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包采公〔2020〕10969号
预算金额430.37万元
招标联系人田文
招标代理机构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邢瑞芳
公告正文
包头市市区道路地下空洞塌陷隐患探测项目一期采购结果公告

包头市市区道路地下空洞塌陷隐患探测项目一期采购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市区道路地下空洞塌陷隐患探测项目一期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20〕10969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ZY-ZFCG-SZ-2020-110
评审日期: 2020年11月19日
公示日期: 2020年11月20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具有道路地下空洞塌陷隐患检测业绩;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5、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7、投标人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baotou.gov.cn)“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成功,查询状态为“有效”状态;8、供应商具有道路地下空洞塌陷隐患探测业绩。9、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0、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含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探测监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和工程测量专业(含地下管线测量子项))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需包含城市地下病害探测相关子项);11、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显示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3、供应商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14、供应商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15、供应商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251号
采购人联系人: 田文
采购人联系方式: 517553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15240317143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开发区支行
项目负责人: 邢瑞芳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A包采购文件:ZY-ZFCG-SZ-2020-110_包头市市区道路地下空洞塌陷隐患探测项目一期_A.BTZBS
B包采购文件:ZY-ZFCG-SZ-2020-110_包头市市区道路地下空洞塌陷隐患探测项目一期_B.BTZBS
C包采购文件:ZY-ZFCG-SZ-2020-110_包头市市区道路地下空洞塌陷隐患探测项目一期_C.BTZBS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20年11月19日 4,303,707.63 中地华北(北京)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清缘西里1号楼602室
B 2020年11月19日 3,297,566.68 中地华北(北京)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清缘西里1号楼602室
C 2020年11月19日 1,170,000.00 中地天一(河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76号办公楼518 费率8.5%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范荣华,高箭舟,李福祥,乔玉善,王志强,姚昕,于娜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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