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6.3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3326499314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2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嘉安小学扩建项目、广州市南沙区滨
海实验学校新建宿舍楼项目全过程
设计咨询(含施工图审查)及全过程
造价咨询
招标单位: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省噘 津设 左
日 期:202/

嘉安小学扩建项目、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新建宿舍楼项目
全过程设计咨询(含施工图审查)及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嘉安小学扩建项目、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新建宿舍楼项目已由相关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全过程设计咨询(含施工图审查)及全过程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嘉安小学扩建项目、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新建宿舍楼 项目全过程设计咨询(含施工图审查)及全过程造价咨询。
2.1.2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2.1.3 工程建设规模:嘉安小学扩建项目:嘉安小学现校区建筑面积 4684 ㎡,办 学规模 18 个班。本次拟新建总建筑面积 25750.53 ㎡,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 11210 ㎡,拆除现有门卫室(13.33 ㎡),新增 36 个班办学规模。项目改扩建后学校总建筑规模为 30421.20 ㎡,满足 54 个班合计 2430 个招生指标。
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新建宿舍楼项目:项目拟在学校原用地红线内(学校现 状绿地北侧、临近地块西侧边线区域)建设 1 栋 9 层师生宿舍楼(可建设地块占地约 900 平方米),满足 900 个学生宿位需求(6 人间,房间最少可以摆下 6 张床),总建筑 面积(单体建筑面积)约 8100 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
2.2.1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 1 个标段。
2.2.2 招标内容:
2.2.2.1 全过程设计咨询服务内容(本项内容包含嘉安小学扩建项目、广州市南沙 区滨海实验学校新建宿舍楼项目):
承包人参照《广州市设计咨询技术质量深度试行规定》的指导精神,按照国家、行 业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政策、规定、设计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经上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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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立项文件、相关技术文件及有关项目的评估报告、评审报告及其它审 批意见等其它依据,对本项目范围内建设过程中全部工程(含专业工程)、勘察设计的 各个阶段(包含但不限于实施准备阶段、联审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 收结算阶段等(根据项目委托内容进行调整)的勘察设计大纲、成果文件和勘察工作量 合理性进行复核及审查,纠正偏差和错误,提出优化建议,出具咨询报告,提供履约期 间的设计咨询服务,制定设计标准,全面配合发包人进行设计管理工作,对施工过程中 所遇技术问题提供专业意见。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不限于:
(1)勘察报告审查:岩土勘察文件提供的设计参数是否详细、准确、合理,基础 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可行,其结论与建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勘察、测量大纲的咨询 及审核,工程勘察及测量成果报告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深度及是否满足设计的要求,并 编写外业验收咨询报告;
(2)在初步设计阶段同步制定设计标准。
(3)对工程设计成果文件(含建设方案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BIM 技术应用、装配式建筑、概算和预算)的进行复核、审核,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出具审查咨询报告,并就设计文件是否可靠、合理、适用、安全、经济、规范及科学等方面提出审查咨询意见;
(4)对设计文件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等问题提出 修改建议;
(5)评审结构体系,复核结构设计计算;对不安全隐患或保守浪费提出修改建议;(6)检查设计文件的深度、质量、进度是否达到合同要求,是否满足工程设计需 求,提出改进建议;
(7)对重大,较大设计变更进行独立审核和咨询;对调整概算(如有)提供审核 咨询服务;
(8)针对关键工序、新的工艺、技术难题等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和建议;(9)对施工期间各标段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后期运营管养以及施 工过程中非常规的、重要的试验检测和出现较大质量、技术、安全问题提供咨询服务;(10)组织项目的设计管理工作,制定设计管理细则,对项目的设计质量、设计进 度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并配合发包方组织实施;
(11)为本项目的施工招标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12)与工程项目的设计单位一起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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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设计和施工期间参加发包人组织的重大、较大技术方案、质量讨论会,在施 工期间,派人配合关键节点、关键时段的施工。
(14)审查项目中已确定的示范工程、绿色建筑、专项技术应用等业主需求的落实 情况;
(15)按业主要求组织项目的设计巡场工作,并形成报告;
(16)协助业主组织科研成果转化、组织设计成果创优申报。
(17)协助建设单位制定工程建设计划的内容。修编建设单位设计工作指引,并更 新问题清单。
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设计咨询服务内容,按招标人要求需提供书面成果资料的应 加盖企业公章。
2.2.2.2 施工图审查内容(本项内容包含嘉安小学扩建项目、广州市南沙区滨海 实验学校新建宿舍楼项目):
施工图审查的范围为本项目的所有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包括施工图设计全过程、各 专业的设计文件、技术文件(含勘察文件)等文件,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及其他最新相关标准、规范和广东省、广州市、南沙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出具符合要求的施工图审查报告,以及在施工阶 段的设计变更审核意见。施工图审查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对于工程的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批复意见,审 查施工图设计中的执行情况,审查是否满足批复意见的要求。审查工程勘察测量工作大 纲及成果报告是否满足有关规范、设计要求,对工程勘察测量成果进行审查、验收。
(2)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它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和工 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否满足公众利益。
(3)是否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 要求。
(4)勘察方案是否合理、经济(包括但不限于对布孔数、钻孔深度等指标上限要 求的审查),岩土勘察文件提供的技术参数是否详细、准确、合理,基础方案是否经济 合理、可行,其结论与建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工程勘察成果报告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 深度及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5)对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进行审查,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 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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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
(7)是否符合规划、建筑、结构、装饰装修(含幕墙)、空调、暖通、给排水、园 林绿化、钢结构、智能化专项或弱电、供电、照明、道路、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燃气、人防、防雷、特种设备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 。
(8)对各阶段的设计图纸、说明书进行详细的审查,并根据相关规范和相关审批 或主管部门意见执行。审查是否有海绵城市建设专篇,是否符合相关海绵城市建设管理 办法,是否因地制宜选用措施。
(9)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对设计单位正式提交的设计文件提出具体审查意见,编制施工图审查报告。
(10)设计单位资质、执业情况、设计文件签字盖章等是否符合国家、广东省、广 州市勘察设计有关资质、市场管理、注册执业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11)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 应的图章和签字。
(12)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查内容。
(13)发包人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不含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需另行进行委托的专 业)。
(14)将确认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等上传广州市统一的审批监 管平台(如需)。
(15)参加发包人要求的设计文件审查会和设计成果质量审核会,参加发包人认为 有必要的现场设计例会;完成发包人交办的其他与施工图审查有关的事项。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对施工图审查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增加或减少)。2.2.2.3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本项内容仅包含嘉安小学扩建项目,不包含广州市 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新建宿舍楼项目):
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发包人保留调 整工作范围和内容的权利)(适用于 EPC 模式项目):
序号阶段工作内容
1估算 阶段1.参与可研方案、投资估算讨论。(如发包人有需要) 2.为投资估算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如发包人有需要) 3.编制或审核前期阶段相关费用。(如发包人有需要) 4.编制设计施工总承包最高投标限价。(如发包人有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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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阶段工作内容
2设计 阶段1.审核设计单位提交的初步设计概算,提出专业化、合理化的建议,并 提交正式的审核报告; 协助完成概算评审工作。 2.根据批准的设计概算,编制设计施工总承包最高投标限价,提出工程 项目的各专业工程和各阶段造价限额指标。 3.对设计中采用的主材、设备等提供市场信息,参与方案比选、优化,提出优化建议。 4.审核施工图预算(含参与设计优化工作及相应的预算调整),提出专业 及合理的建议,参与协商洽谈及相关问题的解决,并负责开展预算评审 工作,出具预算评审报告。 5.完成本项目涉及的管线迁改工程预算评审,并出具预算评审报告。如 按规定应由其他部门负责管线迁改工程预算评审工作的,承包人须负责 协助预算评审工作 ,提出专业化、合理化的建议,并提交正式的预算审 核报告。 6.参加设计方案论证会议、图纸会审、变更论证等专题会,提出造价专 业意见。 7.协助发包人进行造价控制。
3施工 阶段1.协助发包人拟定合同文件的造价相关条款,并根据发包人的需要参与 合同谈判。 2.根据发包人安排,负责合同期内涉及服务类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 或审核工作。 3.负责施工过程计量支付控制,审核已完成工程量与进度款,根据每月 实际进度与实际投资和计划投资作分析比较,根据发包人安排,负责工 程建设其他费过程计量支付控制。 4.根据经验主动地、有预见性地提醒发包人节约费用,防范工期索赔,负责协助与第三方的合同索赔处理,向发包人提供专业评估意见及估算 书,维护发包人的合法权益。 5.负责按发包人要求编制各类造价管理文件,进行市场调查、询价或预 估。 6.提供工程造价政策、材料、设备(市场)价格信息等工程造价信息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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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阶段工作内容
询服务。 7.参与有关工程造价及合同执行的工程会议及发包人要求的其它会议,参与选择技术经济性最佳的方案,协助发包人进行风险分析和投资控制,对合同中有关经济方面的条款正确理解和执行,按照合同价款调整的有 关规定,审核工程变更资料,对工程变更及其他合同价款调整事件进行 审核。 8.负责定期收集和整理有关设备材料的市场价格动态信息,对施工方案、材料选用提供造价控制建议,按发包人要求提交物价变化对造价影响的 分析报告。 9.根据发包人的需要参与合同谈判、合同价款修正及调整的审核。10.建立工程变更、扣款、支付、材料调差等相关台账,统计分析工程投 资情况,定期向发包人汇报,为投资控制提供依据,确保工程总投资控 制在合理范围内。
4竣工 结算 阶段1.按发包人要求组织推进结算工作(含工程施工类和工程服务类),提出 结算工作建议。 2.协助发包人收集和整理结算依据资料,收集有关工程结算方面的资料(如签证等),并及时归档。 3.依据有关规定审核结算资料,并形成正式的结算审核报告(含工程施 工类和工程服务类)。 4.跟进结算评审(审核)工作,协调解决评审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5.协助发包人处理与承包人的有关结算纠纷。 6.组织编制结算台账。 7.结算后进行资料汇总、提交结算后评估分析,包括对项目及实施过程 的描述、估算、概算、预算、合同价及结算价进行比较,编制单体、各 项各专业等工程建筑技术经济指标,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投资控制的效 果进行分析,提交合同管理及执行情况的专题报告。
5驻场 服务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需要,要求承包人安排不少于 1 名造价专业人员驻 场办公,开展造价服务工作。(工作任务多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 加驻场造价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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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阶段工作内容
6其他1.在概算、预算、合同价、结算等关键节点审核时,应及时合理安排能 满足以上各关键节点的造价团队,专业配置齐全,确保在发包人规定的 时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出具审核报告,并按发包人要求对阶段性造 价咨询工作进行总结和汇报。 2.设置专职人员进行项目服务工作,以满足发包人的工作需要。 3.向发包人提出专业性建议并提供相关的服务,协助发包人解决与第三 方的合同纠纷。 4.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独立编制所有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并按工程进度、发包人要求及时上报。 5.协助发包人完成财政评审及审计部门的审计,为项目造价纠纷提供法 律支持。 6.委派项目负责人或项目主要专业人员出席发包人召开的专业会议。 7.协助发包人建立或完善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的体系和制度。8.项目推进过程中,协助发包人跟进相关的专业评审工作(概算、预算、变更、合同价、结算及其他内容等)。 9.其他造价咨询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派出的工作任务单。 10.提供专家咨询服务及培训服务;设置常设专家顾问向发包人提供包括 但不限于本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并结合发包人工作需要,委派专业技 术骨干或专家开展造价培训、讲座等。 11.发包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2.2.3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所有服务内容为止。
2.2.4 最高投标限价:206.3 万元(其中:嘉安小学扩建项目 187.3 万元,广州市 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新建宿舍楼项目 19 万元);
全过程设计咨询费最高投标限价为:71.38 万元(其中:嘉安小学扩建项目 57.47 万元,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新建宿舍楼项目 13.91 万元);
施工图审查费最高投标限价:22.60 万元(其中:嘉安小学扩建项目 17.51 万元,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新建宿舍楼项目 5.09 万元);
全过程造价咨询费(嘉安小学扩建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12.32 万元;
注: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各子项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相应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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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的最高投标限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 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且在有效期内;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3.3 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3.1 全过程设计咨询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 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 备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 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全过程设计咨询资质的要求;
3.3.2 施工图审查资质:具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二类或以上资质。
注:(1)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 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 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2)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 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 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 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 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 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4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兼任全过程设计咨询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 联合体主办方委派)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 业人士。
注:(1)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 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 号,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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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满足评审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且需提供所在单位的社保证明材
料,要求至少包含 2023 年 7 月至 2023 年 12 月连续的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
人在该投标单位(含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缴纳)。
3.5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须在广州市住建行 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
3.6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7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 3 家单位组成的联 合体(即承担全过程设计咨询工作任务仅限 1 家,承担施工图审查工作任务仅限 1 家,承担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任务仅限 1 家),应以承担全过程设计咨询工作任务的一方为 主办方,并按附件三内容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 作和责任。
注:①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 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②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并为联合体主办方的正式员 工。
③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 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 章即可。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 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办方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 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3.8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处于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限制期内。(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若有更新,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发布的最新文件为 准)。
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如为本项目的前期服务单位(勘 察、设计单位(如有))或与本项目的前期服务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如有))有隶 属及其它利害关系的,将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将被剥夺本项目的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将本项目中标资格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法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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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2 月 2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4 年 2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 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
5.1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自 2024 年 2 月 2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4 年 2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 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5.3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4 年 2 月 26 日 9 时 45 分至 2024 年 2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递交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 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 开标时间:2024 年 2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 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
5.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5.6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 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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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 466 号之二传媒大厦 7 楼
联 系 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 1 号万科智慧广场 B1-2 栋 12 楼/广州
市越秀区东风中路 300 号之一金安大厦 20 楼北向 1-10 室
联 系 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13326499314、18688887114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 466 号之二传媒大厦 7 楼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
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
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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