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97.19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漳州古雷石化基地大型溢油应急设备库设备购置项目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古雷经济开发区应急救援中心

乙方广州市泰洋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中型企业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92]ETH[GK]2018043-1漳州古雷石化基地大型溢油应急设备库设备购置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通用填空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应急救援设备类 应急救援设备类 1 国内 2971980 2971980 泰洋 泰洋,XZ-150
合计: 297198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玖拾柒万壹仟玖佰捌拾元整元(¥297198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4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古雷经济开发区应急救援中心(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 应急卸载设备 1 中型离心式应急卸载泵(核心产品) 结构组成:应急卸载泵、软管和软管快速接头、液压动力源和液压软管、输油管和配件等; 最大卸载速率:扬程60米时,油品卸载能力不小于150m3/h; 含液压动力单元,可对具有腐蚀性的液体化学品、海水、酸碱等进行卸载; 允许泵送的最高液货温度:80℃; 可适应液体黏度范围:最大粘度10000 cst; 材料:耐高温、耐腐蚀(酸、碱)材料; 工作温度:15℃~80℃; 可在2类危险区内作业,防爆; 液压无火花启动系统,工作压力可调; 配套管系耐酸碱、海水、化学品腐蚀; 工作环境:可在港口、近海以及外海等多种水域作业; 正常使用年限15年。2 小型螺杆式应急卸载泵最大卸载速率:扬程60m时,油品最大卸载能力80m3/h; 结构组成:应急泵、液压动力单元、软管和连接头、输油管等; 可适应液体粘度范围:最大适应粘度500,000cSt; 适应工作介质:油品、水和液体化学品; 材质:不锈钢或其他高性能耐腐蚀性材料; 泵吸油口最大工作压力:不小于9 bar; 输油泵最大外径:小于24英寸; 液压动力装置;可在2类危险区内作业,防爆无火花启动; 柴油机驱动,液压启动; 输出功率:不小于30kW; 容许最大固体颗粒直径:35mm; 最高扬程:50m; 工作温度:最低适应温度小于-15℃,最高适应温度大于50℃; 具有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正常使用年限15年; 泵的形式:潜没式螺杆泵;液压管系、排放管系等他辅助设备、配件及备件按标准配置。 (二) 应急围控设备 1 防火型围油栏 :围截水面溢油、对溢油进行导流,具有耐火、防火功能; 围油栏型式:耐火材料,耐受温度≥1000℃; 总高度:≥900mm; 干舷(水上高度)≥ 400mm; 吃水(水下高度)≥500mm; 最大允许拉力:≥50kN; 抗最大风速:≥15m/s; 抗最大流速:≥1.6m/s; 储存使用年限:6年。 2 岸滩型围油栏 :总高度:≥900mm; 围油栏型式:充气充水式; 材质:橡胶或PU材料; 干舷(水上高度)≥ 400mm; 吃水(水下高度)≥500mm; 抗拉强度:≥50KN; 最大抗风速:≥10m/s; 工作温度:15℃~50℃; 存储使用年限:5年; 含动力机组、充气、充水装置等配套设备。 (三) 机械回收设备 1 小型收油机:收油速率:50m3/h; 回收效率:≥70%; 彻底性效率:≥60%; 工作风速:≥8m/s; 牵引速度:0~5Kn; 适应环境:沿海水域应在3级海况下有效作业,4级海况可以作业;具有抗5级风况的能力; 工作温度:最低适应温度小于-15℃,最高适应温度大于50℃; 动力液压:≥50 bar; 不受垃圾和水面漂浮物的影响,容许固体垃圾颗粒最大直径大于35mm; 材质:耐酸碱腐蚀材料; 液压动力装置:可在2类危险区内作业,防爆无火花启动,配有安全保护装置; 液压软管:长度不小于20m,带快速接头,耐酸碱腐蚀; 具有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正常使用年限: 15年; 工作原理:鼓式或带式,或者组合式; 收油头为刷式、盘式或鼓式,柴油驱动液压启动。 2 中型收油机:收油速率:80m3/h; 工作温度:最低适应温度小于-15℃,最高适应温度大于50℃; 溢油回收效率:≥70%; 彻底性效率:≥60%; 不受垃圾和水面漂浮物的影响,容许固体垃圾颗粒最大直径大于35mm; 液压动力装置:可在2类危险区内作业,防爆无火花启动,配有安全保护装置; 液压软管:长度不小于20m,带快速接头,耐酸碱腐蚀; 动力液压:≥80bar; 牵引速度:0~5Kn; 材质:耐酸碱腐蚀材料; 正常使用年限: 15年; 工作原理:刷式、鼓式或带式(含复合型带式); 收油头为刷式、盘式,柴油机驱动,液压启动。3 收油网:拖带方式:单船拖带或双船拖带; 有效容积:≥5m3; 网眼尺寸:10×10mm、20×20mm(各2套); 集油网长度:4~5m; 扫油宽度:≥8m; 扫油速度:≥1m/s; 材质:耐腐蚀材料; 使用要求:收集油后易于转移,不污染环境。 (四) 储运设备 1 轻便型储油罐:材料:采用高强度、耐油、耐化学品腐蚀材料; 有效容积:≥5m3; 适应温度:最低适应温度-10℃,最高适应温度60℃; 运输与维护:便于携带,拆卸后储存;便于清洗和修理; 罐体与支撑方式:系吊式柔性罐体,可同时被地面所支撑; 有效使用年限:6年。 (五) 溢油分散物资和设备 1 环保型溢油分散剂:外观与性质:清澈、透明、无分层,非易燃品,化学性质稳定,采用生物降解原理; 燃点:≥70℃; 粘度:(30℃,mm2/s)≤50; 乳化率(10min):≥20%,乳化率(30s):≥60%; 毒性:产品无毒无味,不致污染水产品,处理后不产生二次污染; 生物降解度(BOD5/COD):≥30%。 2 船用消油剂喷洒装置:喷洒总能力:≥100L/min; 喷洒臂:2只,每只长度≥5m; 流量计:2套数字式(能够显示流量)分别为分散剂流量计和水流量计; 喷头(嘴):单只喷头数量≥5; 支柱:高1.0~2.0m,两个; 所需最大功率:5.0kw; 喷头材质:铜质。 3 手持式消油剂喷洒装置:结构组成:由支撑系统、喷洒臂、动力系统、电力系统、高压胶管和手持喷枪等组成,其他辅助设备、配件及备件按标准配置; 最大喷洒速率:40 L/min; 喷枪最大射程:10m; 喷头材质:铜质或不锈钢; 动力站:动力系统功率3kW,可使用船电; 喷洒装置质量:60kg,运输使用方便; 有效使用年限:8年。 (六) 吸附和吸收物资 1 化学吸附拖栏:材质:天然或人造疏水材料,只吸收水面和水中的油质或化学品,极少吸取水分; 产品形式:圆柱形或类似形状栏体,直径不小于220mm; 吸附能力:每米吸油量(化学品)不小于22kg,吸水性不大于自身重量的10%; 最大允许拉力:15kN; 使用要求:可重复利用,质量均匀且不易松散,吸饱油品或化学品后不变形,使用后易打捞; 连接:每节栏两端都有接头,可连接成所需要的长度; 存储:经长期(至少5年)保存不变质。 2 吸油毡:性质:用于水中较薄油层溢油的吸收,耐火性高,对环境温度适应性强,吸附油污前后均可处于漂浮状态,易于打捞; 材质:天然亲油疏水材料,只吸收水面和水中的油质,极少吸收水分; 循环利用效果:吸附溢油后可加工回收油品,回收率大于65%; 毒性:产品无毒,使用后的废料无毒害; 产品形式:颗粒状,并可根据需要提供多种包装形式; 密度:小于1g/cm3; 吸附能力:吸油材料要求吸重油倍数≥6,吸水倍数≤1.5; 持油性:油保持率80%以上,常温; 质量标准:符合交通行业技术标准或具有交通运输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存储:经长期(至少10年)保存不变质。二 人员防护装备 1 清污防护服:含防护服 、防毒面具、防化靴、防化手套; 防护服等级 C级,能完全防护油类、微细的有害粉尘、无机酸碱溶液,能防御不同的有毒、腐蚀; 与C级防护服相适应防护性能的防毒面具、防化靴、防护手套(手套耐油耐酸碱抗腐蚀)。 三 其他设备 1 夜间应急照明系统(含便携应急照明灯具):应急行动中用于事故现场夜间照明,包括光源、升降台、电源等部分; 隔爆型高防爆等级,可以在各种易燃易爆场所安全工作; 功率大于等于2000W; 可采用柴油或太阳能供电; 采用固态免维护LED光源,光效好,聚光好; 具有工作光,强光两种光设 计; 光照度高、远近可自由调节,并带有警示灯; 外壳采用进口强度合金材料,具有极高的抗强碰撞和冲击能力,防雨淋、喷水,抗风。 2 后勤保障用品(含通信等):防爆对讲机系统*10台:防爆数字智能对讲机;最大通话距离≥10km;防爆等级≥T3;配套相应的数字中转台1套,达到古雷开发区内正常使用。 推车式洗眼器*10台:移动式便携;自动冲淋。 化学急救箱*10个:化学急救药品、急救器材。 隔离反光带*30套:用于圈定事故现场或警示规范特殊区域;非一次性;盘式伸缩;每盘100米。 防爆警示灯*20台:铸铝合金外壳,表面喷塑;声光防爆型。 远程方位灯*20台:充电后工作时间不低于12小时;抗碰撞和冲击;抗腐蚀。 防爆防水强光手电筒*50个:防护等级≥IP68;防摔防压;防高低温。 抗寒防水睡袋*25套:便携式羽绒睡袋。 3 维修工具及其他常用应急设备维修工具2套、液压千斤顶(5t)2台、电动叉车(3米)1台。 4 托盘托架:托盘式重型货架,组合式结构,易于拆卸和移动,可按物品堆码的高度,任意调整横梁位置; 能保证容纳本次项目采购的所有物资设备,且留有30%以上的空间冗余度。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6.1.2货物数量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 定地点后,由验收小组、中标人双方对照货物清单对货物数量进行验收。所提供货物如发现数量短缺,由中标人无偿给予补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6.1.3货物质量验收:中标方根据招标要求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测试后,由采购人组建验收小组进行质量方面的验收6.1.4由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在交货现场共同从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中随机抽取货物进行验收,检验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若抽取的各品目的货物不合格率均小于5%的,中标人必须无偿更换全部不合格货物,直至符合要求为止;若抽取的各品目的货物不合格率任一项达到5%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6.1.5验收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90 所有货物验收合格
2 10 三年维保服务期完成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按招标文件要求

9、合同有效期

直至甲乙双方履行完各自义务为止。

10、违约责任

10.1中标人在免费保修期内须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未做到一次罚款1000元,并在6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护,12小时内修复完毕,未做到一次罚款2000元。10.2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10.3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10.4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10.5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0.6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10.7投标人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 利权、商 标 权或工 业 设 计 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10.8因中标人原因造成货物交付时间延长的,视为中标人违约,每延长一日,则中标人须赔偿违约金一万元人民币,依此类推;若延长半个月后仍未交付货物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因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一律由中标人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古雷经济开发区应急救援中心 乙方: 广州市泰洋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住所: 漳州市漳浦县杜浔镇漳州海滨城A18-2区商业SY6#幢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石河村油甘岗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徐世杰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林长林
联系方法: 05966081817
联系方法: 13599527631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广发银行广州前进支行
账号: 账号: 1215 1151 2010 0021 87


签订地点: 古雷

签订日期:2018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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