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2024年度汾湖高新区产业园用地调查评价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1/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hgc20240248s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翁翔0512-63135607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欣禾诚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玲0512-6365926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4年度汾湖高新区产业园用地调查评价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FHGC20240248S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汾湖高新区产业园用地调查评价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
(五)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六)采购需求简要说明:为落实全面节约战略,建立健全土地开发利用监测监管制度,全面掌握建设用地规模、结构、空间布局、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更好地推动产业园用地提质增效、低效用地再开发、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等有关工作,现就拟开展2024年度汾湖高新区产业园用地调查评价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七)合同履行期限:一类和三类产业园成果需在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上报。如进度要求有所调整,以省、市相关要求为准。
(八)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九)验收标准: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由采购单位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特定资格条件: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其他特定资格要求:须为《江苏省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土地储备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技术协作单位评选结果公告》的入围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4日,每日9:00-11: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苏州市吴江区鲈乡南路2485号明珠大厦北楼1702A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4、采购文件成本费每份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收讫(磋商文件售后不退,响应资格不能转让)。
5、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时磋商响应单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响应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响应单位提供具备上述“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内容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内容如上,格式自拟);
(3)响应单位须为《江苏省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土地储备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技术协作单位评选结果公告》的入围单位,提供技术协作单位评选结果公告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4)响应单位提供:近三年内①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②无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情形;③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④无法律纠纷、无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无上述情形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5)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单位前来报名。请各响应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如有要求提供原件的需提供原件,封面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段号、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材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审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
四、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12月9日14: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14: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区洋砂路100号华信大厦11楼1111开标室(汾湖高新区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4、接收人:苏州欣禾诚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五、开启
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9日14: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区洋砂路100号华信大厦11楼1111开标室(汾湖高新区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请贵单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区芦莘大道1118号
联系人:翁翔
联系方式:0512-631356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苏州欣禾诚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鲈乡南路2485号明珠大厦北楼1702A
联系方式:0512-636592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玲、沈雪娟
电话:0512-63659266
汾湖高新区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27日
2024年度汾湖高新区产业园用地调查评价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FHGC20240248S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汾湖高新区产业园用地调查评价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
(五)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六)采购需求简要说明:为落实全面节约战略,建立健全土地开发利用监测监管制度,全面掌握建设用地规模、结构、空间布局、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更好地推动产业园用地提质增效、低效用地再开发、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等有关工作,现就拟开展2024年度汾湖高新区产业园用地调查评价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七)合同履行期限:一类和三类产业园成果需在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上报。如进度要求有所调整,以省、市相关要求为准。
(八)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九)验收标准: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由采购单位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特定资格条件: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其他特定资格要求:须为《江苏省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土地储备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技术协作单位评选结果公告》的入围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4日,每日9:00-11: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苏州市吴江区鲈乡南路2485号明珠大厦北楼1702A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4、采购文件成本费每份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收讫(磋商文件售后不退,响应资格不能转让)。
5、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时磋商响应单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响应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响应单位提供具备上述“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内容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内容如上,格式自拟);
(3)响应单位须为《江苏省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土地储备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技术协作单位评选结果公告》的入围单位,提供技术协作单位评选结果公告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4)响应单位提供:近三年内①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②无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情形;③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④无法律纠纷、无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无上述情形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5)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单位前来报名。请各响应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如有要求提供原件的需提供原件,封面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段号、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材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审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
四、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12月9日14: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14: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区洋砂路100号华信大厦11楼1111开标室(汾湖高新区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4、接收人:苏州欣禾诚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五、开启
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9日14: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区洋砂路100号华信大厦11楼1111开标室(汾湖高新区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请贵单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区芦莘大道1118号
联系人:翁翔
联系方式:0512-631356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苏州欣禾诚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鲈乡南路2485号明珠大厦北楼1702A
联系方式:0512-636592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玲、沈雪娟
电话:0512-63659266
汾湖高新区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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