项目资信标评审中,企业业绩评审标准要求“①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10 万平方米的工业厂房施工(或者设计或者 EPC)业绩(且工程内容中包含洁净等级100及以上洁净厂房),得 2.5 分,最多提供两个业绩。本项满分 5 分。 ”全国范围内能完全满足该业绩条件的仅有几家企业,此招标条款较为严苛无法形成有效竞争。请招标人删除“且工程内容中包含洁净等级100及以上洁净厂房”特定评分条款。

答:企业业绩评审要求仅为资信评分项,且业绩要求的设置与本项目规模、类型、特点相适应,非特定评分条款。本条执行招标文件要求。

二、问:本项目采用“EPC”方式招标,同时要求“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总数不得超过 2 家”,说明只能由1家设计院与1家施工单位组建联合体参与投标。基于联合体家数、业绩评审标准综合因素的制约,本地企业根本无法参与,从而直接造成本地产值、税收流失。基于上述情况,建议本项目将联合体总数由不得超过2家,调整为不得超过3家。

答:公开招标面向的是全国范围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本条执行招标文件要求。

三、是否能提供可研报告?

答:不提供。

四:请问洁净等级100及以上洁净厂房需提供什么资料进行证明?一般中标通知书、合同、审查合格证书、竣工报告均不会体现。

答:另行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五、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二)资信标评审,企业业绩,设计负责人业绩

请问不低于10万平米的工业厂房设计业绩(且工程内容中包含等级100及以上的洁净厂房)在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审图合格证均不体现,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是否满足要求?项目单位是否指建设单位?

答: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也予以认可。项目单位是指建设单位。

六、标书(技术方案)的篇幅(A3、A4)是否有具体规定?

答:无具体规定,投标人自行考虑。

七、招标文件3.2条规定设计方案:根据评分细则设置各评分点页数不超过 20 页 对于规模18万平米的规模的建筑,设计深度这一块光是所有单体的平面就将超过20页篇幅,建议放宽设计方案中第4点、第5点的篇幅。

答:本条执行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文件第六章“设计任务书及相关要求”项目简介只提及了总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对产能及主要建筑物的规模未做交代,请提供产能和建筑单体的建筑面积要求。

答:暂无具体要求,请根据现有资料组织谋划,该方案只作为评标使用。

、请提供工艺设备UM表、工艺布置图和房间条件表。

答:暂无。

、请提供厂区总人数,宿舍是否考虑倒班宿舍?

答:现无法确定

十一、请提供市政的水、电、气进线位置。

答:供电进线位置按照洪武路考虑;水、气按照皇庆湖路考虑

十二、本项目是否参考《硅集成电路芯片工厂设计规范》GB50809-2012?

答:EPC中标单位后期按照具体建设特点和需求执行相关设计规范

十三、本项目10KV以上变电站的外线设计及施工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变电站及外线设计及施工不在本次设计范围之内

十四、燃气系统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燃气系统在本次招标范围

十五、招标文件第26页 第18条:工程配套的高压变电站不在本次招标范围;第122页:电气工程设备中包含:配电室内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等;请明确变配电系统及市政高压电缆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

答:外线及变电站不在本次范围。

十六、项目临水临电接驳点是否位于洪武东路?

答:是

十七、地勘等初步设计资料是否提供?

答:不提供。

十八、1、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动力站、生产研发楼、变电站、化学品库、气体供应站、工艺水电气配套、宿舍食堂楼、接待展示办公楼等工业建筑,业绩评审中要求提供工业厂房业绩明显过于片面。

2、洁净等级 100 要求洁净室里大于等于 0.5μm 的尘粒数大于 350粒/m3(0.35 粒/L)到小于等于 3500 粒/m3(3.5 粒/L);大于等于 5μm的尘粒数为 0。本项目为半导体外延材料,其所需洁净等级是否需要如此高标准的洁净厂房?

综上所述,该项设置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为激发市场活力,保证充分竞争,建议业绩要求修改为: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10 万平方米的工业厂房(或标准厂房或产业园或公共建筑)的施工(或者设计或者 EPC)业绩”。并且,类似描述一并修改。

答:业绩要求中的工业厂房仅是对建筑类型的描述。工业厂房或标准厂房或产业园施工业绩均予以认可,但产业园中必须包含厂房。单项合同的总建筑面积可以包含工业厂房或标准厂房或产业园中必要的宿舍楼、办公楼等。公共建筑不予认可。

本项目为半导体外延材料产业园项目,包含洁净等级100和洁净等级10的洁净厂房。业绩要求的设置与本项目规模、类型、特点相适应,非特定评分条款。本条执行招标文件要求

专家评审劳务费支付主体修改为:代理机构。

注:此答疑(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答疑澄清文件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滁州市南谯区新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乌衣镇南谯政务新区5号楼

联系人:徐靖

联系方式:0550-2130681

代理机构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

    联系人:张夏骄

联系方式:0550-3519512、18155023588

日期:2023年10月8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