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6年无源分光设备入围选型项目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8/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开招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6年无源分光设备入围选型项目(二次)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6年无源分光设备入围选型项目
招标编号:FUTC-2023-B043
招标人编号:CGXM31599923040011
二、项目内容
为满足交通银行总行对云网等需要独立流量汇聚的线路做镜像,需要采购无源分光设备满足流量镜像要求,交通银行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网络设备无源分光设备入围选型项目进行采购。
选型适用范围: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以下简称交银集团),包含总行、境内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及村镇银行。
入围供应商数量:选择2家入围原厂商。若入围原厂商因销售政策或管理要求等原因在中标后不能与招标人直接签署合同,则每家入围原厂商指定唯一一家代理商。
合同期限:连续合同期限三年,首次合同一年,后续在符合续签条件的情况下,合同一年一签。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依法注册成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承若函)。
3.投标人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提供最近一个财务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若投标人成立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可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税收和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承若函)。
6.投标人应保证完全遵守招标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招标人的商业机密(提供承若函)。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承若函)。
8.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供承若函)。
9.投标人须承若,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若函)。
10.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若函)。
11.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14.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可控及其他要求(提供承若函)。
15.特定要求:
1)投标人须为所投货物(整机)原厂商,并提供原厂商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所投整机货物(同品牌同类产品)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国内金融机构,或中国500强机构(参照 2022年中国 500 强榜单)有过成功采购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若为框架协议,应提供采购框架协议及相应的供货凭证或发票证明。);
3)投标人出具对其所报产品直接进行保修和服务承若(提供原厂商承若);
4)投标人须承若能够保证本次入围选型设备的长期供货、顺利投产和按时供货,具有良好的履约信誉(提供承若函);
5)投标人中标并与招标人签署采购框架协议且在招标人和/或招标人下属分行及支行(以下均统称为“招标人”,具体视情况而定)产生具体采购需求并履行相关程序(若需)后,投标人应与招标人直接签署采购合同;若投标人因销售政策或管理要求等原因在中标后不能直接与招标人签署采购合同,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时针对本项目指定唯一一家代理商(该代理商只能作为投标人的唯一代理,不得同时作为其他投标人的代理商。此外投标人须于投标时书面承若:i)同意在其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根据后续采购框架协议及采购合同实际履行的满意度随时要求投标人更换代理商和/或增加代理商数量;ii)就更换及增加代理商向招标人出具授权函;及iii)更换及增加的代理商亦须满足以下第b)项下对代理商资质之要求)以便招标人与该等代理商按照采购框架协议约定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单价、货款结算条件及方式、产品及服务交付、产品及服务验收、售后服务、产品及服务质保等标准及要求等)及本项目招投标文件项下的要求签署采购合同,并在后续由招标人按照采购框架协议约定的条件与代理商进行款项结算并由代理商直接向招标人供应投标人中标的产品,同时,投标人还须提供代理商的以下证明材料:
a)投标人对代理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同时,投标人须书面承若:(i)其对代理商(包括招标人后续更换及增加的代理商)向招标人提供的投标人产品直接进行保修和服务的承若;(ii)其对代理商(包括招标人后续更换及增加的代理商)履行与招标人间签署的采购合同项下的义务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即视同投标人系采购合同项下的一方,与代理商共同连带向招标人履行采购合同项下的义务;(iii)保证促使代理商(包括招标人后续更换及增加的代理商)签署附件所示的。
b) 代理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国内金融机构或中国500强机构(参照2022年中国500强榜单)有过所投整机货物(同品牌同类产品)成功采购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若为框架协议,应提供采购框架协议及相应的供货凭证或发票证明。)。
说明:
1)如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指定代理商与招标人签署采购合同的,上述条款中1至10及12-14条同时适用于代理商,且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响应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相关承若函可集中单列。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报名时间:自2023年8月14日起至2023年8月21日止,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 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3)报名需提交(1)有效营业执照和以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列其他所有证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提供原件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线上报名:将购买招标文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一次性盖章扫描后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并进行电话确认。
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9月5日下午13:30分。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递交文件需由投标人派授权代理人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邮箱:13621121064@163.com
联系人: 刘经理13621121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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