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沥镇沙头涌等21 条河涌(道)整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横沥镇沙头涌等21条河涌(道)整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横沥镇沙头涌等21条河涌(道)整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横沥镇 | ||
资金来源 | 区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由南沙区财政支出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本工程设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横沥镇沙头涌等21 条河涌(道)整治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工作。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包含设计各阶段(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施工期设计服务以及配合技术财政评审与相关报批报建等工作);施工阶段(施工实施建设阶段、采购、安装、试验、运营调试阶段、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交付使用手续办理等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时间)。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通知为准。 1.1设计部分 1.1.1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主要工作内容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送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审查配合服务、竣工图编制等工作,以及设计协调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等工作。 1.1.2设计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要求. 1.2施工部分 1.2.1 根据本项目规划实施的具体情况,如遇该项目的投资规模、结构形式、项目名称或者造价等发生调整,也可能会新增或减少、甚至取消部分工程,投标人已充分理解此风险并无条件接受,且投标下浮率固定不变。 1.2.2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合同为准且包括招标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1.3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 ||
招标内容 | 横沥镇沙头涌等21 条河涌(道)整治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工作。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包含设计各阶段(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施工期设计服务以及配合技术财政评审与相关报批报建等工作);施工阶段(施工实施建设阶段、采购、安装、试验、运营调试阶段、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交付使用手续办理等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时间)。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通知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270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4161.18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负责施工任务的一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 4.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4.2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设置。 ②勘察设计资质标准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160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等相关文件执行。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③建筑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5.1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兼任)(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主办方提供)的人员为: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施工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施工负责人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注册在本单位。 注:注册建造师不包括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一方拟派):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必须具有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中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有相关政策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核实中标人拟派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月11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月31日 10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月31日 10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内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代表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应凭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委托代理人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 |
开标时间 | 2024年1月31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10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兆丰路3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电话 | 020-84963020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187号敏捷尚品国际3栋1213房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林庆涛 | 联系电话 | 13925050198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统筹投资类项目) | 联系电话 | 020-39078060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8、投标人已按照本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 9.1允许联合体投标,只接受不多于2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须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按附件二内容签署盖章)。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3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总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是各自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11、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八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